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基金報記者 王建薔
中山證券債券業務“矇眼狂奔”背後一地雞毛。
6月11日晚間其大股東的一紙公告,將中山證券“四宗罪”曝光。與此同時,中山證券也受到十分嚴厲的處罰,股票質押式回購、融資融券等多項重要業務被按下暫停鍵。另外,多位責任人也遭到相應處罰,高管退回年終獎。
這家成立於1992年,總部位於深圳的中小券商,這兩年麻煩不斷,此前因為債券承銷問題多次收到監管部門罰單。
中山證券“四宗罪”曝光
6月11日晚間,上市公司錦龍股份的一份公告,將中山證券的“四宗罪”公之於眾。
錦龍股份公告稱,控股子公司中山證券有限責任公司收到深圳證監局出具的監督管理措施《事先告知書》。
具體來看,經查,深圳證監局發現中山證券存在以下問題:
1,1名董事不具備高管任職資格,實際履行高管職責;
2,未履行公司規定程式,擅自改變公司用章及合同管理審批流程;
3,印章管理混亂,存在公司印章使用審批授權和流程不清晰、未嚴格執行雙人保管要求、未完成審批流程即予用印等情形;
4,未按規定向監事會報告、人員薪酬管理不完善、關聯交易管理不到位等其他公司治理與內部管理問題。
天眼查顯示,中山證券成立於1992年,註冊資本為17億元,總部位於廣東深圳,下設全資私募子公司深圳錦弘和富投資管理有限公司、全資另類投資子公司深圳錦弘劭暉投資有限公司;控股子公司上海大陸期貨有限公司;參股益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等金融平臺。
股權結構上,廣東錦龍發展股份有限公司為大股東,持股比例為70.96%,第二大股東為西部礦業集團有限公司持股比例為10.00%。
被處以三項重罰
兩融、股質四大重要業務遭暫停
針對中山證券的“四宗罪”,深圳證監局予以重罰。根據公告,針對中山證券公司整體層面的三項處罰措施具體是:
1.責令中山證券限期改正。
2.責令暫停中山證券部分業務。在改正相關問題並經深圳證監局檢查驗收前,中山證券應暫停新增資管產品備案,暫停新增資本消耗型業務,暫停以自有資金或資管資金與關聯方進行對手方交易,包括債券質押式回購交易等。暫停業務期間,中山證券應保持董事會、管理層穩定。
3.責令中山證券限制董事長、管委會主任林炳城、總裁胡映璐、合規總監袁玲領取2019年績效獎金等基本工資以外的報酬等權利,已領取部分應退回公司。
多名責任人各領罰單
高管退回年終獎
除針對公司的處罰外,多名責任人也各領罰單。
首先,深圳證監局擬對林炳城、胡映璐、袁玲作出公開譴責及限制權利的監督管理措施決定。
深圳證監局認為,林炳城作為中山證券董事長兼管委會主任、胡映璐作為中山證券總裁以及時任分管投行業務的高管、袁玲作為中山證券合規總監,對於中山證券存在的問題,負有責任。
其次,深圳證監局擬對孫學斌、黃元華作出認定為不適當人選的監督管理措施決定。
深圳證監局認為,孫學斌作為管委會副主任兼辦公室主任,對於中山證券存在的問題二和問題三,負有責任。黃元華未取得證券公司高階管理人員任職資格,但透過參與管委會決策實際履行高管職責,作為直接責任人員。
另外,深圳證監局還責令中山證券限制董事長、管委會主任林炳城、總裁胡映璐、合規總監袁玲領取2019年績效獎金等基本工資以外的報酬等權利,已領取部分應退回公司。
錦龍股份表示,將督促中山證券進一步加強和完善合規經營和風險管理。中山證券本次被責令暫停部分業務,可能對本公司當期經營業績造成一定影響。公司將根據相關事項的進展情況及時履行資訊披露義務。
此前因為債券承銷問題多次領罰
事實上,中山證券此前已多次因債券承銷問題收到監管部門罰單。
2019年10月下旬,深圳證監局對中山證券發出警示函。經查,中山證券部分債券承銷專案存在盡職調查不充分、核心環節把關不嚴、防範利益衝突管理機制不到位、工作底稿留痕不完善等情形、部分資產證券化專案存在監督檢查基礎資產現金流不到位的情形。
對此,深圳證監局要求中山證券,應進一步加強債券承銷和資產證券化業務的風險管理和內部控制,完善對從業人員的激勵約束機制,勤勉盡責開展相關業務。值得一提的是,此時距離中山證券新總裁胡映璐上任僅三個月左右。
根據證監會發布的《證券公司分類監管規定》第九條第四點,評價期內證券公司因違法違規行為被中國證監會及其派出機構實施行政處罰、監管措施或者被司法機關刑事處罰的,按以下原則給予相應扣分:公司被採取出具警示函並在全行業通報,責令停止職權或解除職務,責令更換董事、監事、高階管理人員或限制其權利,限制股東權利或責令轉讓股權的,每次扣2分。
2018年4月,因在億陽集團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發行的4只債券承銷及受託管理過程中,存在盡職調查不全面、受託管理不到位等情況,黑龍江證監局向中山證券出具了警示函。
此後,億陽集團的這4期公司債均出現違約,而因違約產生的訴訟目前還在進行中。
曾給“空殼公司”發債引鉅額索賠
去年10月的警示函中,深圳證監局並未點明具體事項,但那次被罰前,中山證券承銷的一件“空殼公司”發債事件備受市場質疑。
據中國裁判文書網去年5月一份判決書顯示,江蘇北極皓天科技有限公司曾透過偽造財務資料和審計報告,於2013年成功發行過一隻9400萬元私募債,債券到期後違約。
國稅局、地稅局提供的納稅證明,北極皓天公司在2010-2012年度應納增值稅、企業所得稅均為零。根據法定代表人楊佳業供述,為透過私募債備案,其找人偽造了北極皓天的審計報告和納稅證明。2013年3月,北極皓天在中山證券承銷的《私募債券募集說明書》中隱瞞公司尚未建成投產的情況,並且提交了虛假的審計報告、納稅證明等材料。
公開資料顯示,北極皓天發行的這隻私募債為“13北皓天”,金額不超過1億元、期限3年、銷售期6個月。
上交所對債券銷售金額的要求,楊佳業等人借用過橋資金認購債券,共計借款6700萬元。最後,“13北皓天”實際募集到的資金,只有嘉實資本管理有限公司認購的2700萬元。2016年9月北極皓天公司違約,該私募債最終爆雷。
中山證券作為承銷商,因未盡到盡職調查也被債權人告上法院。
債券承銷業務爆發式增長
資料顯示,過去幾年中山債券的債券承銷業務增長飛快。
儘管中山證券的業績和資產排名均位於中位數之下,公司的債券承銷業務一直位列第一梯隊之中。
從債券承銷規模上看,2015年至2018年中山證券是連續四年承銷金額排名前十的券商,2019年中山證券債券業務持續上升。
據WIind統計,2017年,中山證券發行承銷113只債券產品,總承銷金額為409億元;2018年,中山證券發行債券196只,發行規模為605億元。到了2019年,中山證券發行承銷878只債券,承銷規模為878億元。
中山證券公司官網業也顯示,在券商公司債券承銷業務排行榜中,中山證券2015年承銷金額位列全國第6,承銷債券只數排名第2;2016年承銷金額和承銷只數均位列全國第8,獨家主承銷總數量位列全國第4;2017年與2018年承銷金額位列全國第10,為連續四年承銷金額排名前十的券商。
實控人長期缺位
事實上,中山證券的實控人近幾年來一直處於缺位狀態。伴隨著錦龍股份高層動盪,中山證券的發展也受到制約。
早在2016年6月15日,楊志茂辭去錦龍股份董事長職務,由時任公司總經理的劉偉代為履行董事長職責。
2017年,楊志茂因在收購東莞證券中犯單位行賄罪,被判處有期徒刑2年,緩刑3年。2018年6月起,由朱鳳廉出任錦龍股份董事長,據悉,朱鳳廉是錦龍股份實際控制人楊志茂的妻子。
天眼查資料顯示,朱鳳廉同時擔任中山證券有限責任公司董事和東莞證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公開資料顯示,錦龍股份2013年8月起成為中山證券控股股東。2006年6月起,朱鳳廉即擔任錦龍股份董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