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家大型國企上市公司,財務造假19億元!證監會:手段特別惡劣
四月以來,連續三次金融委會議均提及資本市場,5 月 4 日,金融委第二十八次會議再次強調,必須堅決維護投資者利益、對資本市場造假行為"零容忍"。
在近期證監會公佈的 20 起典型違法案件中,有一起國有上市企業長期系統性造假的典型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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撫順特鋼是東北大型國企上市公司,根據調查,在 2010 年至 2017 年 9 月期間,濫用特殊鋼原料投爐廢料可作普通鋼原料的特點,偽造"返回鋼"入庫憑證虛增庫存,對部分年份的存貨餘額、在建工程餘額、固定資產餘額、固定資產折舊、主營業務成本、利潤總額等資料都存在虛假記載,8 年間撫順特鋼虛增利潤約 19 億元、虛增資產 40 億元。在對 2010 年至 2016 年年度報告進行追溯調整後,撫順特鋼在 2010 年至 2014 年以及 2016 年共計 6 個年度,淨利潤出現虧損。
南開大學金融研究院院長田利輝:從這幾次金融委會議可以看出嚴打財務造假的明確態度。但是過去《證券法》對這類造假懲戒力度還不夠,新《證券法》加大了違法成本,加之民事賠償、刑事追責等,將形成一套有力的組合拳。
2019 年 7 月,證監會對撫順特鋼及 45 名相關責任人給予行政處罰,並處以六十萬元罰款。同時對時任董事長趙明遠、單志強、董事孫啟、張曉軍終身禁入市場,時任財務總監王勇、姜臣寶 10 年禁入市場。
證監會表示,撫順特鋼違法行為持續時間長,手段特別惡劣,涉案數額特別巨大,嚴重擾亂市場秩序並造成嚴重社會影響,致使投資者利益遭受了特別嚴重的損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