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天眼查APP資料,近日,迪卡儂(上海)體育用品有限公司南京雨花分公司因製售不符合質量標準的商品行為及其從屬,被南京市雨花臺區市場監督管理局罰款1300元、沒收違法所得391.6元。行政處罰決定書文號為雨市監處罰〔2021〕10173號。
國家企業信用資訊公示系統網站截圖
另據國家企業信用資訊公示系統網站資訊,雨市監處罰〔2021〕10173號行政處罰決定書顯示,迪卡儂(上海)體育用品有限公司南京雨花分公司主要違法事實為:當事人銷售的成人滑雪襪纖維含量(公定)(整體)的技術要求為“丙烯酸纖維84±5,聚酯纖維11±5,聚醯胺纖維4±3,氨綸1(實測值不得為0,且≤4)”,檢測結果為“腈綸85,聚酯纖維10,錦綸3,氨綸2”,單項評價為不合格;纖維含量(公定)(腳面:平紋部分)的技術要求為“丙烯酸纖維92±5,聚酯纖維7±3,氨綸1(實測值不得為0,且≤4)”,檢測結果為“腈綸93,聚酯纖維6,氨綸1”,單項評價為不合格。當事人銷售被抽檢批次的成人滑雪襪的貨值為19.9*50=995元,利潤為44*(19.9-11)=391.6元。
天眼查APP顯示,迪卡儂(上海)體育用品有限公司共被行政處罰6次,從處罰事由看,其中3次為:生產者、銷售者在產品中摻雜、摻假,以假充真,以次充好,或者以不合格產品冒充合格產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