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國家外匯管理局釋出《關於支援貿易新業態發展的通知》(以下簡稱《通知》)。《通知》為支援貿易新業態發展,對跨境支付、跨境電商外匯管制做出了一系列政策支援,包括跨境電商企業可將出口貨物在境外發生的倉儲、物流、稅收等費用與出口貨款進行軋差結算。《通知》還指出,從事跨境電子商務的境內個人,可透過個人外匯賬戶辦理跨境電子商務外匯結算等。
新規優化了貿易新業態外匯結算模式,擴大賬戶收支範圍,推動更多業務網上辦理,在降低市場主體綜合成本的同時,提升跨境結算效率。
在放寬外匯管理方面。一是便利跨境電商出口業務資金結算。跨境電商可將境外發生的倉儲、物流、稅收等費用與出口貨款軋差結算, 解決了過往海外倉銷售後難以回款的問題。二是滿足個人對外貿易結算需求。該項政策對於有個人跨境結售匯需求的群體是利好,個人辦理跨境電子商務項下結售匯業務,只要提供有交易額的證明材料或交易電子資訊,就可以辦理且不佔用個人年度便利化額度。
在提升外匯服務方面。一是拓寬貿易新業態結算渠道,支援符合條件的銀行憑交易電子資訊辦理外匯業務。二是便利企業遠端辦理外匯業務,實現貿易業務報告、國際收支申報等更多外匯業務網上辦理。三是最佳化小額交易涉外收付款申報。支援企業以自身名義彙總申報小額涉外收支,滿足其出口退稅、融資的申報需求。四是持續跟蹤貿易新業態的創新發展,按照 “服務實體、便利開放、交易留痕、風險可控”的原則,主動回應市場主體外匯業務的新訴求。
新規出臺以更加靈活的監管模式,讓跨境電商透過資料對賬方式實現。跨境支付市場的競爭也將更加充分,支付機構、物流企業以及綜服企業將會優勝劣汰,以提供更加全面、靈活的數字化綜合服務。
國家外匯管理局新聞發言人、總經濟師王春英就釋出《通知》支援貿易新業態發展答記者問時強調:外匯局將加強事中事後監管,並指導銀行和支付機構完善內控,強化風險防範。近期國家外匯管理局加強了對違規辦理支付業務機構的處罰和公示警示力度。 監管部門同時提醒消費者,選擇合法持牌的合規機構和銀行辦理相關業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