針對部分中小銀行股東質押股權比例過高現象,中國證券報記者瞭解到,當前已有不少銀行對高比例質押股權的股東採取行動,以降低銀行經營風險。
監管出手治理亂象
“中小商業銀行的股東以民營企業為主,其所持的商業銀行股權作為重要金融資產,是普遍認可的優質質押物。當前正處於調結構、降槓桿、嚴監管時期,不少民營股東面臨較大經營和財務壓力,企業融資需求迫切,客觀上造成民營股東股權質押需求。”浙商銀行黨委委員、副行長兼董秘劉龍認為。
有銀行業研究員認為,由於股東頻繁質押或拍賣股權,中小銀行經營不穩定性因此加劇。
針對以上問題,監管部門頻頻出手。早在2018年,原銀監會發布《商業銀行股權管理暫行辦法》,規範違規代持、股權結構不清晰、違規開展關聯交易進行利益輸送以及濫用股東權利損害銀行利益等現象。今年4月,銀保監會副主席周亮表示,在加強銀行的股權管理方面,銀保監會近期專門開展股權集中託管,對股權質押、變更和增資行為做出嚴格規範。
中小銀行也在採取相應行動。華融湘江銀行在2019年年報中提到,該行對質押股權數量達到或超過其持有該行股權50%的參會股東的表決權進行了限制,其有效表決權為持股總數的70%,被限制行使表決權的股份數未計入股東大會的有效表決總數。
為根除中小銀行股權亂象,中信證券明明債券團隊建議:一是要緩解中小銀行的資產負債表壓力,積極拓寬商業銀行資本補充渠道,提升中小商業銀行資本補充效率;二是要落實相關監管規定,進一步推動股權集中託管,促進銀行股權管理規範執行與資訊透明。商業銀行處於股權管理第一線,更應當積極作為、落實監管要求。
高比例質押現象突出
隨著年報出爐,中小銀行2019年經營狀況公開亮相。其中,不少中小銀行存在大股東股權質押且質押比例偏高問題,部分質押比例甚至接近100%。
以貴州烏當農商行為例,截至2019年末,貴州烏當農商銀行前十大股東中有五位股東將股權進行質押,質押或凍結股份數量佔其總股本的比例超過20%。具體來看,第一大股東(9.98%)、第三大股東(5%)、第五大股東(2.47%)、第八大股東(2%)、第九大股東(1.85%)股權質押比例分別為96.15%、96.15%、96.18%、96.15%、96.15%。
城商行中,河北銀行前十大股東中有五位股東進行股權質押。2019年年報資料顯示,第四大股東、第五大股東、第七大股東、第九大股東和第十大股東質押總數為9.46億股,佔該行總股份數的13.52%,佔前十大股東所持股份的20.42%。值得注意的是,第四大股東中城建投資控股有限公司為100%質押。
光大銀行金融市場部分析師周茂華對記者表示,中小銀行股東股權質押比例過高可能產生諸如關聯交易、大宗股權轉讓等問題,導致銀行治理不完善、內部糾紛頻發。
中國證券報記者以“銀行股權”關鍵詞在阿里拍賣上搜索發現,截至6月7日,今年以來銀行股權拍賣共有992起,主要都是農商行和村鎮銀行等中小銀行。
除拍賣外,部分中小銀行還出現註冊資本減少的“窘境”。近日,濰坊農村商業銀行減少註冊資本方案申請獲批。濰坊銀保監分局同意濰坊農村商業銀行減少註冊資本方案,減少註冊資本金額2.5億元,佔原註冊資本金總額的8.78%。
“監管層調研分析發現,近幾年部分中小銀行由於內部股權結構混亂、大股東行為不規範,經營面臨較大風險。2019年以來,監管層大力度整治、查處、清理違法違規的自然人或法人代持股東。不排除銀行股權轉讓、拍賣等情況未來大量出現。”周茂華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