楠木軒

商務部:RCEP成員國表示將推動協定於明年1月1日生效

由 喜東付 釋出於 財經

  中國青年報客戶端北京3月22日電(中青報·中青網記者 寧迪 李若一 見習記者 魏婉 )在今天上午商務部舉辦的《區域全面經濟夥伴關係協定》(RCEP)第二次線上專題培訓上,商務部國際司司長餘本林透露,RCEP所有成員國均表示,將在年底前批准協定,推動協定於明年1月1日生效。

  2020年11月15日,RCEP正式簽署。餘本林介紹道,在推動協定生效方面,貿易協定從簽署到生效有一個過程,有些國家需要政府批准生效,有些則需要國會批准才能生效。

  RCEP協定要求,6個東盟成員國和3個非東盟成員國批准後,就可在這些批准的國家之間相互生效。

  “目前,中國已經完成核準,成為率先批准協定的國家。泰國也已經批准協定。今年各成員方將密集召開會議,通報各自批准進展。”餘本林介紹,商務部已會同有關部門梳理了協定中涉及中方的701條約束性義務。“經過各部門努力,已經有613條完成實施準備,佔全部義務的87%,其他條目在協定實施前也可以準備到位,中國能夠在協定生效時全面履行協定義務。”

  餘本林表示,協定一經生效,各國之間就會按協定規定立即降稅,履行服務投資開放承諾,執行協定各領域的規則。

  在推動協定實施方面,餘本林強調,要以實施為契機,擴大對外開放、深化國內改革,國內相關產業和企業要抓住機遇實現更大發展,同時做好應對競爭和挑戰的充分準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