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今天下午舉行的市政府新聞釋出會上,有媒體提問:市政府分兩批賦予臨港新片區管委會行政審批和行政處罰等事權1170項,賦權力度很大,請問主要是基於什麼樣的考慮?對賦權後如何進一步加大改革創新力度,有什麼安排?
對此,市審改辦副主任盛強表示,賦予臨港新片區市、區兩級經濟管理許可權和改革自主權,是支援臨港新片區深化“放管服”改革,打造更具吸引力的營商環境,推動經濟社會高質量發展的重要舉措。
臨港新片區掛牌成立後,我們根據市委、市政府部署要求,依據臨港新片區《總體方案》和《管理辦法》等規定,按照“應放盡放、審管銜接、市區同步”的原則,分批推進臨港新片區管委會集中行使有關事權工作。第一批517項事項,已於今年5月1日起正式由臨港新片區管委會集中行使。第二批653項事項,日前已經市政府常務會議審議透過,即將向社會公佈,將於今年11月1日起正式由臨港新片區管委會集中行使。
這1170項事項交由臨港新片區管委會集中行使,經過了市、區相關部門的深入研究論證,主要希望發揮兩方面作用:一是加快臨港新片區建設和發展。賦予臨港新片區相關經濟管理許可權,是為了進一步支援臨港新片區加快專案建設、促進產業聚集、推動產城融合發展。所以,只要是有利於臨港新片區建設和發展的事權,“應放盡放”。比如,為支援臨港新片區加快聚集發展所需的各類人才,將國內人才引進落戶、留學回國人員落戶2項審批權交由臨港新片區管委會集中行使,大大縮短了引進人才的辦事週期,5月份以來已成功落戶21例。二是支援臨港新片區深化改革創新。向臨港新片區賦權,不是簡單地轉移事權,而是為了支援臨港新片區探索更深層次的改革創新,承擔更高水平的壓力測試,為上海乃至全國提供更多的臨港經驗。比如,為支援臨港新片區對標國際高標準經貿規則,探索建立原產地、智慧財產權、國際公約等特殊領域風險精準監測機制,集中行使了市、區兩級智慧財產權部門的74項審批管理和監管執法事權。
第一批事項集中行使以來,臨港新片區管委會在深化簡政放權、加強事中事後監管、最佳化政府服務方面,開展了一系列探索創新,很有力度、富有成效。下一步,我們將組織市、區相關部門與臨港新片區管委會做好第二批集中行使事項交接工作,儘快承接落實到位。同時,圍繞“進一步最佳化營商環境,提升企業和群眾獲得感、滿意度”,支援臨港新片區繼續大膽闖、大膽試、自主改:
一是深化行政審批制度改革,重點在深化實施告知承諾制度、探索商事主體登記確認制、完善工程建設專案一體化審批服務體系等方面,進一步加大改革創新力度。
二是深入推進“一網通辦”和綜合視窗建設,推動各類資料的互聯互通共享,率先開展“一件事”業務流程再造、“兩個免於提交”、“無人干預自動辦理”等專項改革。
三是全面提升風險防範化解水平,依託一體化資訊管理服務平臺等,最佳化審管銜接機制、區域聯動機制,進一步創新和加強事中事後監管,打造科學管用的風險防控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