創業板改革並試點註冊制業務全網測試要來了。
截止7月15日,創業板註冊制上市委二次稽核結果均出爐,共有7家企業的IPO首發申請和1單再融資申請獲得透過。有業內人士預計,從時間安排來看,預計最快8月中旬第一批創業板註冊制企業將正式上市。
實戰將至,市場各參與方也在積極“備戰”。
記者獲悉,本週六,深交所將聯合中國結算、中證金融組織全網測試,主要模擬創業板改革並試點註冊制的網上發行業務啟動和交易業務啟動等場景,檢驗市場參與各方技術系統的正確性,確保創業板改革並試點註冊制業務的順利開展。
創業板改革並試點註冊制業務全網測試本週六舉行,重點模擬這些場景!
據記者瞭解,7月13日,券商、基金公司、託管行等市場參與者收到了《關於創業板改革並試點註冊制業務2020年7月18日全網測試的通知》(下稱《通知》),深交所將聯合中國結算、中證金融在7月18日,也就是本週六,組織全網測試。
《通知》顯示,此次主要模擬創業板改革並試點註冊制的網上發行業務啟動和交易業務啟動等場景,透過模擬創業板股票及存託憑證交易、非交易等業務的委託申報、成交回報、行情接收、清算交收和投資者適當性管理、市場化轉融通等業務處理過程,檢驗市場參與各方技術系統的正確性。
具體來看,此次測試包括交易系統、結算系統、D-COM系統(不包括資金劃撥業務)、統一賬戶平臺(僅參加T日測試),內容共有11類,包括投資者的創業板交易許可權管理,向中國結算報送開通創業板交易許可權的賬戶相關資訊;創業板註冊制股票IPO發行、交易等業務的委託申報、成交回報、行情接收與展示、清算交收等業務處理;創業板主題基金集中競價交易、協議大宗交易、融資融券等業務的委託申報、成交回報、行情接收與展示、清算交收等業務處理以及創業板股票其他業務、存託憑證其他業務、主機板和中小板股票、ETF申購贖回、深市股票期權、港股通證券的委託申報、成交回報、行情接收與展示、清算交收等業務處理等。
此外,深市證券交易系統、結算系統模擬2個業務日的交易、結算(即模擬T日2020年7月18日、T+1日2020年7月19日),其中,T日主要模擬創業板改革並試點註冊制相關技術系統上線後創業板註冊制股票網上發行業務啟動首日場景,並驗證市場參與各方技術系統對深交所交易系統災備切換的正確適應性。T+1日則模擬創業板改革並試點註冊制的交易業務啟動首日場景。
值得注意的是,測試完成後,創業板改革並試點註冊制業務相關技術系統暫不上線。
創業板註冊制兩次稽核結果出爐,7家企業的IPO首發申請和1單再融資申請獲得透過
雖然技術系統暫不上線,但市場各方都在積極“備戰”,確保創業板註冊制的順利推行。那麼,目前創業板註冊制相關企業稽核情況如何?
7月15日,創業板上市委召開了第二次審議會議,美暢新材、愛美客、藍盾光電、傑美特4家企業的首發申請均獲透過。而就在13日,創業板註冊制“第一審”的稽核結果也新鮮出爐, 鋒尚文化、康泰醫學、龍利得3家公司IPO獲得透過,天能重工可轉債同樣順利透過。換句說話,兩次稽核參與企業均全部通關。
根據目前的發行流程,這些IPO企業仍有需要進一步落實的事項。未來落實後,發行上市稽核機構對落實情況予以核對。若稽核透過,深交所將向證監會報送發行人的上市申請檔案,證監會在20個工作日內對發行人的註冊申請作出予以註冊或者不予註冊的決定。此後,便是發行上市的階段。根據創業板IPO發行與上市指南,擬IPO企業最快12個工作日內就能完成網上、網下發行,並在發行日之後第7個交易日就可安排上市。
有業內人士預計,從時間安排來看,預計最快8月中旬第一批創業板註冊制企業將正式上市。
與此同時,創業板註冊制稽核也在緊鑼密鼓。目前,創業板上市委審議會議已經排到第五次會議, 16日、17日以及20日均有創業板審議會議,待審議企業有12家。
具體來看,7月16審議4家IPO專案,分別為卡倍億、大宏立、安克創新和聖元環保;7月17日審議回盛生物、愛克萊特和迦南智慧3家公司IPO,以及樂歌股份的可轉債,7月20日則審議天津捷強動力裝備、深圳歐陸通電子、江蘇海晨物流和南京大學環境規劃設計研究員股份公司4家公司。
除了上市委稽核工作持續推進,其他企業稽核狀態也有了新進展。截至目前,共有287單IPO申報,其中259單獲受理,處於問詢階段有21家,7家已經透過上市委會議。此外,再融資方面,目前有119個企業申報,其中已受理89家,問詢29家,1家透過上市委會議。
四大倡議為創業板發行承銷護航
為實現創業板註冊制下IPO發行承銷業務規範透明、平穩有序,7月10日,深交所理事會創業板股票發行規範委員會(下稱“發行規範委”)召開2020年第二次工作會議,通報近期工作進展,分析研判發行承銷業務可能面臨的情況與應對,研究討論合力推進註冊制下創業板發行承銷平穩起步的針對性措施,併發出進一步保障創業板規範發行的倡議。
倡議從審慎開展戰略配售、最佳化報價形成機制、便利簡化業務操作等方面提出針對性措施,旨在切實發揮戰略投資者協同作用,引入中長期增量資金,促進新股發行合理定價。
發行規範委主要倡議內容共有四點:
一是創業板發行人、保薦承銷機構和買方機構等切實強化責任意識、規範意識、風險意識,促進資本市場穩定、健康執行,理性、有序開展或參與創業板IPO發行承銷業務。
二是審慎開展戰略配售,提升發行人內在價值。保薦承銷機構勤勉盡責履行戰略投資者核查義務和持續督導職責,合規辦理保薦機構相關子公司跟投與發行人高階管理人員、核心員工透過專項資產管理計劃參與戰略配售,審慎選擇與發行人具有切實可行戰略合作關係、能夠引入重要戰略資源的產業鏈優質龍頭企業等投資主體參與戰略配售。
三是便利簡化部分業務操作,確保安全穩定執行。首次公開發行股票數量低於8000 萬股且預計募集資金總額不足15億元的發行人,不採用累計投標詢價方式確定發行價格,也不採用超額配售選擇權。
四是機構投資者有效行使職責,最佳化報價形成機制。除以封閉方式運作的創業板主題公募基金與戰略配售基金以外,其他網下機構投資者及其管理配售物件賬戶持有深市市值門檻不低於6000萬元。
(文章來源:中國基金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