類似設定全球最低企業稅率的做法,為加稅創造條件,犧牲的將是全球經濟的活力和各國內生增長動力。
影片截圖。
文|劉曉忠
近日,G7財長會議在設定全球至少15%的最低企業所得稅上達成了共識,該共識內含兩大關鍵詞:一是該規則適用於利潤率至少為10%的跨國公司,超過這部分利潤的20%將被重新分配,並在其經營所在國徵稅;一是各國將全球最低企業所得稅稅率定為至少15%,以防範各國在稅率方面“逐底競爭”。
參與國的財長不吝讚美之辭,用“歷史性協議”來形容達成的共識。其實,自20世紀20年代,傳統國際稅收秩序成型以來,設定一個全球最低稅率的做法,百年來都是各國財政官員孜孜以求的。
一旦這個協議最終變成強制性協議,設定最低稅率的做法,不僅將改變傳統國際稅收秩序,而且也將推動英國和歐盟國家清理開徵的數字稅。
針對G7國家把全球最低企業稅率設為15%,我國外交部回應稱,中方認為包括G20在內的各國,都應務實和建設性地作出貢獻,妥善處理各國的重大關切,在方案設計上體現包容性。
設定全球最低企業稅率,短期內能實現政企共贏
把全球最低企業稅率設為15%,G7首先瞄準的是跨國公司的跨境利潤。
長期以來,跨國公司利用傳統國際稅收秩序下各國不同的稅制結構,積極合法避稅,這讓數以十萬億美元計的企業利潤“逃脫”了一些國家的高稅負。而設定最低企業稅率,就阻斷了一些企業向低稅率地區轉移的路徑。
白宮經濟顧問委員會主席的前特別助理戈登斯坦曾舉例稱,一家總部在A國的公司在B國報告收入,B國的稅率是11%。在全球最低稅率為15%的情況下,A國將“補足”稅款,並從B國收取該公司利潤的另外4%。
此次,G7能順利達成協議,也有錯綜複雜的現實因素。
一方面是因為新冠疫情肆虐下,各國政府競相攤開“花錢之手”,製造了歷史性財政赤字,為此不得不想方設法為這些鉅額財政赤字尋找稅源。
另一方面,這一協議也具有共贏性。若能最終達成最低稅率,作為許多跨國公司的總部,美國就能將此前難以應收盡收的跨國公司稅源攬入懷中。
而對其他國家來說,跨國公司在運營地納稅,無疑也能緩解自身財政的飢渴,而不用採取數字稅這類措施來造成國家間的矛盾。
對於這項協議的徵繳主體,諸多世界知名企業高管相繼表示支援和接受。這並非單純地“認宰”,而是一旦各國達成這一“歷史性協議”,也有利於消除牽制資本自由流動的不確定性,讓利潤能夠最佳化配置到更合適的地方,而非現在如同幽靈一般,在國際金融市場流竄。
一言以蔽之,把全球最低企業稅率設為15%,確實能在短期內實現政企共贏,但這並不能說明強制性設定最低企業稅率的做法就天然正確、一勞永逸。
拜登。資料圖。圖片來源:新京報網。
最低稅率的做法恐是“以盾當矛”,方法論錯位
把全球最低企業稅率設為15%,本質上是G7國家為自身修築的稅源護城河。
在數字經濟的當下,設定全球最低稅率的做法,成為各國政府抗拒市場稀釋政府權力的一種“盾牌”。換句話說,用這個“盾牌”來對抗數字經濟的衝擊,盡顯這些國家在數字經濟場景下的防守疲態。
即便全球最低企業稅率能最終實施,也不一定能填滿各國的鉅額財政赤字,只是提供了一種可能。
首先,稅制是一種存量財富在政府與市場主體間再分配的形式。有效平抑財政赤字,最終需要的是未來的稅收貼現平衡。發達國家抑制不住花錢的衝動,最終犧牲的可能是經濟績效和價值創造能力。
畢竟,為提高財政收入設定的全球最低企業稅率,是將用於價值創造的部分經濟資源,轉移到政府消費場景,這在經濟發展上是一種效益折損。
其次,全球最低稅率是立足於凱恩斯的需求正規化,並透過供給學派的理論工具來支撐政府的凱恩斯式需求管理,兩者本身就存在衝突。
G7國家不惜犧牲稅收主權達成的強制性最低企業稅率,繞不開被凱恩斯學派稱之為“餐紙曲線”的拉弗曲線。
如果真能做到保障政府稅源的穩定性,根本上需要找尋到拉弗曲線中的邊際稅率點,而拉弗曲線的邊際稅率是一個描述性動點概念,至今無人能夠真正有效量化出來。
因此全球最低企業稅率是應該設定為15%,還是別的什麼數字,可能更多是“屁股決定腦袋”。
顯然,如果無法確定邊際稅率點,全球最低稅率就只能是一個G7國家達成的政治共識,這一意向型的政治共識能否鎖住全球化、數字化的現實軌跡,無疑充滿未知。
再次,全球最低企業稅率“錨定”的競爭對手存在錯位。目前G7國家將稅源流失的大敵指向低稅收的“避稅天堂”。
遺憾的是,真正的大敵其實反而應是經濟全球化、經濟數字化,以及數字技術對權力的稀釋甚至終結。
經濟全球化必然引導要素資源的跨國最佳化配置,跨國公司透過公司內的轉移定價調節收益和成本,稀釋政府稅源。
數字經濟的發展必然打破傳統的時空觀念,讓企業利潤跨越傳統的地域和時域。跨國公司可以透過技術手段提前和延後利潤實現,從而跨越傳統國家的財稅週期。
而數字技術則不斷稀釋政府權力的可行邊界,如區塊鏈技術等的發展、數字資產或數字貨幣等的發展,正在將經濟社會活動去中心化,擺脫對中心化權力的束縛,並透過隱匿交易干擾政府的確定性稅源統計。
關於這些現象,曾任《外交政策》雜誌主編的莫伊塞斯·納伊姆在其專著《權力的終結》中做過相對比較清晰的描述:技術正在讓傳統的權力逐漸壓縮可行邊界,權力的含金量正在被技術削減。
可見,G7國家可以透過政府間的合作博弈,阻遏稅率的“逐底競爭”,清除掉企業的“安全港”效應,但在數字經濟時代下,要透過全球最低稅率鎖定稅源,可能並不容易。
未來可能很難在特定的時域和地域有效捕捉和鎖定企業的完整稅源,甚至於連找尋到真正的納稅主體都不是一件容易的事。
不是全球經濟良性發展的加分項
設定全球最低企業稅率,某種程度上是G7國家政府擴支增出的政治託詞。在新冠疫情依然肆虐的當下,發達國家最應該做的是管住自身大手大腳花費納稅人錢財的習慣,降低財政和貨幣風險,管理好通脹,透過改善和最佳化投資和營商環境,為市場主體做大蛋糕創造制度性保障。否則,新冠疫情給G7國家帶來的將是20世紀70年代經濟滯脹的場景。
當前,新冠疫情業已對市場主體的運營造成了嚴重的損害,很多企業面臨著巨大的市場不確定性環境。正在攀升的通脹,不僅稀釋了企業和居民的購買力,而且正在干擾著市場主體的最佳化資源配置。
而類似設定全球最低企業稅率的做法,為加稅創造條件,犧牲的將是全球經濟的活力和各國內生增長動力。
同時,全球最低稅率的託底協議一旦達成,各國政府營商環境的良性競爭就會受到不可逆的折損。畢竟,低稅率從來不是國別競爭的定海神針,而只是良好營商環境的一個重要指標,營商環境才是啟用經濟內生動力的頂梁之柱。為企業減稅,減少不必要的管制和繁文縟節,才能營造良好的營商環境。
總之,G7達成的全球最低稅率,帶有典型的政府先製造問題然後再尋找答案的印記,透過部分國家讓渡稅收主權、達成國際稅制,阻礙了各國在營商環境上的良性競爭。其是否能增加稅源和稅收,短期看未可知;從中長期看,這一協議對全球經濟社會的健康發展也不一定是加分項。
□劉曉忠(財經專欄作者 資深金融從業人士)
編輯:陳靜 實習生:葉可慧 校對:危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