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深交所官網7日訊息,暴風集團股份有限公司在法定披露期限屆滿之日起兩個月內仍未披露2019年年度報告。
根據深交所《關於釋出〈深圳證券交易所創業板股票上市規則(2020年修訂)〉的通知》,《創業板股票上市規則(2018年11月修訂)》第13.1.1條、第13.1.5條的規定以及深交所上市委員會的稽核意見,決定暴風集團股份有限公司股票自2020年7月8日起暫停上市。
暴風集團股份有限公司在股票暫停上市期間,應當繼續履行有關法律法規及深交所《創業板股票上市規則》規定的相關義務,做好資訊披露工作。
編輯 張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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