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進一步提升市場執行質量,最佳化投資者結構,完善市場生態,促進市場功能有效發揮,中國金融期貨交易所(以下簡稱中金所)將於下週6月22日起,對滬深300股指期權交易限額進行調整。
中金所在相關通知中稱,自2020年6月的第四個星期一(2020年6月22日)起,客戶該期權品種日內開倉交易的最大數量為200手,單個月份期權合約日內開倉交易的最大數量為100手,單個深度虛值合約日內開倉交易的最大數量為30手。
滬深300股指期權於去年12月23日正式掛牌上市,上市初期實施了嚴格的交易限額制度。此前的交易限額制度分為兩個階段:
自滬深300股指期權上市首日至2020年3月的第3個星期五(2020年3月20日),客戶該品種日內開倉交易的最大數量為50手,單個月份期權合約日內開倉交易的最大數量為20手,深度虛值合約日內開倉交易的最大數量為10手。
自2020年3月的第4個星期一(2020年3月23日)至6月的第3個星期五(2020年6月19日),客戶該品種日內開倉交易的最大數量為100手,單個月份期權合約日內開倉交易的最大數量為50手,深度虛值合約日內開倉交易的最大數量為20手。
可以看出,本次最佳化正值此前的規定到期,在延續交易限額制度基礎上進行了適度放寬。其中,客戶期權品種日內開倉交易的最大數量、單個月份期權合約日內開倉交易最大數量各放寬了1倍,深度虛值合約日內開倉交易的最大數量提高了50%。
與此前規定相同,套期保值交易、做市交易的開倉數量不受此限。具有實際控制關係的賬戶組開倉數量合併計算,其標準與單個客戶相同。客戶單日在多個合約上達到交易所處理標準的,按照一次認定。客戶第一次出現違反上述規定的情形,交易所將對其採取限制開倉5個交易日的措施。第二次出現,交易所將對其採取限制開倉10個交易日的措施。第三次及以上出現,交易所將對其採取限制開倉1個月的措施。情節嚴重的,按《中國金融期貨交易所違規違約處理辦法》的有關規定處理。
前期,在“高標準,穩起步,控風險”的原則指導下,中金所紮實做好市場監管和風險防範,不斷提高執行保障水平,切實保障了滬深300股指期權的平穩執行。產品上市以來,總體執行平穩有序,投資者參與理性,市場結構較為均衡,合約定價較為合理,市場功能逐步發揮。
分析人士認為,滬深300股指期權日均成交量已達4.06萬手,日均持倉量7.00萬手。此次鬆綁股指期權,將有效提升股指期權市場執行質量,增加市場的廣度和深度,促進功能有效發揮。
興業證券首席金融工程分析師於明明認為:中金所對滬深300股指期權交易限額進行調整,客戶該期權品種日內開倉交易的最大數量為200手,單個月份期權合約日內開倉交易的最大數量為100手,單個深度虛值合約日內開倉交易的最大數量為30手。股指期權上市以來執行平穩,市場功能逐步發揮,成交持倉以機構為主,但資產規模較大的機構投資者,其市場參與度仍有很大的提升空間。透過對現行措施的調整,能夠更好便利機構投資者參與市場,提升產品的市場服務能力,最佳化股指期權投資者結構,進一步促進產品功能發揮。
東證期貨總經理盧大印則表示:當前由於疫情等不確定因素,全球金融市場的波動有所增加。股指期權作為股票市場的保險,能有效管理市場波動風險,促進股票市場穩定執行。透過對現行措施的調整,能夠更好便利投資者對股票現貨資產進行風險管理,提高股票市場投資者持股信心,維護股市平穩執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