再不買就沒有了!多家保險公司將暫停網際網路保險業務,中小險企更難了

本文來源:時代週報 作者:郭子碩

再不買就沒有了!多家保險公司將暫停網際網路保險業務,中小險企更難了

網際網路人身險整改大限2021年底即將到期。

12月6日中午,富邦財險公告稱,公司將於2022年1月1日起暫停開展網際網路保險業務,已經承保的客戶保障權益不受影響。此前,信泰人壽、海保人壽等多家險企也紛紛宣佈退出網際網路渠道。

上述公司暫停網際網路渠道與銀保監會10月22日釋出的《關於進一步規範保險機構網際網路人身保險業務有關事項的通知》(下稱《通知》)有關。

《通知》明確,已開展網際網路人身保險業務的保險公司應於2021年12月31日前完成存量網際網路人身險業務整改,不符合《通知》有關條件的主體和產品2022年1月1日起不得透過網際網路渠道經營。

申萬宏源證券分析師葛玉翔指出,網際網路渠道下中小機構長期年金及儲蓄型業務受到衝擊,中小公司不符合“要求”將下架長期儲蓄型產品且未設分支機構影響將無法實現銷售,預計靜態影響新單保費約133億元。

想上網門檻要提高

此前,中國保險行業協會發布《2020年網際網路人身保險市場執行情況分析報告》(下稱《報告》)。《報告》顯示,2020年,網際網路人身保險合計實現規模保費2110.8億元,較2019年同比增長13.6%。其中,40家公司的規模保費均實現不同程度增長,民生保險和信泰人壽增幅最大。

在《通知》合規要求之下,諸如信泰人壽這類行業黑馬只能偃旗息鼓。網際網路渠道保險業務格局正在洗牌。

10月22日,銀保監會發布《通知》,對網際網路人身險產品的經營門檻、產品範圍及費用控制都有了更為嚴格的界定。

《通知》指出,除網際網路保險公司外,開展網際網路人身保險業務的保險公司應具備連續四個季度綜合償付能力充足率達到120%,核心償付能力不低於75%;連續四個季度風險綜合評級在B類及以上;連續四個季度責任準備金覆蓋率高於100%保險公司公司治理評估為C級(合格)及以上。

此外,網際網路保險產品格局也被重新定義。根據《通知》,網際網路人身保險產品範圍限於意外險、健康險(除護理險)、定期壽險、保險期間十年以上的普通型人壽保險(除定期壽險)和保險期間十年以上的普通型年金保險。

這意味著,新規實施後,消費者將無法從網際網路渠道購入萬能險、分紅型、投連型年金險等人身險產品。而這一部分網際網路保險業務此前處於上升期。

《報告》顯示,2020年網際網路人身保險中,人壽保險為主力險種,佔比為55.6%,較去年同比下降近10個百分點。而年金保險佔比為23.2%,較去年同比上升4個百分點,是第二大險種。

然而,拿到網際網路保險“門票”的險企,也不一定能覆蓋所有網際網路保險產品。

根據《通知》,保險公司若想申請審批或者使用新備案的保險期間十年以上的普通型人壽保險(除定期壽險)和保險期間十年以上的普通型年金保險產品,必須符合“高階要求”,即公司“連續四個季度綜合償付能力溢額超過30億元”,“連續四個季度(或兩年內六個季度)風險綜合評級在A類以上”等要求。

申萬宏通證券研報指出,按照三季度償付能力報告,滿足上述要求的險企僅22家。大部分頭部上市險企均能達成相關要求。

中小險企彎道超車夢碎

近年來,人身險產品的網際網路渠道“吸金力”與日俱增。

清華大學國家金融研究院中國保險與養老金研究中心釋出《2021年中國網際網路保險消費者洞察報告》,調查顯示目前近50%調查物件透過網際網路購買過保險,而七成調查物件考慮未來將透過網際網路渠道購買保險,而在傳統渠道的購買意願降為86%。

網際網路保險賽道要求進一步規範,部分中小型保險公司將暫時無法開展網際網路人身保險業務,部分網際網路人身保險產品也面臨下架壓力。覆蓋人身險網際網路渠道的中小機構面臨轉型壓力。

葛玉翔進一步表示,中小險企的破局之路只有加大意外險、健康險(除護理險)、定期壽險等不受上述要求約束的風險保障類業務的佈局,探索與第三方平臺的合作,加快分支機構申請和合作網點佈局,以及補充資本金以滿足監管的“高階要求”以實現在全國範圍內不設分支機構開展網際網路人身保險業務。

10月22日,銀保監會相關部門負責人表示,《通知》進一步強化對網際網路人身保險消費者的保護。在經營主體方面,對保險機構技術能力、運營能力和服務能力提出明確要求,重點解決消費者反映突出的找不到退保頁面、找不到投訴入口、退市產品查不到保單、買的快退的慢等服務問題。

12月5日,原保監會副主席周延禮在國際金融論壇(IFF)上指出,保險機構應當確保網路平臺、產品網頁與保險條款的一致性,建立網際網路保險的銷售行為可以追溯機制,定期收集、整理網際網路保險業相關的監管規定,加強內部教育,提高內部人員的合規意識。

“在產品開發方面,從源頭上規範了首月0元、長險短做等銷售誤導問題,以及退保高扣費、健康告知晦澀難懂等投訴集中問題。在改進監管方面,加大資訊披露力度、引入社會監督,重點監管網際網路人身保險產品定價科學性。”上述銀保監會負責人解釋道。

長期來看,在網際網路保險監管組合拳下,此前保險機構違規經營、不當創新,網際網路渠道投訴激增、競爭無序,嚴重損害消費者權益等現象將大幅減少,網際網路保險市場將迎來良性發展。

興業證券分析師孫寅認為,從網際網路人身險新規、到萬能險新規意見稿,再到人身保險銷售管理辦法意見稿,監管不斷加碼行業規範力度,短期加劇負債端修復壓力。但長期看,嚴監管將倒逼險企加快改革程序,高質量發展可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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