董才
本報訊 為深入貫徹落實黨中央、國務院關於做好大宗商品保供穩價工作的系列決策部署,促進我國煤炭安全穩定供應,為國民經濟平穩執行和人民群眾溫暖度冬提供堅實能源保障,中國煤炭工業協會、中國煤炭運銷協會組織國內重點煤炭企業聯合發出倡議。
倡議稱,堅持把國家能源安全作為政治責任和根本底線,主動承擔煤炭增產保供社會責任,有效發揮能源安全“穩定器”和“壓艙石”作用。在確保安全生產的前提下,努力提升煤炭資源保障能力,提前做好今冬明春採暖季資源準備,發揮優質煤礦產能主力軍作用,積極挖潛增產,全力保障煤炭安全穩定供應。
發揮大型企業穩定市場的表率作用,嚴格執行煤炭中長期合同制度,堅持“基準價+浮動價”價格機制,自覺規範合同履約行為,構建上下游合作共贏的市場機制。按照煤炭中長期合同對發電供熱企業直保並全覆蓋的部署要求,在已簽訂中長期合同基礎上,再簽訂一批中長期合同,優先保證發電供熱用煤需要,守住民生用煤底線。
提高政治站位,加強企業自律,主動做好煤炭穩價工作,不隨意漲價,主動抵制哄抬市場價格行為,引導市場價格逐步迴歸合理區間,促進煤炭市場平穩執行和行業高質量發展。
提前準備2022年度煤炭產運需銜接工作,與下游用煤企業加強對接,儘早啟動2022年度全國煤炭中長期合同簽訂工作,進一步增加中長期合同簽訂數量、提高簽訂比例,早籤、多籤、籤實、籤長煤炭中長期合同,確保煤炭市場供應平穩有序。
倡議書落款企業包括國家能源集團、中煤集團、晉能控股集團、山東能源集團、陝西煤業化工集團、內蒙古伊泰集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