震驚A股!國金員工偷窺客戶操作炒股暴賺308萬!最終遭罰沒1200萬+3年市場禁入

震驚A股!國金員工偷窺客戶操作炒股暴賺308萬!最終遭罰沒1200萬+3年市場禁入

近日,證監會披露一則關於券商前員工的市場禁入決定書,令市場譁然。

決定書中披露,此人在國金證券任職時,私下獲取系統操作員賬號和密碼,盯住國金證券6個客戶賬戶,透過親屬賬戶進行跟蹤交易。兩年間,趨同交易成交額高達2.29億元,獲利308.14萬元。

證監會決定,沒收其違法所得308.14萬元,處以900萬元罰款,並對他採取3年證券市場禁入措施。

震驚A股!國金員工偷窺客戶操作炒股暴賺308萬!最終遭罰沒1200萬+3年市場禁入

系統操作員密碼簡單成漏洞

根據證監會罰單,此次處罰“主角”名叫黃某雄。他在2009年6月到國金證券成都營銷總部工作,與國金證券簽訂勞動合同。入職後到2012年任客戶經理;2012年至2019年3月先後在國金證券成都雙元街營業部、成都東城根街營業部工作,擔任投資顧問一職。

根據證券業協會資訊顯示,該名員工已經從國金證券離職,登記日期為2019年8月。

國金證券證券經紀業務集中交易系統採用外購的是恆生電子開發的系統。2014年因系統週末測試需要,國金證券資訊科技部執行維護一部員工申請了恆生集中交易系統176操作員賬號。

據瞭解,該賬號具有較大範圍查詢許可權,可透過篩選交易時間、交易證券品種等條件實時查詢國金證券全部客戶賬戶的基本資訊、任意時段的證券委託明細、成交明細、股票持倉、結賬單等資料。

2015年12月28日黃某雄利用176操作員賬號和密碼設定簡單的漏洞,透過私下測試獲取了176操作員賬號和密碼。

此後,黃某雄頻繁登入176操作員賬號。2017年春節後,黃某雄利用該賬號許可權查詢國金證券客戶的證券賬戶,經多次統計驗證歷史盈利的機率,篩選出6個客戶的賬戶(以下稱“標的賬戶組”)後,他長期跟蹤標的賬戶組買賣股票資訊。

利用親屬賬戶跟蹤炒股

根據公開資料顯示,黃某雄後來利用親屬賬戶進行趨同交易,這些賬戶分別為其父親、其妻子、妻弟、妻弟媳婦的名下。而這些賬戶買賣股票具體由妻子李某來操作執行,下單裝置主要為手機,簡單來說客戶買什麼股他們也跟著買。

這些賬戶的資金來源於黃某雄夫婦工資結餘、積蓄、賣房所得資金以及證券交易所得盈餘。

根據證監會查明,2017年3月至2019年3月期間,上述黃某雄親屬賬戶組稍晚於前述6名客戶標的賬戶組1至2個交易日趨同交易股票46只,趨同交易成交金額2.29億元,趨同買入股票金額近1.20億元,賣出股票金額近1.10億元,趨同交易獲利308.14萬元。

證監會認為,黃某雄的親屬賬戶組的交易和黃某雄跟蹤的標的賬戶組的交易長期具有趨同性,且部分趨同買入與跟蹤賬戶買入交易的時間間隔極短,有的僅間隔幾分鐘。黃某雄親屬賬戶組趨同交易時間與黃某雄登陸176操作員賬號的時間高度吻合。

黃某雄親屬賬戶組賬戶組趨同交易股票46只,平均每隻股票買入金額約為260.5萬元,黃某雄親屬賬戶組自開戶至2019年2月,買入股票268只(剔除打新股交易及其他交易),平均每隻股票買入金額約為158.6萬元。

黃某雄親屬賬戶組趨同交易部分的單隻股票平均買入金額相比黃某雄親屬賬戶組整體上單隻股票的平均買入金額有所放大。黃某雄妻子對前述趨同交易情況無合理解釋。黃某雄承認將客戶交易資訊告知其妻子,妻子承認黃某雄向其“推薦”過股票。證監會表示,可以看出趨同交易系由黃某雄決策。

罰沒逾1200萬,市場禁入3年

在聽證過程中,黃某雄及其代理人提出申辯意見,稱親屬賬戶組交易時間與黃某雄登陸176操作員賬號時間絕大部分不吻合,親屬賬戶組是由妻子來交易決策的。妻子檢視“盤後票”網站並參考網站薦股資訊進行交易導致,與黃某雄獲知的標的賬戶組交易資訊無關。

對此,證監會不採納申辯意見。在監管部門看來,本案認定黃某雄親屬賬戶組與標的賬戶組趨同交易部分為黃某雄進行交易決策的證據,既包括黃某雄登陸176操作員賬號的時間和趨同交易時間高度吻合、兩個賬戶組在交易上的客觀趨同、黃某雄親屬賬戶組交易習慣的變化、黃某雄親屬賬戶組資金來源為黃某雄夫妻共同財產等客觀證據,也包括黃某雄及其妻子調查筆錄承認的黃某雄將標的賬戶組資訊告知妻子等言詞證據。在案主客觀證據能夠相互印證,已形成完整證據鏈,事實清楚,證據充分,符合法律要求。

另外,根據黃某雄聽證階段提供的證據,“盤後票”資訊釋出時點均在股市收盤之後,此時黃某雄親屬賬戶組已經買入相應股票,因此黃某雄對於交易趨同的解釋不能成立。

證監會表示,根據當事人違法行為的事實、性質、情節與社會危害程度,依據2005年《證券法》第一百九十九條的規定,決定責令黃某雄依法處理非法持有的股票,沒收黃某雄違法所得308.14萬元,並處以900萬元罰款。

證監會還指出,當事人黃某雄違法行為情節嚴重,依據2005年《證券法》第二百三十三條和《證券市場禁入規定》第三條第三項、第五條、第六條的規定,決定對黃某雄採取3年證券市場禁入措施。

來源:券商中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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