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社北京12月31日電 (記者 王恩博)中國銀保監會12月31日公佈的最新監管評估結果顯示,中國銀行業保險業公司治理狀況總體呈現穩步向好變化,但部分領域存在的問題仍需引起關注。
2019年,銀保監會發布實施《銀行保險機構公司治理監管評估辦法(試行)》,初步構建起覆蓋全部商業銀行和保險機構的公司治理監管綜合評估體系,2020年、2021年連續兩年予以實施。2021年參評銀行保險機構共計1857家,機構平均分為73.93分,較2020年提高0.14分。
2021年,沒有被評為A級(優秀)的機構,2020年曾被評為A級的1家機構因部分問題整改不到位,評估結果被下調為B級。被評為B級(良好)和C級(合格)的機構合計1466家,機構數量佔比78.95%,較2020年上升0.77個百分點。被評為D級(較弱)和E級(差)的機構合計佔比有所下降,尤其是被評為E級的機構138家,較2020年減少44家,佔比7.43%,較2020年下降2.73個百分點。
評估結果顯示,股東治理、關聯交易管理、董事會治理等重點領域改革取得一定進展。其中,股東治理得分率較2020年有所提高,特別是城市商業銀行、農村商業銀行分別提高2.28、5.47個百分點。關聯交易管理得分率也較上年明顯提高,商業銀行、保險機構分別提高10.44、8.93個百分點,其中全國性股份制商業銀行、農村商業銀行分別提高15.5、11.37個百分點,保險集團(控股)公司、財產險公司分別提高12.78、8.69個百分點。
探索公司治理良好實踐亦取得積極成效。中國工商銀行、中國建設銀行等國有大型商業銀行不斷完善董事會結構,董事會規模大致為11—15人,執行董事、股權董事、獨立董事佔比各1/3左右,董事會中均有女性成員,獨立董事一般由高校教授、國際組織前負責人、國際大型金融機構前執行官擔任,董事會專業化、國際化和多元化程度不斷提高。
但銀保監會也表示,黨的領導虛化弱化、股東行為不合規不審慎、關聯交易管理存在缺陷、董事會運作有效性不足、董事會結構不符合監管要求等問題仍需高度關注。下一步,將督促銀行保險機構對評估中發現的問題進行認真整改。(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