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務管理目標有兩種代表性觀點,一是以利潤或每股收益最大化為目標,二是以股東財富最大化為目標。
一、利潤或每股收益最大化
利潤最大化認為利潤代表了公司新創造的財富,利潤越多則說明公司的財富增加的越多,越接近公司的目標。
利潤最大化觀點存在以下侷限性:(1)沒有考慮利潤的取得時間,即忽視了貨幣時間價值;(2)沒有考慮所獲利潤與所承擔風險的關係;(3)沒有考慮所獲利潤和所投入資本額的關係。因此,只有在投入資本相同、利潤取得的時間相同、相關的風險也相同的條件下,利潤最大化才是一個可以接受的觀念。
每股收益(或權益淨利率)最大化把利潤和股東投入資本聯絡起來,但仍存在以下侷限性:(1)沒有考慮每股收益的取得時間,即忽視了貨幣時間價值;(2)沒有考慮每股收益與所承擔風險的關係。因此,在風險相同、每股收益取得時間也相同的條件下,每股收益最大化是可以接受的觀念。
二、股東財富最大化
股東財富最大化認為,公司應該以增加股東財富作為財務管理的基本目標,這也是目前財務管理目標的主流觀點。
在市場完善的條件下,股東財富是預期未來股權現金流量按照股東的必要報酬率所折成的現值,其中,股東的必要報酬率取決於股東的投資風險水平。實務中,股東財富可以用股東權益的市場價值來衡量。股東財富的增加額可以用股東權益的市場增加值來衡量。股東權益的市場增加值是股東權益的市場價值超過股東投資資本的差額,代表著公司為股東創造的價值。
需要注意的是,企業與股東之間的交易會影響股價,例如回購股票會使股價上升,發放股利會使股價下降,但是企業與股東之間的不影響股東財富,因為企業不可能依靠與股東之間的交易為股東創造價值。
財務管理目標有時也被表述為股價最大化或公司價值最大化。但實質上,無論是股價的上升還是公司價值的增加,都應該來自於公司為股東創造的價值即股東財富的增加額,而不能來自於股東投入資本的增加或債務的增加。因此,在股東投資資本不變時,股價上升的部分就是公司為股東創造的價值,即股價最大化與增加股東財富具有同等意義;而在債務價值不變、股東投資資本不變的情況下,公司價值上升的部分就是公司為股東創造的價值,即公司價值最大化與增加股東財富具有同等意義。
以股東財富最大化作為財務管理目標具有以下優點:(1)股東財富以每股價格最大化表示,反映了資本和獲利的關係;(2)股東財富受預期每股收益的影響,考慮了時間性因素;(3)股東財富受企業風險大小的影響,考慮了風險因素。
中華會計網校原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