智通財經APP訊,麒麟集團控股(08109)釋出公告,根據日期為2019年7月17日的認購協議,公司向債券持有人(呈請人)發行債券,本金額為130萬港元,年利率為9%及於2019年7月31日發行日期起計一年到期。
於2021年6月22日,呈請人根據2021年公司清盤程式第229號向香港特別行政區高等法院塬訟法庭提交清盤呈請,以根據香港法例第32章公司(清盤及雜項條文)條例的條文對公司進行清盤,內容有關根據債券指稱未付金額合共141.7萬港元(包括債券的本金額及應計利息)。呈請將於2021年8月25日舉行聆訊。
鑑於上文,公司正在尋求法律意見,以確定有關呈請的可能行動,以保障公司及其股東的整體利益。鑑於可能清盤令對股份轉讓的影響,公司亦正就可能向高等法院申請認可令的可行性及必要性向其法律顧問尋求意見。股東務請注意,概不保證公司將申請認可令,或倘申請,高等法院將授出任何認可令。倘並無授出認可令但清盤令並無被駁回或永久擱置,則於清盤開始後作出的所有股份轉讓均屬無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