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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華社北京2月5日電(劉慧、董錦蒙)備受市場詬病的“影子股東”、突擊入股等IPO亂象迎來升級版監管規則。證監會5日釋出申請首發上市企業股東資訊披露指引,進一步加強制度約束。
為何在此時出臺指引?去年12月的中央經濟工作會議提出“防止資本無序擴張”後,證監會曾在相關專題會議上提出,堅持金融創新必須在審慎監管的前提下進行,防止資本無序擴張。嚴把IPO入口關,完善股東資訊披露監管。
證監會表示,加強擬上市企業股東資訊披露監管,是證監會深入貫徹中央經濟工作會議精神、落實“防止資本無序擴張”工作部署的重要舉措,有助於防範“影子股東”違法違規“造富”問題,進一步從源頭上提升上市公司質量,切實維護資本市場秩序。
具體看,指引將需要鎖定36個月的突擊入股時間段由申報前6個月增加到申報前12個月。
值得關注的是,指引重點針對“影子股東”現象進行規範,加強對入股交易價格明顯異常的自然人股東和多層巢狀機構股東的資訊穿透核查。
同時,要求中介機構不簡單以機構或個人承諾作為依據,重點對入股價格異常股東、臨近上市前入股股東是否存在違反股東適格要求、股權代持等情形進行核查。
此外,指引還明確,發行人股東存在涉嫌違規入股、入股交易價格明顯異常等情形的,可就反洗錢管理、反腐敗要求等方面徵求有關部門意見,共同加強監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