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金融法院9月30日釋出樂視網、賈躍亭等證券虛假陳述責任糾紛案代表人訴訟權利登記公告,符合條件的相關投資者可在10月30日前申請登記,加入訴訟。
記者瞭解到,樂視網於今年4月12日釋出公告稱,其收到中國證監會作出的《行政處罰決定書》,當中載明:樂視網因2007年至2016年十年財務造假,其報送、披露的IPO相關檔案及2010年至2016年年報存在虛假記載,未按規定披露關聯交易,未披露為樂視控股等公司提供擔保事項,未如實披露賈某芳、賈躍亭向上市公司履行借款承諾的情況,2016年非公開發行股票行為構成欺詐發行等違法事實,中國證監會對樂視網、賈躍亭等15名責任主體作出行政處罰,其中對樂視網合計罰款2.4億餘元,對賈躍亭罰款2.41億餘元。
北京金融法院於今年5月7日受理了王景等11名原告共同起訴被告樂視網資訊科技(北京)股份有限公司、賈躍亭等21名被告證券虛假陳述責任糾紛一案。11名投資者訴稱,因被告虛假陳述行為遭受了投資損失,請求判令樂視網資訊科技(北京)股份有限公司支付因虛假陳述引起的侵權賠償款,共計人民幣1294萬餘元;判令賈躍亭等其他20名被告承擔連帶賠償責任;並由21名被告承擔本案全部的訴訟費用。
該案系北京法院受理的首例證券糾紛普通代表人訴訟案件,原告王景、劉國樑經11名原告共同推選為擬任代表人,同時請求代表具有相同種類訴訟請求並申請加入本案訴訟的其他投資者,提起普通代表人訴訟。
根據北京金融法院釋出的代表人訴訟權利登記公告:自2010年7月30日(含)至2017年7月10日(含)期間以公開競價方式買入、並於2017年7月10日閉市後當日仍持有樂視網股票(現簡稱為樂視退,證券程式碼:300104),且與本案具有相同種類訴訟請求的投資者,可於10月30日之前,透過北京金融法院官網(https://bjfc.bjcourt.gov.cn/)代表人訴訟線上平臺申請登記,加入本案訴訟。
不符合上述權利登記範圍的投資者,法院不予登記,但該部分投資者可以另行起訴。據悉,投資者參加權利登記的,視為對代表人進行特別授權。代表人可以代表原告參加開庭審理,變更、放棄訴訟請求或者承認對方當事人的訴訟請求,與被告達成調解協議,提起或放棄上訴,申請執行,委託訴訟代理人等。如不同意對代表人特別授權的,投資者可以另行起訴。
北京金融法院樂視網、賈躍亭等證券虛假陳述責任糾紛案代表人訴訟權利登記公告
北京金融法院於2021年5月7日受理王景等11名原告共同起訴被告樂視網資訊科技(北京)股份有限公司、賈躍亭等21名被告證券虛假陳述責任糾紛一案,原告王景、劉國樑經11名原告共同推選為擬任代表人,同時請求代表具有相同種類訴訟請求並申請加入本案訴訟的其他投資者,提起普通代表人訴訟。經初步審查,本院決定適用普通代表人訴訟程式審理本案,並於2021年7月30日作出(2021)京74民初111號民事裁定書,確定本案權利人範圍。裁定書送達後,部分當事人在法定期間內申請複議,之後北京市高階人民法院作出(2021)京民終780號民事裁定書,駁回該部分當事人的複議申請。據此,本院依據北京市高階人民法院(2021)京民終780號民事裁定書及本院(2021)京74民初111號民事裁定書確定的權利人範圍條件,釋出權利登記公告如下:
案件基本情況
原告:王景等11名投資者。
擬任代表人:王景,女,1972年1月生,漢族,住天津市河東區,聯絡方式[email protected]。
擬任代表人:劉國樑,男,1971年11月生,漢族,住天津市河東區,聯絡方式[email protected]。
被告一:樂視網資訊科技(北京)股份有限公司,住所地北京市朝陽區姚家園路105號3號樓12層1503。
法定代表人:劉延峰,董事長。
被告二:賈躍亭,男,1973年12月生,漢族,住浙江省慈溪市庵東鎮。
被告三:賈躍民,男,1968年1月生,漢族,住山西省臨汾市堯都區。
被告四:吳孟,男,1973年1月生,漢族,住山西省垣曲縣。
被告五:賈躍芳,女,1963年6月生,漢族,住北京市東城區。
被告六:吉曉慶,女,1980年12月生,漢族,住河南省鄭州市金水區。
被告七:曹彬,男,1971年5月生,漢族,住湖北省武漢市武昌區。
被告八:朱寧,男,1973年9月生,漢族,住北京市豐臺區。
被告九:沈豔芳,女,1971年9月生,漢族,住北京市東城區。
被告十:張特,男,1980年6月生,漢族,住吉林省長春市朝陽區。
被告十一:趙凱,男,1986年8月生,漢族,住山西省運城市鹽湖區。
被告十二:鄧偉,男,1975年8月生,漢族,住北京市朝陽區。
被告十三:劉弘,男,1973年3月生,漢族,住北京市東城區。
被告十四:張旻翬,男,1978年9月生,漢族,住北京市朝陽區。
被告十五:譚殊,女,1975年11月生,漢族,住北京市海淀區。
被告十六:平安證券股份有限公司,住所地廣東省深圳市福田區福田街道益田路5023號平安金融中心B座第22-25層。
法定代表人:何之江,董事長。
被告十七:中泰證券股份有限公司,住所地山東省濟南市市中區經七路86號。
法定代表人:李峰,董事長。
被告十八:中德證券有限責任公司,住所地北京市朝陽區建國路81號華貿中心1號寫字樓22層。
法定代表人:侯巍,董事長。
被告十九:利安達會計師事務所(特殊普通合夥),住所地北京市朝陽區慈雲寺北里210號樓1101室 。
執行事務合夥人:黃錦輝。
被告二十:華普天健會計師事務所(北京)有限公司,住所地北京市西城區阜成門外大街22號1幢外經貿大廈9層922-926室。
法定代表人:肖厚發,董事長。
被告二十一:信永中和會計師事務所(特殊普通合夥),住所地北京市東城區朝陽門北大街8號富華大廈A座8層。
執行事務合夥人:譚小青,首席合夥人。
原告王景等11名投資者訴稱,被告樂視網資訊科技(北京)股份有限公司因於2007年至2016年財務造假,未按規定披露關聯交易,未披露為樂視控股等公司提供擔保事項,未如實披露賈躍芳、賈躍亭向上市公司履行借款承諾的情況,2016年非公開發行股票行為構成欺詐發行等虛假陳述行為,中國證監會已對其作出行政處罰,王景等11名投資者因被告虛假陳述行為遭受了投資損失,故請求判令樂視網資訊科技(北京)股份有限公司支付因虛假陳述引起的侵權賠償款,共計人民幣12 940 339 元;判令賈躍亭等其他20名被告承擔連帶賠償責任;並由21名被告承擔本案全部的訴訟費用。
權利登記相關事項
自2010年7月30日(含)至2017年7月10日(含)期間以公開競價方式買入、並於2017年7月10日閉市後當日仍持有樂視網股票(現簡稱為樂視退,證券程式碼:300104),且與本案具有相同種類訴訟請求的投資者,可以於2021年10月30日之前,透過本院官網(https://bjfc.bjcourt.gov.cn/)代表人訴訟線上平臺申請登記,加入本案訴訟。不符合前述權利登記範圍的投資者,本院不予登記,但該部分投資者可以另行起訴。投資者參加權利登記的,視為對代表人進行特別授權。代表人可以代表原告參加開庭審理,變更、放棄訴訟請求或者承認對方當事人的訴訟請求,與被告達成調解協議,提起或放棄上訴,申請執行,委託訴訟代理人等。如不同意對代表人特別授權的,投資者可以另行起訴。
對前述原告自行推選的擬任代表人的人選和資格有異議的,可以於2021年10月30日之前透過本院官網代表人訴訟線上平臺提出。申請加入本案訴訟並自願擔任本案訴訟代表人的,可以於2021年10月30日之前透過本院官網代表人訴訟線上平臺提出,並提交證明自身代表人資格和能力的情況說明及相關材料。
權利登記不預交案件受理費,本案結案後按照訴訟標的額由敗訴方交納。
特此公告。
北京金融法院
二〇二一年九月三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