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社上海7月3日電(記者潘清)在紛繁複雜的證券市場中,處於相對弱勢地位的中小投資者如何行使股東權利、維護自身權益?由投資者保護機構啟動的股東投票權“公開徵集”近日首戰告捷,為新證券法下投保機制完善提供了新的範例。
中國寶安股份有限公司(簡稱“中國寶安”)近日釋出公告,公司2020年年度股東大會6月30日對《關於修改公司章程的議案》進行了表決,同意股份佔有效表決權股份總數的74.15%,超過有效表決權股份總數的三分之二,議案獲透過。
作為投資者保護機構,中證中小投資者服務中心首次運用股東投票權“公開徵集”方式,成功推動上市公司修改章程、刪除不當反收購條款。
投服中心相關負責人表示,中國寶安原公司章程中設定了公司被併購接管後對董監高進行高額經濟補償的條款,這一反收購條款妨礙公司治理有效執行,嚴重損害廣大中小股東利益。限制股東選任董事基本權利的條款,也不符合公司法立法本意。投服中心曾於2017年向中國寶安傳送股東函建議其刪除不合理條款,但中國寶安未予回覆和修改。
6月14日,中國寶安公告稱將於年度股東大會審議大股東韶關市高創企業管理有限公司關於公司章程修改的臨時提案。投服中心經審慎研究論證後,決定啟動股東投票權公開徵集,以推動中國寶安公司章程修訂,助力其提升公司治理水平、保護投資者合法權益。
繼6月17日向中國寶安提交公開徵集報告書後,投服中心於21日晚間釋出徵集公告,並透過公開發聲向市場清晰表明反對在公司章程中設定不當反收購條款的態度,呼籲廣大投資者積極參與公司治理、行使股東法定表決權。此舉獲得了中小投資者的積極響應。
中國寶安年度股東大會6月30日如期召開,投服中心出席會議並代委託股東進行投票。此次股東大會參與投票的股東及代表共3026人,代表股份約15.45億股。其中中小投資者3019人,佔出席會議股東人數的99%,所代表股份近8.47億股,佔出席會議股東所持有效表決權股份總數的54.82%,成為修改公司章程議案獲得透過的決定性力量。
投服中心相關負責人表示,此次表決結果表明,作為新證券法賦予投保機構的重要職能,公開徵集將產生強烈的示範引領效應,激發廣大中小投資者參與公司治理的熱情,從而使中小投資者逐漸成為最佳化公司治理的重要推動力量。
“小股東凝聚大力量”的首次成功實踐,獲得市場各方點贊。上海市錦天城律師事務所合夥人任遠律師認為,中小股東持股比例低,且彼此之間缺乏聯動,較難利用表決權對自身權益進行保護。投保機構從公益角度出發,用公開徵集的方式集合廣大中小股東,有助於形成合力,推動上市公司治理的持續完善。
經濟學家周榮華認為,中小投資者在證券市場處於相對弱勢地位,維權意識和能力較為薄弱。首次投票權公開徵集獲得股民積極參與,表明投資者的“股東意識”正在逐步覺醒。(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