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轉自【經濟參考報】;
江蘇常熟農村商業銀行釋出公告宣佈入股江蘇鎮江農村商業銀行;無錫農村商業銀行和江蘇江陰農村商業銀行對外表示,共同發起設立徐州農村商業銀行;攀枝花市商業銀行、涼山州商業銀行分別釋出《關於合併重組事宜的公告》,宣佈擬透過新設合併方式共同組建一家商業銀行……近期,多家中小銀行推進合併重組的訊息備受市場關注。
接受《經濟參考報》記者採訪的業內人士表示,合併重組實際上可視為從中小銀行長遠發展角度出發的一種前瞻性改革方式,將進一步釋放銀行的競爭優勢,增強其抵禦風險的能力。面對經濟下行壓力,中小銀行發展面臨較大挑戰,確實需要“抱團取暖”,未來合併重組的案例可能還會增多。業內人士預計,今年中小銀行體制機制改革和資本補充將會融為一體,加速推進。
城商行農商行“抱團取暖”
業內人士對記者表示,這種中小銀行之間的合併重組並非今年首次出現。以城商行整合為例,2005年成立的徽商銀行由原合肥市商業銀行吸收合併安徽省內蚌埠、淮北、馬鞍山、蕪湖、安慶等5座城市的商業銀行和其他7家城市信用社重組而成。2007年正式成立的江蘇銀行由江蘇省內無錫、蘇州、南通、常州、淮安、徐州、揚州、鎮江、鹽城、連雲港等十個城市商業銀行合併重組而來。農商行方面,去年新組建的佛山農村商業銀行也是由多家農商行、農信社合併成立。
國家金融與發展實驗室副主任曾剛表示,這種合併重組可視為中小銀行應對市場競爭的一種途徑。面對市場競爭以及利率市場化帶來的影響,銀行透過合併重組可以提升自身能力,應對日趨激烈的市場挑戰。他強調,並非“出現風險”的銀行才會考慮合併,重組實際上可視為從銀行長遠發展角度出發的一種前瞻性的改革方式。透過合併、重組擴大銀行的規模能夠提升銀行抵禦風險的能力,進一步釋放銀行的競爭優勢。“這種整合浪潮很早之前就開啟了,未來也將會延續下去。”他說。
“從中小銀行改革重組的現實意義來說,面對經濟下行壓力,中小銀行發展面臨較大挑戰,確實需要‘抱團取暖’,未來合併重組的案例可能還會增多。”新網銀行首席研究員董希淼也表示。
光大證券研究所金融業首席分析師王一峰表示,一些由地方政府主導的金融機構的合併重組,也是化解區域金融風險、增強區域金融穩健性的一種手段。它不是唯一手段,但是一種可選項。
合併重組要堅持市場化法治化
董希淼表示,與監管部門主導對高風險金融機構進行處置不同,透過合併重組這種市場化手段來推進改革和增強風險抵禦,可能會成為較普遍的一種模式。
從目前已經公告的中小銀行的合併重組的情況來看,一種是發展較好的銀行透過入股、甚至控股的方式來幫助帶動發展較弱的銀行,如江蘇常熟農村商業銀行擬出資10.5億元,認購鎮江農商行非公開發行股份5億股,佔鎮江農商行非公開發行後總股本的33.33%,成為其第一大股東。另一種是多家銀行透過合併以提升規模,形成規模效應和增強抵抗風險的能力,攀枝花市商業銀行和涼山州商業銀行擬透過新設合併方式共同組建一家商業銀行則屬於這種情況。“合併重組沒有統一標準,因此要強調因地制宜,積極探索不同的模式。”董希淼說。但是他也表示,一定要堅持市場化、法治化原則。
王一峰表示,合併重組最重要的是在內部管理層面上進行相應整合,以提升自我的經營效率。在堅持市場化、法治化的原則之下,合併重組很有可能是優勝劣汰的一種表現,是金融供給側結構性改革的體現,是銀行內在執行效率提升的一種市場化安排,相應的金融風險也會隨著銀行業可持續經營能力的增強得到一定化解,然而,如果合併重組淪為“拉郎配”,沒有更多的效率改善,變成單純做大,那麼意義就會大打折扣。
董希淼稱,兩家機構或多家機構從重組到最終融合並不容易。在操作層面,從入股的股份安排、價格確定到不良資產的清查,合併雙方都可能存在分歧。與此同時,不同金融機構的經營模式、發展理念以及文化都有差別。合併之後能否快速融合、優秀管理經驗能否順利移植,從而真正發揮一加一大於二的價值,這些都需要較長的時間。
中小銀行改革將加速推進
合併重組也是中小銀行深化改革的具體方式之一。今年4月,銀保監會副主席曹宇在國新辦釋出會上表示,今年中小銀行的改革重組工作力度比較大。包括針對中小銀行的再貸款、定向降准以及差異化的監管政策等,都將為中小銀行的改革重組創造有利的條件。業內人士預計,今年中小銀行體制機制改革和資本補充會融為一體,將加速推進。
今年5月,國務院金融委辦公室釋出11條金融改革措施,包括出臺《中小銀行深化改革和補充資本工作方案》,進一步推動中小銀行深化改革,加快中小銀行補充資本,堅持市場化法治化原則,多渠道籌措資金,把補資本與最佳化公司治理有機結合起來。日前召開的國務院常務會議決定,著眼增強金融服務中小微企業能力,允許地方政府專項債合理支援中小銀行補充資本金。
“地方中小銀行大多由地方政府持股,透過地方政府專項債支援其補充資本,有利於發揮股東作用,落實屬地管理責任,同時可在注資過程中推動化解存量風險或進行合併重組。”曾剛表示。
值得注意的是,國務院金融委辦公室日前釋出的11條金融改革措施包括“制定《農村信用社深化改革實施意見》,保持縣域法人地位總體穩定,強化正向激勵,統籌做好改革和風險化解工作。”業內人士表示,今年預計農信社改革會有重大推進,可能將因地制宜推進農村信用聯社和農村合作銀行實施股份制改造。
董希淼表示,為提升農信機構規模效應和抗風險能力,對東北和中西部地區規模較小的農信機構,應鼓勵在市場化基礎上進行合併重組,並適當組建市級農商行。這與堅持縣域法人地位的原則並不矛盾。對堅持縣域法人地位的理解不能過於機械。透過合併重組,增強中小農信機構抗風險能力,從長遠看有利於穩定縣域法人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