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作者:戴鄂
編輯:吳婷婷
來源:獨角金融
2月3日,中國銀保監會消保局釋出了今年的第3號通報:光大銀行6類違規問題被曝光出來。
通報指出,光大銀行的違規行為侵害了消費者知情權、自主選擇權、公平交易權、財產安全權等基本權利,銀保監會消保局已要求其進行整改。
光大銀行也對此回應有關媒體稱:已按照監管要求,逐條制定整改措施,並完成整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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個貸與保險捆綁、存貸掛鉤問題曝光
關於光大銀行的6類違規問題,通報均有詳細介紹,分別是:
消費者透過自助裝置購買理財產品時,光大銀行員工存在違規代客操作問題,涉及哈爾濱、太原、上海等地4家光大銀行的分支機構;
光大銀行成都、濟南、青島等地7家分支機構在簡訊營銷中存在片面誇大產品收益、混淆自營理財和代銷產品等問題;
適當性管理落實不到位。光大銀行對客戶風險承受能力評估管控不力,導致大量高齡客戶風險承受能力評估結果高於實際等級。2018年1月至2019年6月,該行客戶年齡超過70週歲的風險承受能力評估問卷中年齡選項失真,涉及554家分支機構,其中北京、河北、吉林、福建、大連等地分支機構問題較為突出;
光大銀行與某財險公司合作開展的“聯合I貸”和小額無抵押貸款業務未區分消費者信貸風險水平和授信狀況,限定承保機構、強制捆綁搭售保險,嚴重侵害消費者自主選擇權和公平交易權;
光大銀行石家莊、瀋陽、南昌、鄭州、廣州、南寧、重慶、成都、深圳、鞍山等10家分行存在存貸掛鉤的違規問題,要求借款人以辦理本行結構性存款、單位定期存單、預存“還款保證金”等作為貸款審批發放條件;
光大銀行總行、武漢分行、蘇州常熟支行收取財務顧問費但未向企業提供實質性服務,涉及6269.5萬元。
這些侵害消費者權益的不正當行為,從動機來看,無非是相關責任人或機構為了完成被分派的存款、貸款、理財等業務指標,增加對應業務的規模、提高收入。但是,光大銀行採取的方式不可取。
其中,個貸業務與保險產品強制捆綁的“聯合I貸”和小額無抵押貸款業務,引起了較多關注。
對此,通報舉例介紹,2019年4月,光大銀行總行零售業務部開辦了小額無抵押貸款業務,主要面向穩定受薪人士和小微企業客戶,該類客群多數有房產/車輛或有社保/壽險保單記錄。
除借款保證保險外,該類客群應有權利選擇其他增信方式,但該業務借款人的授信准入條件僅為“已向相關保險公司投保個人貸款保證保險”,未區分借款人信貸風險水平和授信狀況,強制捆綁借款人購買指定財險公司的保證保險。
該業務涉及北京、上海等8家分行,截至2019年6月末,累計貸款金額59.56億元。
獨角金融注意到,在2017年8月,光大銀行曾與平安普惠共同推出的聯合貸款i貸上線。這款產品是不是通報所指的呢?
另一方面,從去年的經營業績來看,光大銀行2020年出現了增收難增利的情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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增收難增利,防疫給經營帶來挑戰
1月22日,光大銀行(601818.SH)釋出2020年的業績預告。
面對新冠疫情帶來的困難和挑戰,興業銀行疫情防控與經營發展兩手抓。
從規模上來看,過去一年光大銀行仍然保持著一定的增速。
截至2020年末,光大銀行資產總額5.37萬億元,比2019年末增長13.41%;負債總額4.91萬億元,比上年末增長13.02%。
雖然負債總額上升,但是光大銀行不良雙降。
去年年末,不良貸款餘額為416.66億元,比2019年末下降1.29%;不良貸款率1.38%,同比下降0.18個百分點;撥備覆蓋率182.71%,同比增加1.09個百分點。
規模的增長推動了光大銀行收入的增長,收入增長又帶來了多少利潤增加呢?
2020年全年,光大銀行實現營業收入1425.35億元,比2019年增長7.32%;利潤總額454.82億元,同比增長僅有0.71%;歸屬於本行股東的淨利潤378.24億元,同比增長1.26%。此外,去年光大銀行還發放了優先股股息共計22.19億元。
對比2019年度報告,光大銀行2020年規模增速更快了,營業收入增速明顯放緩,利潤增長陷入到幾乎停滯的狀態。

來源:光大銀行2019年度報告
光大銀行這次被通報批評,通報所引述的大量例證,大多是在2019年發生的事情,2018年、2020年也有出現,而2019年是光大銀行業績高增長年份。
你有辦理過光大銀行的業務嗎?是否有過不太愉悅的經歷?歡迎評論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