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上交所下發了關於對浙江華鐵應急裝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及有關責任人予以通報批評的決定。
經查明,華鐵應急在資訊披露、規範運作等方面,有關責任人在職責履行方面存在違規行為,並由此被中國證監會浙江監管局出具警示函。
一、公司重大交易事項披露不及時,風險提示不充分。2018年,公司原全資子公司新疆華鐵恆安建築安全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簡稱華鐵恆安)連續12個月內採購比特幣“礦機”及配件累計金額達1.78億元,佔公司最近一期經審計淨資產的15.62%,且絕對金額超過1000萬元。根據公司內部程式要求,公司於2018年3月、5月先後兩次召開董事會戰略委員會審議相關議案。上述投資金額達到臨時公告披露標準,但公司未及時披露,遲至2019年11月13日經監管問詢後才披露比特幣“礦機”的採購情況。
2019年11月13日,公司同時披露稱,前期在2018年年度報告中,僅以“雲計算伺服器”指代比特幣“礦機”,未充分揭示比特幣“礦機”價格風險波動大等風險因素,資訊披露不準確,且未能充分揭示其可能對公司產生重大影響等風險因素,風險提示不充分。
二、公司計提大額固定資產減值準備的資訊披露不及時。公司原全資子公司華鐵恆安從事比特幣“礦機”租賃業務。2018年12月末,公司判斷華鐵恆安擁有的雲計算伺服器相關固定資產出現減值跡象,但無法確定相應減值的具體金額,未及時予以披露。公司遲至2019年1月15日才披露計提資產減值準備的公告,對華鐵恆安計提資產減值準備9750.46萬元,佔公司最近一期經審計歸母淨利潤的303.03%。公司2018年的歸母淨利潤為-2878.12萬元,華鐵恆安的資產減值是導致公司虧損的主要原因。公司於2019年11月13日披露問詢函回覆公告稱,上述固定資產減值準備金額達到臨時公告披露標準,但公司未及時披露。上述公告還補充披露了華鐵恆安固定資產減值跡象的發生時點。上交所表示,公司在固定資產出現大幅減值跡象、可能造成重大損失時,未及時測算並進行披露,相關資訊披露不及時。
三、公司與投資專案相關的內部控制存在重大缺陷。公司在原全資子公司華鐵恆安開展雲計算伺服器租賃業務的過程中,存在對專案盡職調查不全面、專案可行性分析報告簡單、專案合同稽核不嚴謹、相關費用支付不合規等問題,相關內部控制存在重大缺陷。
公司於2019年11月13日披露的公告顯示,公司內部控制具體存在如下缺陷:一是原全資子公司華鐵恆安開展比特幣“礦機”租賃業務過程中,2018年度購置雲計算伺服器及相關配套資產合計1.78億元,佔公司最近一期經審計淨資產的15.62%。公司在上述重大投資決策過程中,沒有深入調研專案相關行業的漲跌幅度,僅根據其從事以前行業的經驗來執行投資專案,可行性分析報告簡單,風險控制薄弱。之後相關專案固定資產大幅減值,減值金額為9750.46萬元,佔公司最近一期經審計歸母淨利潤的303.03%,是公司2018年虧損的主要原因。二是公司與供應商浙江億邦通訊科技有限公司簽訂合同,對專案合同稽核不嚴謹。三是2018年6-12月期間,華鐵恆安在未取得發票的情況下即支付費用共計44.6萬元。上述事宜與其財務制度不符,相關費用支付不合規。
四、設立募集資金專戶未經董事會決議,相關資訊披露前後不一致。2018 年 1-4 月期間,華鐵應急陸續設立了 6 個募集資金專項賬戶,存放募集資金共計 3.6 億元,佔募集資金總額的 100%,佔公司最近一期經審計淨資產的 31.61%。經監管問詢,公司於2019 年 11 月 13 日披露公告稱,上述專戶由公司出納提出開戶申請後,經公司財務經理及公司時任財務總監張偉麗逐級審批透過,最後由公司時任董事長鬍丹鋒批准同意,未經公司董事會批准。根據相關規定,公司應當將募集資金存放於經董事會批准設立的專項賬戶集中管理。公司設立募集資金專戶未經董事會審議,募集資金存放不規範。
另經查明,公司於 2019 年 1 月 25 日披露公告稱,公司募集資金的存放和使用不存在違規情況。但2019 年 11 月 13 日又披露了前述未經董事會決議設立相關募集資金專戶的違規事項。前後資訊披露存在不一致,相關資訊披露不準確。
資料顯示,華鐵應急主營業務為提供建築支護裝置、建築維修維護裝置及工程機械服務,包括方案設計、租賃及安裝等,主要產品包括建築支護裝置、高空作業平臺及地下維修維護裝置等,廣泛服務於建築維護後服務市場、施工安全、應急救援、市政綠化等領域,產品可應用於地鐵等軌道交通施工的支撐和保護、城市改造專案、建築內外裝修維護、城市道路建設及維護、綠化園林維護、裝置安裝及檢修、物流倉儲及影視場景搭建等。
根據2019年年報顯示,公司2019年1-12月實現營業收入11.54億元,同比增長29.99%;歸屬於上市公司股東的淨利潤2.76億元,同比增長1057.66%;公司每股收益為0.43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