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3日,中國人民銀行會同中國銀行保險監督管理委員會、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國家外匯管理局釋出了《標準化債權類資產認定規則》(以下簡稱《認定規則》)。
這是國務院金融委釋出的11條改革措施的其中一項,也是2018年釋出的《關於規範金融機構資產管理業務的指導意見》(以下簡稱“資管新規”)的重要配套細則,因而備受市場關注。
釐清“模糊地帶”
據悉,《認定規則》已經在2019年10月12日至11月10日向社會公開徵求意見。在意見徵集期內共收到35家機構合計94條意見建議。目前,多數意見和建議已合理採納。
“與徵求意見稿相比,現在僅對一些技術細節的表述進行了調整,並沒有方向性變化——沒有放鬆也沒有收緊。”央行有關部門負責人對經濟日報記者表示,《認定規則》充分考慮了當前內外部經濟形勢、實體經濟融資的困難、企業多元化融資需求以及防範處置風險的風險等因素,旨在促進資產管理業務規範健康發展。
“目前來看,《認定規則》政策出臺效果總體正面,市場機構均支援儘快出臺。”央行有關部門負責人介紹,此前由於標準不清晰,不少金融機構傾向於規避部分業務以降低風險,這不利於充分發揮金融服務實體經濟的能力。
《認定規則》有助於釐清“模糊地帶”。央行有關部門負責人介紹,一是標準化債權類資產(簡稱“標債資產”)與非標準化債權類資產(簡稱“非標資產”)的清晰界定,有利於資管行業、金融市場規範發展和風險防範;二是明確標債資產認定路徑,有助於引導新增債權類資產向債券等標債資產規範轉型,有利於提升市場直接融資比重;三是市場普遍支援“非非標”資產過渡期豁免安排,認為有助於防範處置風險的風險,支援市場平穩過渡。
穩定市場預期
央行有關部門負責人表示,《認定規則》有助於穩定市場各方預期,守住不發生系統性風險的底線。
一方面,有助於穩定市場對於政策環境的預期。《認定規則》細化了資管新規關於標債的5項要求及相關認定標準,並在過渡期安排、監管要求等政策導向上,與資管新規及相關配套制度保持一致,既沒有製造進一步緊縮的預期,也沒有放鬆監管要求,對市場影響相對較小。
另一方面,《認定規則》出臺也有助於穩定市場關於非標資產範圍的預期。“非標”是相對於標準化債權類資產而言的一類資產,“非標”與“非非標”的界限在哪、如何認定,一直是市場普遍關注的焦點問題。
此前,對於信託貸款、委託貸款、債權融資計劃等“非標”資產,市場已有共識。在資管新規釋出後,絕大多數市場機構已經主動按照要求調整不合規資管業務、壓降“非標”資產規模,並逐步轉向投資債券和存款等表內資產。
但對於如何判定“非非標”則較為模糊。2013年,《關於規範商業銀行理財業務投資運作有關問題的通知》將信貸資產、信託貸款等8項資產列舉為“非標”。基於此,既不屬於標債資產也沒被明確列舉為非標的資產種類,就變成了邊界模糊的“非非標”。
在資管新規落地、投資“非標”受限後,不少機構寄希望於“非非標”,希望這類資產能夠被認定為“標債”,這也是《認定規則》備受關注的原因之一。
央行有關部門負責人介紹,經與金融監管部門及市場機構充分溝通,《認定規則》將一些市場機構普遍關心、性質模糊的金融產品歸為非標準化債權類資產,如北京金融資產交易所有限公司的債權融資計劃、中證機構間報價系統股份有限公司的券商收益憑證、上海保險交易所股份有限公司的債權投資計劃與資產支援計劃、銀行業信貸資產登記流轉中心有限公司的信貸資產流轉和收益權轉讓相關產品、銀行業理財登記託管中心有限公司的理財直接融資工具等,明確了市場對非標資產範圍的預期。
此外,《認定規則》還有助於穩定市場關於過渡期安排的預期。《認定規則》對存量的“未被納入本規則釋出前金融監管部門非標準化債權類資產統計範圍的資產”,在資管新規過渡期內豁免了非標資產有關監管要求,這使得金融機構可以根據自身整改計劃,自主合理做好投資安排。不屬於債權類的資產,如金融衍生品、權益類投資等,並不在《認定規則》規範範圍內,將不受影響。
市場反應積極
從總體來看,《認定規則》對市場的影響有限。相較於百萬億元級的理財市場規模,“非非標”總量有限。
初步估算,截至2019年6月末,“非非標”存量約為1800億元,而在資管新規過渡期結束後,估計“非非標”規模僅剩幾百億元。
“此次也並非是對非標資產清理‘一刀切’,並未強制非標資產轉標。”央行有關部門負責人強調,應客觀地看待標債資產與非標資產的利與弊,將投資標債資產的主動權交給市場機構。
同時,在不干擾正常融資、不改變市場標準的情況下,《認定規則》提供標債資產認定的路徑,消除市場的疑慮和誤讀。這樣既有利於化解非標資產難入表、難接續的問題,又有利於非標資產的規範發展,為市場增添了彈性。
對於《認定規則》,當前市場反應積極,普遍認為與資管新規思路和要求保持一致,符合市場預期,總體持認可態度。據瞭解,有關基礎設施機構對於參與申請標債資產認定態度積極,已有機構著手推動債權類資產的改造工作。 (記者 陳果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