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北京8月2日電(記者徐佩玉)中國人民銀行7月31日宣佈,人民銀行會同多部門審慎研究決定,資管新規過渡期延長至2021年底。過渡期延長不涉及資管新規相關監管標準的變動和調整。
記者從中國人民銀行了解到,按照既有工作安排,資管新規過渡期將於2020年底結束。但今年以來,新冠肺炎疫情對經濟金融帶來一定衝擊,金融機構資產管理業務規範轉型面臨較大壓力。為平穩推動資管新規實施和資管業務規範轉型,經國務院同意,中國人民銀行會同國家發展改革委、財政部、銀保監會、證監會、外匯局等部門審慎研究決定,資管新規過渡期延長至2021年底。
中國人民銀行相關人士表示,過渡期延長不涉及資管新規相關監管標準的變動和調整。為做好過渡期存量資管業務整改工作,金融管理部門將建立健全激勵約束機制,夯實金融機構主體責任,在鎖定存量資產的基礎上,繼續由金融機構自主調整整改計劃,按季監測實施,切實防範道德風險。同時,完善配套政策安排,加大創新支援力度,為存量資產處置提供更多的方式和渠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