楠木軒

3.2億罕見鉅額罰單!剛剛,銀保監會出狠手!4家銀行火速回應

由 無英 釋出於 財經

導讀:

圍繞金融亂象,嚴監管的態勢並未有任何鬆動跡象。9月4日,中國銀保監會官網釋出訊息稱,近期嚴肅查處一批違法違規案件,對多家金融機構及相關責任人員依法作出行政處罰決定,處罰金額合計3.2億元。

在上述行政處罰案件中,主要是是針對房地產融資、影子銀行和交叉金融業務等金融風險重點領域,旨在督促相關機構完善公司治理、補齊內控短板、填補合規漏洞。

來 源丨

21世紀經濟報道

記 者丨

李玉敏

編 輯丨

周鵬峰

9月4日,中國銀保監會發布訊息,根據前期的查處,銀保監會對一批違法違規案件作出處罰決定。

對民生銀行、浙商銀行、廣發銀行、華夏銀行、中國華融資產等多家金融機構及相關責任人員被依法作出行政處罰,處罰金額合計3.2億元。

在上述行政處罰案件中,主要是是針對房地產融資、影子銀行和交叉金融業務等金融風險重點領域,旨在督促相關機構完善公司治理、補齊內控短板、填補合規漏洞。

銀保監會表示,監管部門下一步將開展市場亂象整治“回頭看”工作,繼續嚴肅查處各類違法違規行為,防止亂象反彈回潮。

處罰資訊剛一公佈,21世紀經濟報道記者就聯絡上述五家金融機構,各家機構均表示,監管本次處罰主要是針對此前出現的違法違規行為,機構高度重視這一處罰,並以監管處罰為契機,立即進行整改,完善相關制度建設。

民生銀行涉及30項違規

針對民生銀行違規為房地產企業繳納土地出讓金提供融資、為“四證”不全的房地產專案提供融資等多項違法違規行為,

中國銀保監會依法對該行罰沒合計10782.94萬元,並對8名責任人員給予警告並處罰款5萬元的行政處罰。

違規事項

違反宏觀調控政策,違規為房地產企業繳納土地出讓金提供融資

為“四證”不全的房地產專案提供融資

違規為土地儲備中心提供融資

違規為地方政府提供融資,接受地方政府擔保或承諾

多名股東在已派出董事的情況下,以推薦代替提名方式推舉獨立董事及監事

多名股東在股權質押超比例的情況下違規在股東大會上行使表決權,派出董事在董事會上的表決權也未受限

股東持股份額髮生重大變化未向監管部門報告

多名擬任高管人員及董事未經核准即履職

關聯交易不合規

理財產品風險資訊披露不合規

年報資訊披露不真實

貸款資金被挪用,虛增貸款

以貸轉存,虛增存款

貿易背景審查不盡職

向關係人發放信用貸款

違規轉讓正常類信貸資產

違規轉讓不良資產

同業投資他行非保本理財產品審查不到位,接受對方機構違規擔保,少計風險加權資產

同業投資未穿透底層資產計提資本撥備,少計風險加權資產

同業存放業務期限超過一年

違規開展票據轉貼現交易

個別理財產品管理費長期未入賬

理財業務風險隔離不充分

違規向非高淨值客戶銷售投向股權類資產的理財產品

非標準化資產納入標準化資產統計,實際非標債權資產比例超監管要求

違規出具補充協議及與事實不符的投資說明

以代銷名義變相向本行授信客戶融資,並承擔兜底風險

向不符合條件的借款人辦理收益權轉讓再融資業務

代理福費廷業務違規承擔風險,會計處理不規範

遲報瞞報多起案件資訊

此外,還有鄭州分行副行長何懷清、濰坊分行行長馬濤、南通分行行長吳海盛、鹽城分行行長劉加兵、華東區域授信評審中心授信審查官王磊、授信評審部副總經理王芳、無錫分行行長夏雲、鎮江支行行長許霞等因為“違規為地方政府提供融資,接受地方政府擔保或承諾”被警告並罰款5萬元。

機構回應

中國民生銀行新聞發言人表示,在收到銀保監會2017年風險管理及內控有效性現場檢查的意見書後,民生銀行董事會、監事會、高階管理層高度重視,及時研究部署整改工作。

截至目前,針對檢查意見書中提出的問題,民生銀行已完成大部分問題的整改,其他問題正在積極整改中。

為確保整改工作組織到位、措施到位、責任到位,民生銀行制定了詳細的整改方案,明確整改措施、職責分工、進度計劃,並深入推進自查自糾,確保整改落實到位。在整改過程中,民生銀行對標監管要求,全面推進內控合規體系建設,以促進全行經營管理基礎的夯實、風險管理和內控有效性的提升。

當前,民生銀行正在開展“依法合規整改年”活動,對近三年檢查發現的各類問題進行系統整改。在接到銀保監會此次現場檢查的行政處罰告知書後,民生銀行總行黨委高度重視,專題研究佈署後續整改及內控合規管理工作。

民生銀行將在新一屆黨委班子和董事會領導下,提高政治站位,堅決貫徹各項金融監管政策,繼續強化合規經營意識,努力實現內控合規管理水平的全面提升,實現內控有效、經營合規前提下的各項業務健康發展。

浙商銀行違規集中同業業務

針對浙商銀行透過違規發售理財產品實現本行資產虛假出表、同業投資接受金融機構回購承諾等多項違法違規行為,

中國銀保監會依法對該行罰款10120萬元,並對7名責任人員給予警告直至警告並處罰款30萬元的行政處罰。

違規事項

浙商銀行的違法違規行為主要包括:

關聯交易未經關聯交易委員會審批

未嚴格執行關鍵崗位輪崗制度

對上海分行理財業務授權混亂

以保險類資產管理公司為通道,違規將存放同業款項倒存為一般性存款

透過保險資管計劃協助他行將存放同業款項轉為一般性存款

透過投資他行一般企業存單收益權的方式為他行虛增一般性存款

以投資虛假底層債權並要求客戶以存單質押的方式虛增存款

黃金租賃業務未按監管要求計提風險加權資產

不良資產虛假出表

信貸資產虛假轉讓,違規削減信貸規模

向資金掮客銷售私募信貸資產證券化產品次級份額,並以該次級份額受益權為質押溢價開立信用證

向資金掮客虛假代銷信託產品,並以代銷的信託產品收益權質押開立無真實貿易背景的信用證

債券主承銷業務未按規定納入統一授信管理

為個人提供以股票質押的融資不審慎

違規向客戶提供融資用於參與定向增發

透過同業票據不當交易規避信貸規模管控

違規以投資代替貼現,少計風險加權資產

以類資產證券化方式開展信貸資產轉讓,少計風險加權資產

以存放同業質押並指令交易對手以委託投資的方式收購本行資產,實現資產虛假出表

向他行賣出債券並承諾回購,少計風險加權資產

透過特殊目的載體向他行存款並提供質押擔保,由他行向本行授信客戶提供融資

同業投資接受金融機構回購承諾

購買銀行違規發行的同業委託投資計劃用於承接該銀行資產,並接受信用擔保

同業投資承接他行資產並接受他行存單質押擔保

透過違規發售理財產品實現本行資產虛假出表

透過違規發售理財產品幫助交易對手實現資產虛假出表

轉讓理財資產違規提供回購承諾

理財資金違規用於保險公司增資

違規向土地儲備機構融資

向房地產開發企業提供融資,用於償還股東墊付的土地出讓金

透過理財非標投資向房地產開發企業提供融資,用於繳納土地出讓金

機構回應

為此,浙商銀行表示,2017年,原銀監會對浙商銀行開展了為期三個月的現場檢查。這是浙商銀行自成立以來接受的最全面系統的一次檢查。

浙商銀行高度重視本次檢查,將此視為一次“全面體檢”機會。在監管機構的指導下,本行在檢查期間立行立改、建章立制。截至目前,行政處罰涉及問題已整改完畢,客戶權益未受影響,經營管理一切正常。透過此次檢查整改,浙商銀行的治理能力得到了有效提升。本行將繼續嚴格落實監管要求,嚴控風險、夯實基礎、創新機制、提升管理,保障業務健康穩健發展。

廣發銀行稱國壽入主後更規範

針對廣發銀行面向不合格個人投資者發行理財產品投資權益性資產、向關係人發放信用貸款等多項違法違規行為,

中國銀保監會依法對該行罰沒合計9283.06萬元,並對1名責任人員給予警告並處罰款5萬元的行政處罰。

違規事項

向關係人發放信用貸款

對個人貸款資金使用未做到有效跟蹤監控,使消費性貸款用於支付購房首付款

違規辦理無真實貿易背景銀行承兌匯票

對銀行承兌匯票貿易背景審查不規範

信貸資金購買本行理財產品

以貸款資金作為保證金髮放貸款

不良貸款轉讓不規範

違規向房地產開發企業發放流動資金貸款

違規向資本金不到位的房地產開發企業發放貸款

資金以同業投資形式違規投向房地產領域

理財資金違規投向房地產企業

面向不合格個人投資者發行理財產品投資權益性資產

未按規定向投資者披露理財產品投資非標準化債權資產情況

向地方政府違規融資,要求地方政府違規提供擔保承諾

投資交易本行主承銷債券超規定比例

信用卡透支用於非消費領域

案件資訊報送不規範

未經任職資格核准履行高階管理人員職責

違規提前發放應延期支付的績效薪酬

股東違規提名董事及監事

股權質押管理不到位

此外,還有廣發銀行合肥分行副行長董朝紅,因為對合肥分行以理財資金違規投向房地產企業的違法違規行為負有責任而受到處罰。

機構回應

廣發銀行表示,這一行政處罰,是監管機構於2017年在我行開展檢查後做出的後續處罰。監管處罰資訊公開表中所列事項主要是中國人壽入主廣發銀行之前發生的業務。噶航行高度重視、深刻反思,已針對監管機構指出的問題,採取一系列有力措施落實整改。其中,提到了我行理財業務等違反審慎經營規則。自資管新規、理財新規等系列辦法釋出實施後,該行理財業務已按照監管要求有序調整,並呈現穩健、可持續發展態勢。

自成為中國人壽集團成員單位以來,廣發銀行表示,該行在中國人壽集團領導下,堅持科學穩健,進一步完善公司治理體系;堅持底線思維,進一步強化合規管理與風險防控。我行牢固樹立合規經營理念,強化“合規是底線和生命線”的合規文化,深入全面開展排查,對發現問題和薄弱環節從機制建設、制度流程、資訊系統等方面進行對標整改、源頭整改、系統整改,內控合規管理體系日臻完善。

華夏銀行員工篡改資訊盜竊

針對華夏銀行內控制度執行不到位、生產系統存在重大風險隱患並引發較為嚴重後果等多項違法違規行為,

中國銀保監會依法對該行罰款110萬元,並對1名責任人員給予終身禁業的行政處罰,對6名責任人員給予警告直至警告並處罰款10萬元的行政處罰。

違規事項

內控制度執行不到位,嚴重違反審慎經營規則

生產系統存在重大風險隱患,嚴重違反審慎經營規則

賬務管理工作存在重大錯漏,長期未發現異常掛賬情況,嚴重違反審慎經營規則

長期未處置風險監控預警資訊,嚴重違反審慎經營規則

此外,華夏銀行還有7名相關責任人被處罰。分別是資訊長王漢明、科技開發中心專案管理總監陳剛等,因為內控制度執行不到位、生產系統存在重大風險隱患、嚴重違反審慎經營規則的違法違規行為負有責任。

還有員工覃其勝,時任華夏銀行科技開發中心開發三室、開發四室經理,違反規定篡改資訊系統,實施盜竊行為。目前已被銀保監會做出終身禁止從事銀行業工作的行政處罰決定。

機構回應

華夏銀行對此表示,銀保監會此次處罰事項,我行已進行責任追究,司法機關已對相關責任人進行處理。我行深刻汲取教訓,開展了全面排查,舉一反三進行整改,消除風險隱患。下一步,我行堅持審慎經營,強化內控制度執行,不斷完善系統建設,加強從業人員行為管理,持續提高合規經營水平,防止類似風險再次發生。

中國華融稱已立改廢374項制度

針對華融公司違規收購個人貸款、違規收購金融機構非不良資產等多項違法違規行為,

中國銀保監會依法對該公司罰款2040萬元,並對2名責任人員給予警告並處罰款5萬元的行政處罰。

本次行政處罰主要基於中國銀保監會前期對華融公司部分商業化業務現場檢查發現的違法違規行為,賴小民嚴重違法違紀案涉及的相關事實由有權機關另案處理。

違規事項

違規收購個人貸款;

違規收購金融機構非不良資產;

為銀行規避資產質量監管提供通道;

集團內部交易不符合公允原則,並透過集團內部交易掩蓋風險;

非金融機構不良資產收購業務無真實交易背景或交易背景真實性盡職調查不充分;

違規對外提供擔保;

透過內部交易掩蓋風險,未按規定進行資產風險分類;

收購非金融機構不良資產業務展業不審慎、無正當理由未及時報送案件資訊。

此外, 還有中國華融天津市分公司總經理周立和天津市分公司專案經理,分別因為為及時報送案件資訊和對收購非金融機構不良資產業務展業不審慎而被處罰。

機構回應

中國華融表示,此次監管處罰所涉及的違法違規行為發生時間集中在2013年—2016年,系往年度發生業務,中國華融已按照監管要求認真落實整改。

近兩年來,中國華融多措並舉築牢內控合規防線,完善內控合規體系,持續強化制度執行,全面培育合規文化,內控合規管理和風險管控水平明顯提升,為穩健經營提供了有力保障。單設內控合規部門,提高合規管理的獨立性與專業性,強化集團管控與條線管理。積極落實監管專項部署,組織開展“鞏固治亂象成果,促進合規建設”和市場亂象整治“回頭看”等專項整治工作,從制度、流程、系統等方面推進根源性整改,全面提高依法合規經營和風險管理水平。加強內控監督與合規檢查,強化制度執行,全面促進公司依法合規經營。加強對新產品、新業務的合規性稽核,提前識別、防範拓展新業務模式產生的合規風險。最佳化業務流程,強化內控資訊化剛性約束,新建或完善資訊系統19個,將合規要求內嵌到業務流程中,強化剛性控制。對標監管要求,全面完善公司制度體系,已完成立改廢的制度性檔案共計374項,基本搭建起“依法合規、功能明確、系統完備、執行有效”的新華融制度體系。加強合規文化建設,強化員工合規行為引導,建立盡職免責機制和違規行為處理問責機制,不斷增強全員依法合規的主動性和自覺性,築牢合規經營底線。

目前,公司經營基本面保持穩定,戰略調整穩步推進,主業地位有效鞏固,內生風險逐步緩釋,業務佈局持續最佳化,內控治理能力不斷增強,發展韌性更加牢固。未來,中國華融將堅持穩健合規的發展理念,進一步加強內控合規建設,實現健康可持續發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