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內千餘家上市公司發起1406單併購

  今年以來,隨著資本市場深改推進,併購重組制度也進行多輪最佳化調整,併購重組市場保持活躍。

  《證券日報》記者據同花順iFinD資料統計發現,剔除失敗案例,以首次公告日統計,截至8月28日,年內1067家上市公司共發起1406單併購重組專案,391單已經完成,1015單正在進行中,與去年基本持平。

  從併購目的來看,年內的1406單併購重組中,大多為產業併購,即同行業或上下游併購。據記者瞭解,自2018年以來,併購重組專案中,同行業產業整合類併購佔比持續保持在70%左右。

  “產業併購為主,說明目前併購重組市場更加理性,以前‘炒概念’‘搞噱頭’的做法,可能不會再受到市場的追捧。”國海證券研究所宏觀研究負責人樊磊對《證券日報》記者表示。

  “近年來上市公司以產業整合為目的併購還是比較普遍的,包括上下游、同行業、適當多元化等,完全跨界、借殼類的併購非常少。今年以來,很多企業的估值到了一個比較合理的區間,交易更容易撮合。”華泰聯合證券執委張雷對《證券日報》記者表示。

  實施註冊制的科創板和創業板,均要求併購標的符合板塊定位,或與上市公司處於同行業或者上下游。

  從併購標的所處行業(證監會行業)來看,計算機、通訊和其他電子裝置製造業、醫藥製造業、專業技術服務業等科技企業被併購的較多。

  樊磊認為,經濟轉型升級是大勢所趨,上市公司尤其是傳統行業的公司,透過併購重組快速佈局新興科技領域,提升市場競爭力,不失為一種保持業績持續增長的有效方式。

  今年以來,由於新證券法的實施、再融資新規落地、疫情的影響和創業板註冊制改革,上市公司併購重組制度進行了多次最佳化調整。其中,1月31日,證監會等五部門聯合釋出《關於進一步強化金融支援防控新型冠狀病毒感染肺炎疫情的通知》,適當延長上市公司併購重組行政許可財務資料有效期和重組預案披露後釋出召開股東大會通知的時限;3月20日,為貫徹落實新證券法,證監會集中“打包”修改證券期貨規章、規範性檔案,併購重組制度進行了配套修改,加強信披要求,規範收購方和被收購方行為等;7月31日,為全面落實新證券法等上位法規定,進一步深化“放管服”改革,證監會簡化整合完善上市公司併購重組監管問答。

  “目前來看,併購重組制度是比較完備的,效率也比較高。”張雷表示。

  從稽核方面來看,截至8月28日,今年以來,併購重組委共稽核51家上市公司重大資產重組事項,其中18家透過,24家有條件透過,透過率為82.35%。科創板方面,今年6月份,科創板首單併購重組——華興源創發行股份購買資產並配套募資的註冊申請獲得透過。

  深交所網站顯示,截至8月28日,深交所累計受理9家創業板企業併購重組申請,7家處於已問詢,1家處於已受理,1家處於中止狀態,9家企業併購重組計劃配套募資35.75億元。其中3家為平移企業,6家為新申報企業。

  據同花順iFinD資料顯示,剔除失敗的案例後,去年同期,上市公司併購重組1412單,比今年多6單。

  對此,張雷認為,隨著註冊制的實施,資本市場的包容性增強,IPO效率提高,一些中小科創企業選擇透過IPO進入資本市場融資,所以透過併購重組的就越來越少。另外,註冊制實施後,借殼上市的案例也急劇萎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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