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每日資本論
神話與謊言只有一步之遙。
盈利是好訊息,但也可能因此被起訴。
近日,上市企業安徽華茂紡織股份有限公司(下稱 華茂股份)對其曾參股的新疆利華(集團)股份有限公司(下稱“新疆利華”)發起訴訟。原因是,其減資參股公司新疆利華前後的審計資料相差巨大,僅3個月時間,新疆利華淨資產激增9億餘元,淨利潤增加8億元,並高調宣佈啟動IPO。
如此弔詭的業績表現確實令人心存疑問。公開資料顯示,新疆利華從事籽棉種植、加工及相關產品銷售業務,主要產品為皮棉,在國內外擁有超過150萬畝種植基地、合計經營69個棉花加工廠、1個棉紡織廠。
華茂股份公司的前身是1958年建立的國有大型棉紡織工業企業安慶紡織廠。1998年10月7日上市,發行價為4.33元/股。2020年華茂股份三季報顯示,其營收24.37億元,同比增長16.26%;淨利潤2.54億元,同比下跌8.31%,扣非淨利潤1.27億元,同比暴跌600.49%。從今年4月,以來其股價大部分時間低於發行價。截至12月1日14:05,其股價為4.11元/股。
由於產業鏈關係,華茂股份需要穩定的上游供給,於是,牽手新疆利華也在情理之中。
2010 年12月14日,華茂股份五屆一次董事會審議透過《關於投資受讓新疆庫爾勒利華棉業有限責任公司35%股權的議案》,投資5860.94萬元(實際出資5651.14萬元)受讓自然人張齊海持有的新疆利華35%股權,受讓完成後新疆利華註冊資本5000萬元,華茂股份持有35%。
2016年8月28日,華茂股份六屆十八次董事會審議透過《關於對新疆利華棉業股份有限公司增資的議案》,投資7255.32萬元對新疆利華增資,增資後新疆利華註冊資本從8500萬元增加至1.58億元,華茂股份持有30%。截至2019年9月30日,華茂股份合計投資新疆利華1.29億元,持有30%股權。
值得一提的是,2016年中泰集團作為新進戰略投資者以2.2億元認購5367萬股新增股份,以持股34%躍升為第一大股東。中泰集團也是一家國有企業,主營業務涵蓋氯鹼化工、紡織工業與供應鏈貿易三大業務板塊,旗下中泰化學為唯一上市平臺。2019年,中泰集團擬入主ST中基,但因未能達到國有股東公開徵集條件而擱淺。公開資料顯示,中泰集團擁有新疆利華64%股份表決權,為控股股東,新疆利華相關財務資料納入中泰集團合併報表。
不過,中泰集團入主新疆利華2016年至2018年,後者淨利潤5562.45萬元、2296.07 萬元、8668.60萬元,增長率分別為-59%、278%,業績呈現出大起大落的走勢。此前,新疆利華在2013年至2014年實現歸母淨利潤6697.26萬元、7929.08萬元後,2015年受棉花價格下挫影響,營收利潤雙雙大幅下降,僅錄得淨利潤282.96萬元,降幅超90%。
與此同時,新疆利華擴張的速度並未減弱。新疆利華增資擴股前,截至2016年5月末,資產負債率僅為56%,總負債僅為4.45億元;而到了2016年底,該資料迅速上升至79.48%,負債額達24億元;2017、2018年更是大幅攀升至91.19%、90.82%。根據中泰集團最新的超短期融資券募集說明書,新疆利華截至2019年末的負債總額已達112.79億元,近三年負債年複合增長率達67.5%。
或正因如此,華茂股份才與新疆利華分道揚鑣。華茂股份證券部相關人士曾對媒體表示,“之前新疆利華所有融資均由中泰集團提供全額擔保。但按照當地最新監管要求,在中泰集團為利華棉業提供擔保的同時,要求其他股東同比例提供擔保。作為公眾公司,幾十億元的擔保額,我們認為風險巨大,這也是當時選擇退出利華棉業的一個考慮因素。”
據媒體報道,華茂股份在處置利華棉業股權過程中,亦發現了利華棉業存在重大風險。據悉,因利息費用入賬不完整、保險理賠款未衝減存貨餘額、期貨交易虧損、存貨跌價未足額計提等因素影響,利華棉業淨資產被調減了約4億元,連累公司淨利潤同步陷入大幅虧損。
2020年4月22日,由新疆利華董事兼任華茂股份董事長倪俊龍提交《新疆利華2019年未審計報表》,其中利潤-6000萬元,創新疆利華史上最大虧損。
據此,華茂股份公告以減資的形式從新疆利華退股,要求立刻執行拒絕召開股東大會。
2020年7月18日華茂股份公告:華茂股份董事長兼任新疆利華董事倪俊龍簽署轉讓合同,於當天以總價2億元人民幣,將30%新疆利華股權轉給三位新疆利華現任高管:新疆利華總經理李德華、新疆利華常務副總經理畢桂榮、新疆利華副總經理劉紀元
讓人意想不到的是,華茂股份退股遭中小股東強烈質疑,甚至有股東在4月28日明確指出新疆利華正在準備IPO。
部分網友對華茂股份董事長倪俊龍這番退股操作表示了質疑。首先,新疆利華屬於華茂股份重要資產,在其主要經營方針中起到關鍵作用,如果失去新疆利華,將影響公司經營方針,因此,滿足第一條:公司的經營方針和經營範圍的重大變化。其次,在企業實際經營中,同業競爭的存在必然使得相關聯的企業無法完全按照完全競爭的市場環境來平等競爭,控股股東利用其表決權可以決定企業的重大經營,如果其表決是傾向於非上市公司,對中小股東來說是不公平的。華茂股份與新疆利華在2020年5月26日已構成同業競爭關係。
與網友質疑形成鮮明對比的是,在華茂股份投資利華棉業的近10年內,僅從後者取得2695.35萬元分紅款。
然而,就在部分網友質疑華茂股份的退股操作疑問未解時,今年7月,新疆利華控股股東中泰集團發行2020年第七期超短期融資券,在募集說明書中釋出了重要子公司新疆利華2019年度經審計財務資料:截至2019年末,新疆利華總資產124.83億元,淨資產12.04億元;2019年度營業收入100.66億元,淨利潤4.06億元。
這才有了前文提到的華茂股份感覺被“坑”,故而起訴。
目前此事正在進一步發酵中。但有兩個問題引發了網友討論:三個月時間,新疆利華的業績是否真的發生了鉅變還是財務造假?其次,股權轉讓已經完成,華茂股份能不能打贏這場官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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