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經濟網編者按:6月30日,信達證券股份有限公司(簡稱“信達證券”)首發申請將上會,保薦機構為中信建投證券股份有限公司,保薦代表人是汪家富、趙啟。信達證券擬於上交所主機板上市,發行股數不超過97,290萬股,本次發行募集資金扣除發行費用後,將全部用於補充資本金,增加營運資金,發展主營業務。
信達證券根據業務型別將業務劃分為證券經紀業務、證券自營業務、投資銀行業務、期貨業務、境外業務和其他業務。其中,期貨業務由全資子公司信達期貨開展;境外業務由控股子公司信達國際開展;其他業務主要包括基金管理業務、私募投資基金業務、另類投資業務等,分別由控股子公司信達澳銀、全資子公司信風投資、全資子公司信達創新開展。
信達證券於2020年12月31日預披露招股書,於2021年4月23日預披露更新招股書。截至招股說明書籤署日,中國信達持有公司股份255,140.00萬股,佔本次發行前總股本的87.42%,為公司的控股股東。財政部持有中國信達58.00%的股權,為中國信達的控股股東,系公司的實際控制人。
信達證券招股書顯示,2018年4月23日,公司2017年度股東大會審議透過《關於信達證券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度利潤分配方案的議案》,以公司截至2017年12月31日的總股數2,568,700,000股計算,公司向全體股東每10股派發人民幣0.0152元現金紅利(含稅),合計派發現金紅利總額(含稅)為3,895,417.29元。2019年、2020年,公司未進行利潤分配。
截至2021年末,信達證券資產總計646.61億元,負債合計518.19億元。
2018年、2019年、2020年、2021年,信達證券實現營業收入分別為16.59億元、22.23億元、31.62億元、38.03億元;淨利潤分別為9009.37萬元、1.86億元、8.56億元、12.12億元;歸屬於母公司股東的淨利潤分別為6995.74萬元、2.10億元、8.20億元、11.72億元。
2018年、2019年和2020年,公司證券經紀業務收入分別為140,677.10萬元、133,671.11萬元和163,941.57萬元,佔公司營業收入的比例分別為84.81%、60.13%和51.84%。
信達證券招股書顯示,證券經紀業務是公司營業收入的重要來源,對公司的整體業績具有重要影響。信達證券2021年年度財務報告顯示,經紀業務作為公司第一大業務,收入持續攀升,全年實現營業收入16.85億元,同比增長2.75%,為公司的穩健發展做出了重要貢獻。
2021年,信達證券的證券經紀業務收入增速放緩。2019年、2020年、2021年,證券經紀業務收入同比增長分別為-4.98%、22.65%、2.75%。
此外,證券經紀業務收入佔公司營業收入的比例逐年下滑。2018年、2019年、2020年、2021年,信達證券的證券經紀業務收入佔公司營業收入的比例分別為84.81%、60.13%、51.84%、44.31%。
信達證券2021年投資銀行業務手續費淨收入同比下滑。年報顯示,2021年信達證券實現手續費及佣金淨收入為26.27億元,上年同期為21.35億元。其中,2021年實現經紀業務手續費淨收入為10.56億元,上年同期為8.73億元;2021年實現投資銀行業務手續費淨收入為4.71億元,上年同期為5.57億元;2021年實現資產管理業務手續費淨收入為1.59億元,上年同期為1.35億元。
信達證券2021年年度財務報告顯示,2021年度子公司實現營業收入合計14.23億元,同比增長55.52%;實現淨利潤合計3.85億元,同比增長56.89%。子公司收入佔比37.41%。值得注意的是,2021年,信達國際實現營業收入2.04億元,同比下降18.62%,淨利潤0.48億元,同比下降36.01%。
信達證券2021年投資收益同比下滑62.96%。2018年、2019年、2020年、2021年,公司實現投資收益分別為18,535.36萬元、37,948.35萬元、61,889.60萬元、22,922.66萬元。
截至2021年12月31日,信達證券共有16家分公司、87家證券營業部(含1家撤銷中)。截至2021年12月31日,母公司簽訂勞動合同員工共計1963人,主要子公司簽訂勞動合同員工共計566人,簽訂勞動合同員工人數合計2529人。
招股書顯示,2018年、2019年、2020年,公司用工人數合計分別為2732人、2684人、2575人;其中,員工人數分別為2706人、2658人、2532人;勞務派遣人員的用工數量分別為26人,26人,43人,佔用工總數分別為0.95%,0.97%,1.67%。
信達證券今年屢被罰,已累計收到8張罰單,總經理兩被採取監管談話措施。1月,安徽證監局下發《關於對信達證券蚌埠淮河路營業部採取責令改正措施的決定》、《關於對姚佐根採取出具警示函監管措施的決定》。4月,北京證監局下發《關於對信達證券股份有限公司採取責令改正監管措施的決定》;遼寧證監局下發《關於對信達證券股份有限公司阜新解放大街證券營業部採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決定》、《關於對張瑛輝採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決定》。5月,北京證監局下發《關於對祝瑞敏採取出具監管談話監管措施的決定》。6月,中國證監會下發《關於對信達證券股份有限公司採取責令改正措施的決定》、《關於對祝瑞敏、吳立光采取監管談話措施的決定》。信達證券網站披露的2021年年度財務報告顯示,祝瑞敏為公司法定代表人及總經理。
今年6月22日,證監會網站公佈2022年6月證券公司“白名單”,信達證券未能入選。證監會網站顯示,根據“白名單”動態調整機制,結合證券公司合規風控及業務風險情況,經證監局初評、會內相關部門複核,現公佈2022年6月證券公司“白名單”。
信達證券2021年證券公司分類結果降至BBB。證監會網站公佈的證券公司分類結果顯示,2018年、2019年、2020年、2021年,信達證券分別為BBB、A、A、BBB。證券公司分類結果主要體現的是證券公司治理結構、內部控制、合規管理、風險管理以及風險控制指標等與其業務活動相適應的整體狀況。
擬於上交所主機板上市
公司官網顯示,信達證券是於2007年9月成立的中國國內AMC系第一家證券公司是一家經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批准,由中國信達資產管理公司(現名中國信達資產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作為主要發起人,聯合中海信託投資有限責任公司(現名中海信託股份有限公司)和中國材料工業科工集團公司(現名中國中材集團有限公司),在承繼中國信達資產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投資銀行業務和收購遼寧省證券公司、漢唐證券有限責任公司的證券類資產基礎上成立的證券公司。
信達證券於2020年12月31日預披露招股書,於2021年4月23日預披露更新招股書。截至招股說明書籤署日,中國信達持有公司股份255,140.00萬股,佔本次發行前總股本的87.42%,為公司的控股股東。財政部持有中國信達58.00%的股權,為中國信達的控股股東,系公司的實際控制人。
2021年年報顯示,公司共有8家股東,分別為中國信達、中泰創投、中天金投、昊天光電、前海運營、永信國際、中海信託和中國中材。
信達證券擬於上交所主機板上市,發行股數不超過97,290萬股,本次發行募集資金扣除發行費用後,將全部用於補充資本金,增加營運資金,發展主營業務。信達證券本次發行的保薦機構為中信建投證券股份有限公司,保薦代表人是汪家富、趙啟。
招股書顯示,2018年4月23日,公司2017年度股東大會審議透過《關於信達證券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度利潤分配方案的議案》,以公司截至2017年12月31日的總股數2,568,700,000股計算,公司向全體股東每10股派發人民幣0.0152元現金紅利(含稅),合計派發現金紅利總額(含稅)為3,895,417.29元。2019年、2020年,公司未進行利潤分配。
2021年營業收入38.03億元淨利11.72億元
2018年、2019年、2020年、2021年,信達證券實現營業收入分別為16.59億元、22.23億元、31.62億元、38.03億元;淨利潤分別為9009.37萬元、1.86億元、8.56億元、12.12億元;歸屬於母公司股東的淨利潤分別為6995.74萬元、2.10億元、8.20億元、11.72億元。
截至2021年末,信達證券資產總計646.61億元,負債合計518.19億元。
2021年經紀業務收入增速放緩
信達證券招股書顯示,證券經紀業務是公司營業收入的重要來源,對公司的整體業績具有重要影響。2018年、2019年和2020年,公司證券經紀業務收入分別為140,677.10萬元、133,671.11萬元和163,941.57萬元,佔公司營業收入的比例分別為84.81%、60.13%和51.84%。
2019年、2020年,證券經紀業務收入同比增長分別為-4.98%、22.65%。
2021年信達證券營業收入為38.03億元,據中國經濟網記者計算,信達證券2021年經紀業務收入佔公司營業收入的比例為44.31%。
信達證券2021年年度財務報告顯示,經紀業務作為公司第一大業務,收入持續攀升,全年實現營業收入16.85億元,同比增長2.75%,為公司的穩健發展做出了重要貢獻。
2021年,公司投行團隊克服發行放緩等困難,實現投行業務淨收入4.40億元,較好的完成了公司的經營計劃,為公司經營業績的穩定做出突出貢獻。
全年實現資產管理業務淨收入3.31億元,同比增長134.78%。行業排名大幅提升7名,達到第32名;受託管理資產1605億元,行業排名第15名。
2021年,公司順應市場變化,及時最佳化調整資產配置,非方向性自營投資、固定收益類投資取得較高收益。其中,固定收益部實現投資收益2.77億元,同比上一年提升1.38億元;金融產品部實現投資收益1.18億元,同比上一年提升8099萬元。
2021年度,研究開發中心實現收入1.7億元,同比增幅達141.0%。全年交易分倉累計近2900億元,同比增長1.42倍。
2021年投資銀行業務手續費淨收入同比下滑
年報顯示,2021年信達證券實現手續費及佣金淨收入為26.27億元,上年同期為21.35億元。
其中,2021年實現經紀業務手續費淨收入為10.56億元,上年同期為8.73億元;2021年實現投資銀行業務手續費淨收入為4.71億元,上年同期為5.57億元;2021年實現資產管理業務手續費淨收入為1.59億元,上年同期為1.35億元。
子公司信達國際2021年營收淨利均下降
信達證券2021年年度財務報告顯示,2021年度子公司實現營業收入合計14.23億元,同比增長55.52%;實現淨利潤合計3.85億元,同比增長56.89%。子公司收入佔比37.41%,子公司快速成長,成為公司快速發展過程中的重要助力。
2021年,信達期貨實現營業收入2.04億元,同比增長32.51%;實現淨利潤0.64億元,同比增長49.00%。客戶結構持續最佳化,客戶開戶、權益創歷史新高。期貨資管業務規模快速發展,主動管理業務進一步夯實。
2021年,信風投資實現營業收入1.05億元,同比增長55.85%,淨利潤0.68億元,同比增長76.88%。2021年度信風投資按期完成所有監管要求的整改,進一步夯實了公司運營基礎,整合投研團隊,推動行業專精。
信達創新定位為另類投資子公司,從事《證券公司證券自營投資品種清單》所列品種以外的金融產品、股權等另類投資業務,主要包括非上市股權投資、科創板跟投等。2021年,信達創新實現營業收入2.12億元,同比增長112.12%;實現淨利潤1.58億元,同比增長118.86%。
信達澳銀實現營業收入6.98億元,同比增長103.36%;實現淨利潤0.48億元,同比增長174.05%。信達澳銀的公募基金管理總規模達809.70億元,同比增長103.30%。管理費收入達到7.00億元,同比翻倍。
2021年,信達國際實現營業收入2.04億元,同比下降18.62%,淨利潤0.48億元,同比下降36.01%。
2021年投資收益同比減少62.96%
2018年、2019年、2020年、2021年,公司實現投資收益分別為18,535.36萬元、37,948.35萬元、61,889.60萬元、22,922.66萬元。
2021年末簽訂勞動合同員工人數合計2529人
年報顯示,截至2021年12月31日,信達證券共有16家分公司、87家證券營業部(含1家撤銷中)。
截至2021年12月31日,母公司簽訂勞動合同員工共計1963人,主要子公司簽訂勞動合同員工共計566人,簽訂勞動合同員工人數合計2529人。
招股書顯示,2018年、2019年、2020年,公司用工人數合計分別為2732人、2684人、2575人;其中,員工人數分別為2706人、2658人、2532人;勞務派遣人員的用工數量分別為26人,26人,43人,佔用工總數分別為0.95%,0.97%,1.67%。
年內收8張罰單總經理兩被採取監管談話措施
1月,安徽證監局下發的《關於對信達證券蚌埠淮河路營業部採取責令改正措施的決定》。經查,信達證券蚌埠淮河路營業部存在兩項違規行為,安徽證監局責令其改正。安徽證監局發現信達證券蚌埠淮河路營業部存在以下違規行為:一是在2014-2015年期間違反投資者適當性要求,違規銷售多支金融產品;二是對員工執業行為缺乏有效約束,管控不到位。安徽證監局決定對該營業部採取責令改正的行政監管措施,並記入證券期貨市場誠信檔案。
1月,安徽證監局下發《關於對姚佐根採取出具警示函監管措施的決定》。決定書顯示,姚佐根在擔任信達證券股份有限公司蚌埠淮河路證券營業部負責人期間,營業部存在以下問題:一是在2014-2015年期間違反投資者適當性要求,違規銷售多支金融產品;二是對員工執業行為缺乏有效約束,管控不到位。安徽證監局決定對姚佐根採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監管措施,並記入證券期貨市場誠信檔案。
4月,北京證監局下發《關於對信達證券股份有限公司採取責令改正監管措施的決定》。經查,信達證券在開展ABS業務過程中未建立有效的約束制衡機制,ABS業務開展環節違規,風險管理缺位,部分ABS專案存續期資訊披露不完整。公司投行業務合規人員配備不足、薪酬管理不健全,投行業務內部控制有效性不足,對同類業務未執行統一標準,合規檢查和利益衝突審查不規範。根據《證券公司監督管理條例》第七十條第一款、《證券公司及基金管理公司子公司資產證券化業務管理規定》第四十六條、《證券公司和證券投資基金管理公司合規管理辦法》第三十二條第一款的規定,北京證監局決定對信達證券採取責令改正的行政監管措施。
4月,遼寧證監局下發關於對信達證券股份有限公司阜新解放大街證券營業部採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決定[2022]8號、關於對張瑛輝採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決定[2022]7號。決定書顯示,經查,遼寧證監局發現信達證券股份有限公司阜新解放大街證券營業部存在以下問題:一是營業部原工作人員在任職期間,存在替客戶辦理證券交易的行為;二是對客戶在電話回訪中反映理財經理承諾收益的違規線索,未及時予以核查處理;三是在客戶回訪中存在工作人員誘導客戶回答問題、未完整儲存回訪錄音情況。遼寧證監局決定對該營業部採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監管措施。張瑛輝在信達證券股份有限公司阜新解放大街證券營業部從業期間,存在替客戶辦理證券交易的行為。遼寧證監局決定對張瑛輝採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監管措施。
5月,北京證監局下發的關於對祝瑞敏採取出具監管談話監管措施的決定(〔2022〕77號)。北京證監局表示,經查,信達證券股份有限公司存在以下問題:公司在開展ABS業務過程中未建立有效的約束制衡機制,ABS業務開展環節違規,風險管理缺位,部分ABS專案存續期資訊披露不完整。公司投行業務合規人員配備不足、薪酬管理不健全,投行業務內部控制有效性不足,對同類業務未執行統一標準,合規檢查和利益衝突審查不規範。祝瑞敏作為時任直接分管投行業務的高階管理人員,同時為信達證券股份有限公司總經理,對公司上述違規行為負有直接責任和管理責任。根據《證券公司及基金管理公司子公司資產證券化業務管理規定》第四十六條、《證券公司和證券投資基金管理公司合規管理辦法》第三十二條第一款的規定,北京證監局決定對祝瑞敏採取監管談話的行政監管措施。
6月,中國證監會網站公佈《關於對信達證券股份有限公司採取責令改正措施的決定》。經查,信達證券存在未完成香港控股平臺的設立、返程參股公司建信國貿(廈門)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未完成清理、未按照《證券公司和證券投資基金管理公司境外設立、收購、參股經營機構管理辦法》(以下簡稱《境外辦法》)的規定修改境外子公司的公司章程。此外,《境外辦法》給予了長達3年的整改時限,但信達證券在整改時限內工作進展緩慢,對相關監管承諾事項的作出和執行較為隨意,對監管相關規定的落實明顯不夠到位。信達證券上述情況違反了《境外辦法》第八條第(二)項、第十三條第一款、第二十七條、第三十七條第一款等規定,反映出信達證券合規管理、內部控制存在較大缺陷。中國證監會根據《證券公司監督管理條例》第七十條和《境外辦法》第三十二條的規定,現責令信達證券改正,並於收到本決定之日起3個月內向北京證監局提交整改報告。
中國證監會同日公佈的《關於對祝瑞敏、吳立光采取監管談話措施的決定》顯示,祝瑞敏作為信達證券分管境外子公司的高階管理人員、吳立光作為信達證券合規負責人,對相關違規行為負有領導責任。按照《境外辦法》第三十二條的規定,中國證監會決定對祝瑞敏、吳立光采取監管談話措施。
信達證券網站披露的2021年年度財務報告顯示,祝瑞敏為公司法定代表人及總經理。
未入選2022年6月證券公司“白名單”
6月22日,證監會網站公佈2022年6月證券公司“白名單”,信達證券未能入選。
證監會網站顯示,根據“白名單”動態調整機制,結合證券公司合規風控及業務風險情況,經證監局初評、會內相關部門複核,現公佈2022年6月證券公司“白名單”。“白名單”主要供證券監管部門使用,證券公司不得將其用於廣告、宣傳、營銷等商業目的。
2021年證券公司分類結果降至BBB
證監會網站公佈的證券公司分類結果顯示,2018年、2019年、2020年、2021年,信達證券分別為BBB、A、A、BBB。
據悉,證券公司分類結果不是對證券公司資信狀況及等級的評價,而是證券監管部門根據審慎監管的需要,以證券公司風險管理能力、持續合規狀況為基礎,結合公司業務發展狀況,對證券公司進行的綜合性評價,主要體現的是證券公司治理結構、內部控制、合規管理、風險管理以及風險控制指標等與其業務活動相適應的整體狀況。
根據《證券公司分類監管規定》,證券公司分為A(AAA、AA、A)、B(BBB、BB、B)、C(CCC、CC、C)、D、E等5大類11個級別。A、B、C三大類中各級別公司均為正常經營公司,其類別、級別的劃分僅反映公司在行業內業務活動與其風險管理能力及合規管理水平相適應的相對水平。D類、E類公司分別為潛在風險可能超過公司可承受範圍及因發生重大風險被依法採取風險處置措施的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