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開放向廣度和深度拓展 外資機構積極參與中國市場
本報記者 劉 琪
穩步擴大金融業對外開放,既是監管層現階段的重點工作,也是銀保監會將持續的工作部署。近日,中國人民銀行黨委書記、中國銀保監會主席郭樹清在《求是》雜誌撰文指出,按照自主、有序、平等、安全的方針,在確保金融主權的前提下,努力實現更高層次的金融開放。
近年來,我國金融對外開放步伐明顯加快。2018年以來銀保監會推出了34條擴大開放措施。尤其是銀行業、保險業對外開放措施的實施,不僅豐富了外資機構在華商業存在形式、擴大了業務範圍、優化了監管規則、放寬了外資准入條件和持股比例限制,外資金融機構的數量也不斷增加。
據銀保監會公佈的資料顯示,截至2020年一季度末,外資銀行在華共設立了41家外資法人銀行、115家外國銀行分行和149家代表處,營業性機構總數975家(含總行、分行、支行),外資銀行總資產3.58萬億元。境外保險機構在我國設立了64家外資保險機構、124家代表處和18家保險專業中介機構,外資保險公司總資產1.46萬億元。也就說,截至今年3月末,外資銀行、境外保險機構在我國總資產達5.04萬億元。
另據銀保監會發言人在6月初時表示,2018年以來,銀保監會共批准外資銀行和保險公司來華設立80多家各類機構。
“近年來的銀行業和保險業對外開放節奏可以用及時、有序來概括,既在行業准入、股東限制、投資範圍等各個方面實現了明顯的放寬,又充分考慮了資金流動的潛在風險,在放寬政策的同時也在加強監管。”蘇寧金融研究院高階研究員陶金在接受《證券日報》記者採訪時表示,總體而言,外資銀行和保險機構在華投資便利化將促進銀行業的充分競爭,為實體經濟提供更優質和低價的金融服務,為實體企業融資成本的降低提供更牢固的金融市場基礎。
在東方金誠首席金融分析師徐承遠看來,近年來我國金融業對外開放程序進一步提速,整體符合我國現階段金融業發展需要。透過進一步擴大開放,構建公平一致的市場環境,將更加有利於銀行保險機構充分競爭,最佳化股權結構,規範股東行為,形成合理多樣的市場體系。
前述銀保監會發言人也表示,銀保監會將繼續大力推進已出臺政策落地,在確保金融安全的前提下,全面拓展金融開放的廣度和深度。支援外資積極參與中國金融市場,鼓勵中外資金融機構在產品、股權、管理和人才培養等方面加大合作。銀保監會將一如既往地歡迎和支援更多符合條件的外資金融機構來華投資和拓展業務,也將不斷完善與開放水平相適應的監管方式方法,提高開放條件下經濟金融管理能力和防控風險能力。
對於下一步銀行業、保險業對外開放的落腳點,陶金認為,為實現銀行業和保險業的長期健康發展,有必要繼續最佳化營商環境,構建中性競爭市場,進一步減少外資進入顧慮;繼續提高外資銀行保險機構在華投資便利性,繼續以開放促改革;同時加強對外資銀行進行針對性監管,引導外資銀行完善宏觀審慎管理、響應央行監管和貨幣政策等,引導外資銀行等金融機構進一步本地化,深耕在華業務。
徐承遠對《證券日報》記者分析稱,對於銀行業而言,一是放寬或者取消外資銀行對中資商業銀行的持股比例以及資產規模方面限制,擴大外資金融機構吸引力度;二是鼓勵和支援境外金融機構與中資銀行開展股權、業務和技術等各類合作,透過學習借鑑國際先進業務經驗和管理體系,提升我國銀行業風險管理水平和公司治理水平;三是打造新的適合開放下金融環境的金融產品,將自由貿易區與金融開放有機結合,提升小微企業的金融服務水平。
“目前涉及保險業2020年對外開放的發力點主要有三方面。”徐承遠表示,一是,縮短外資人身險公司外資股比限制從51%提高至100%的過渡期;二是,取消境內保險公司合計持有保險資產管理公司的股份不得低於75%的規定,允許境外投資者持有股份超過25%;三是,放寬外資保險公司准入條件,取消30年經營年限要求。在監管層鼓勵對外開放的態度下,未來可能進一步提高開放力度,提升保險業在養老、巨災等領域專業化服務能力,並透過最佳化監管環境,促進保險業有序公平競爭,實現健康發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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