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10日,深交所上市公司管理一部向永和智控(002795)發關注函,對此前公司披露的《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勵計劃(草案)》中,擬向60名激勵物件以每股5.57元的價格授予限制性股票1,150萬股等事項進行了關注和問詢。
高階管理人員授予比例較高
《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勵計劃(草案)》等公告顯示,公司擬向60名激勵物件以每股5.57元的價格授予限制性股票1,150萬股,佔公司總股本5.5%,不設定預留利益;股票來源為定向發行;其中,向董事兼總經理鮮中東、董事兼副總經理魏璞、董事兼副總經理譚夢雯、董事會秘書兼副總經理劉傑、財務總監廖麗娜等5位高管授予限制性股票合計佔本次激勵股份總數的46.96%。此前公司釋出公告表示,參與本激勵計劃的激勵物件不包括公司監事、獨立董事。
對此,公司需說明高階管理人員授予比例較高的原因及合理性,問詢本次股票期權激勵計劃是否存在向公司管理層等相關人員變相輸送利益的情形,是否存在明顯損害上市公司利益及全體股東合法權益的情形,是否符合《上市公司股權激勵管理辦法》第三條的規定,並說明判斷依據及理由。
上市公司層面股權激勵業績考核指標單一
根據公司2021年報,永和智控醫療服務及其他產業2021年實現收入9,018.58萬元,其子公司成都永和成醫療科技有限公司於2021年12月收購兩家公司西安醫科腫瘤醫院有限公司和涼山高新腫瘤醫院有限公司,西安醫科和涼山高新2021年收入尚未納入成都永和成合並範圍。
在本激勵計劃中,授予的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考核年度為2022-2024年三個會計年度,分年度進行業績考核;且公司僅選取控股子公司成都永和成的營業收入作為上市公司層面股權激勵單一業績考核指標。
深交所對上述情況表示關注,請公司結合作為激勵物件的高階管理人員工作職責、實績等因素,說明在上市公司5名高階管理人員獲授限制性股票合計佔本次激勵股份總數46.96%的情況下,僅選取控股子公司成都永和成的營業收入作為上市公司層面股權激勵單一業績考核指標的原因及合理性。
此外,公司還需要結合成都永和成近三年曆史經營情況及相關財務資料、行業發展及市場環境變化、未來業務發展規劃、2019年股票期權激勵計劃的業績考核指標、收購西安醫科和涼山高新的收入預測等因素,說明本次股權激勵方案中關於成都永和成2022-2024年營業收入考核指標的設定依據及合理性,相關業績指標的設定能否達到激勵效果,並說明具體判斷依據。
深交所請永和智控就上述問題做出書面說明,在2022年5月13日前將有關說明材料報送深交所並對外披露,同時抄送派出機構。同時,提醒公司及全體董事、監事和高階管理人員嚴格遵守《證券法》《公司法》等法律以及本所《股票上市規則》等規定,真實、準確、完整、及時、公平地履行資訊披露義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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