身體原因,弘宇股份實控人權利義務由妻代行

經濟導報記者 韓祖亦

  弘宇股份(002890)2日晚間公告稱,公司控股股東、實際控制人於曉卿持有公司股份數量為1905.95萬股,佔公司總股本的28.59%。但因於曉卿身體原因,經《山東省萊州市人民法院民事判決書》判定為限制民事行為能力人,即於曉卿已不能正常履行實際控制人的權利和義務。

  同時,萊州市人民法院審理查明,任煥巧與於曉卿系夫妻關係,且於曉卿的的近親屬對任煥巧擔任於曉卿監護人並無爭議,任煥巧為於曉卿的監護人。

  因此,弘宇股份表示,基於上述,任煥巧作為於曉卿的監護人,代為履行公司實際控制人的權利和義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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