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1日,經濟日報記者從中國人民銀行獲悉,近日,人民銀行會同發展改革委和證監會聯合釋出《中國人民銀行 發展改革委 證監會關於公司信用類債券違約處置有關事宜的通知》。
《通知》圍繞構建統一的債券違約制度框架,對債券違約處置應遵循的基本原則,受託管理人制度和債券持有人會議的功能作用,發行人、債券持有人及各類中介機構的職責義務和權利進行規範,同時針對發行人惡意逃廢債、債券募集檔案薄弱、市場化違約處置機制不健全等若干問題統一解決方向,推動債券市場違約處置向市場化、法治化邁進。
《通知》明確,債券違約處置應同時堅持底線思維以及市場化、法治化原則,各方盡職原則和平等自願原則,要充分發揮受託管理人及債券持有人在債券違約處置中的核心作用,強化發行人契約精神,加大投資者保護力度,豐富多元化的債券違約處置機制,嚴格中介機構履職,加大債券市場統一執法力度。
“這有助於提高信用債市場支援實體經濟的能力。”東方金誠研究發展部高收益債分析師梅佳表示,《通知》緊密圍繞監管協調,從完善投資者保護機制、完善信披要求,壓實中介“看門人”的法律職責、強化發行人契約精神、針對風險問題的解決方案等方面全方位地對信用類債券違約處置給予約束,對建立健全債券違約處置機制,提升違約處置效率,更好地保護投資者合法權益有著重大意義。
近年來我國債券違約事件有所增多,債券違約進入常態化階段。由於我國債券違約歷史還比較短,過程中暴露出處置效率不高、處置週期長等問題。
梅佳認為,《通知》的主要亮點在於破除信用債違約處置“難”的癥結,提高違約債券的處置效率。作為新《證券法》的落地政策,《通知》聚焦於建立健全統一的債券違約制度框架,從完善違約處置機制、加強投資人保護的角度出發,從根源上打破市場上現存的惡性迴圈,為提高違約處置效率奠定基礎,進而提升違約債券的回收比率,降低預期損失,修復投資者的風險偏好。從這個意義上講,《通知》有助於提高信用債市場支援實體經濟的能力。
央行有關負責人表示,建立完善的債券違約處置機制、提升違約處置效率,是防範化解債券市場風險、保護投資者合法權益的有效路徑之一,也是市場向縱深發展的必經之路。《通知》的釋出是構建市場化、法治化債券違約處置機制、推動債券市場規則統一的一項重要制度安排,有利於完善債券市場的基礎性制度,補齊市場發展短板,促進市場長遠健康發展。
梅佳認為,《通知》出臺也有助於緩釋債券市場的信用風險。截至2020年6月末,債券市場新增違約主體為11家,較去年同期減少9家,違約風險在寬鬆的政策環境和創新的化債手段下得到緩和。不過,相比央企和國企,民企信用債利差始終處於高位,疊加下半年債券到期相對集中,《通知》的出臺,可為債券市場的信用風險緩釋帶來積極訊號。
央行有關負責表示,下一步,將繼續會同相關部門,在公司信用類債券部際協調機制框架下,加快完善市場化、法治化的債券市場風險防範和處置機制,嚴厲打擊違法違規行為,構建良好信用生態環境,維護債券市場穩定執行。(經濟日報記者陳果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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