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市上市公司自律監管規則體系日趨完善

近日,深交所集中釋出整合修訂後的上市公司業務辦理指南,其中主機板、中小板11件,創業板12件,標誌著經過一年多的評估規劃、調整完善,深交所上市公司自律監管規則體系最佳化工作基本到位。

截至目前,深交所已先後修訂完善創業板《股票上市規則》和《上市公司規範運作指引》,整合最佳化深市主機板、中小板《上市公司規範運作指引》,修訂制定25項行業和專項業務資訊披露指引,制定釋出23項業務辦理指南,廢止92項備忘錄、資訊披露指引等規則檔案。以上市規則為核心,以規範運作指引、行業和專項業務資訊披露指引等為主幹,以辦理指南為補充的三層上市公司自律監管規則體系日趨完善。

據深交所相關負責人介紹,本次規則最佳化工作歷時一年多,分三步對上市公司自律監管規則體系的架構、內容、形式進行了重構。

第一步,構建三層體系,明晰規則定位。廢止深市主機板、中小板、創業板全部備忘錄,進一步簡化上市公司自律監管規則層級,形成更加簡明易行、透明高效的三層規則體系。原備忘錄中的實質監管要求提升至資訊披露指引,執行成熟的進一步納入《股票上市規則》和《上市公司規範運作指引》,而業務操作流程相關的內容則整合至辦理指南。

第二步,完善規則內容,滿足市場需求。一是平衡披露效果與成本,修訂完善規範運作指引和18件行業資訊披露指引,放鬆和取消不適應發展需求的管制,切實為企業減負。二是以市場需求為導向,及時釋出重大資產重組、員工持股計劃、交易與關聯交易3項專項業務資訊披露指引。三是在深入研究行業特點基礎上制定釋出工業機器人、積體電路、鋰電池、非金屬建材等4項行業資訊披露指引。

第三步,重構辦理指南,提升使用體驗。一是遵循專項業務脈絡,按照業務型別設定了發行上市流通、定期報告、股權激勵、股東大會、公告格式及通用信披業務操作等六類辦理指南。當中,為配合創業板再融資註冊制落地,及時推出向不特定物件發行可轉換公司債券、向不特定物件募集股份、向原股東配售股份、向特定物件發行股票、向特定物件發行可轉換公司債券等5件發行上市流通類辦理指南,服務上市公司高效便捷地辦理相關業務。二是整合同類業務內容,如資訊披露業務辦理指南合併9項業務指南及1項信披指引相關內容,刪除冗餘內容並更新操作流程。三是補充完善業務鏈條,如制定向不特定物件發行可轉換公司債券辦理指南,實現指南內容全覆蓋。

深交所相關負責人表示,深交所將透過培訓交流、規則解讀、問題解答等多種方式加大市場服務力度,幫助上市公司理解規則、遵守規則、用好規則,並持續跟蹤規則實施效果,結合市場發展形勢持續對自律監管規則進行動態修訂調整。同時,進一步最佳化監管理念和監管機制,紮實推進分類監管、精準監管、科技監管,嚴厲打擊財務造假等違法違規行為,支援上市公司合法合規利用資本市場,實現高質量發展。

(文章來源:證券時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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