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社北京8月19日電(記者張莫 羅逸姝)中小銀行合併重組浪潮持續。近日,山西省內多家城商行計劃召開臨時股東大會,審議關於合併重組的議案。近一個月以來,監管先後批覆同意陝西榆林榆陽農商行、陝西橫山農商行以新設合併方式,發起設立陝西榆林農商行;批覆同意徐州淮海農商行、徐州銅山農商行、徐州彭城農商行三家農商行新設合併,籌建徐州農商行。據不完全統計,今年下半年,已有超過10家地方城商行、農商行醞釀合併重組。
業內人士表示,在中小銀行本輪合併重組浪潮的背後,離不開監管的大力推動,也與中小銀行加速抱團、化解風險密不可分。與此同時,農村中小金融機構的改革、尤其是省聯社管理體制改革或將迎來重大突破。
中小銀行合併重組浪潮持續
中小銀行合併重組的訊息再次引發市場關注。近日,晉城銀行、晉中銀行、陽泉市商業銀行、長治銀行先後釋出通知,計劃召開臨時股東大會,審議關於合併重組的議案。據悉,4家城商行均由城市信用社改制而來。從資產規模來看,晉城銀行和晉中銀行處於領先地位,截至2019年末,資產總額分別達862.13億元和711.43億元。而長治銀行和陽泉市商業銀行資產規模則相對較小。資料顯示,截至2019年上半年,長治銀行總資產403億元;截至2018年末,陽泉市商業銀行總資產457.81億元。
除山西多家銀行外,7月末,陝西銀保監局批覆同意陝西榆林榆陽農商行、陝西橫山農商行以新設合併方式,發起設立陝西榆林農商行,並承繼前兩者的債權、債務;江蘇銀保監局批准徐州淮海農商行、徐州銅山農商行、徐州彭城農商行三家農商行新設合併,籌建徐州農商行;此前,四川攀枝花市商業銀行、涼山州商業銀行也公告擬透過新設合併方式共同組建一家商業銀行。
東方金誠首席金融分析師徐承遠分析稱,目前中小銀行合併重組的方向有兩類:第一類是盈利能力強、發展較好的城商行、農商行透過戰略投資的形式,控股或參股省內資質稍弱的區域銀行,以先進的帶動相對落後的,在提升被參股銀行的經營管理水平的同時,也可以實現自身業務擴充套件。第二類是區域幾家整體經營狀況不太好的中小銀行,在地方政府的牽頭之下透過合併重組形成實力更強的區域型銀行,透過在資源稟賦等層面形成合力,增強競爭力。
業內人士指出,在目前經濟下行壓力和疫情影響下,中小銀行生存與發展面臨較大挑戰,規模小的銀行面臨生存困境,在這種前提下,拓寬發展空間、提高抗風險能力的“抱團取暖”會是更多中小銀行的選擇。“2015年以前城商行合併主要是實現跨區域經營和經營規模的擴張,以達到整體經營實力的提升和實現A股、H股上市等目的。”徐承遠表示,“而現階段區域銀行併購重組最主要的動力是化解金融機構風險,增強中小銀行風險抵禦能力。”他表示,引進財務實力強或者風控能力的戰略投資者,對於化解中小銀行風險將是一個不錯的選擇。
光大證券研究所金融業首席分析師王一峰表示,合併重組不是最終目的,增強自我的經營效能才是最終目的。除了形式上的整合,最重要的是在內部管理層面上進行相應整合,並妥善解決人員安置、網點設定、機構間的運轉磨合等,真正提升機構的競爭力。
中小銀行改革推進提速
徐承遠預計,2020年以來,在疫情影響下,區域中小銀行的資產質量風險在未來兩年可能還會加速暴露,中小銀行的整合重組將會成為未來一段時間的常態。
合併重組是中小銀行深化改革的具體方式之一,而改革無疑將成為今年中小銀行的關鍵詞之一。實際上,隨著中小銀行在公司治理、業務結構、數字化能力等方面的“短板”暴露,中小銀行所面臨的競爭環境嚴峻。業內人士表示,我國中小銀行亟須透過改革來釋放新的活力。
“受到日益激烈的市場競爭、利率市場化以及信用風險上升等因素影響,部分中小銀行的盈利能力正在迅速下降甚至出現虧損,透過利潤來計提撥備和資本的空間也在縮小。而中小銀行的資本結構相對單一,缺乏多元化的資本補充渠道。”國家金融與發展實驗室副主任曾剛表示。他還說,由於中小銀行多為區域性銀行,整體水平不高,資金規模偏小,人才和科技能力的儲備等均遠遠落後於大型銀行,在數字化轉型挑戰加劇的大背景下,中小銀行面向未來的長期競爭能力也不容樂觀。
今年5月,國務院金融委辦公室釋出11條金融改革措施,包括出臺《中小銀行深化改革和補充資本工作方案》,進一步推動中小銀行深化改革,加快中小銀行補充資本,堅持市場化法治化原則,多渠道籌措資金,把補資本與最佳化公司治理有機結合起來。8月17日,銀保監會主席郭樹清在接受記者採訪時表示,要以加快中小銀行改革為突破口,提升金融機構體系穩健性。拓寬風險處置和資本補充資金來源,加快補充資本,因地制宜、分類施策,把深化改革與化解風險、完善治理結合起來。
農村中小金融機構改革或迎新突破
值得注意的是,農村中小金融機構今年或迎來新突破。銀保監會黨委委員、副主席祝樹民最新撰文指出,持續推動農村中小銀行(包括農村商業銀行、農村合作銀行、農村信用社等)建立現代金融企業制度,深化體制機制改革,著力提升公司治理規範性和有效性,促進農村中小銀行高質量發展。
徐承遠也表示,未來農村中小金融機構改革或將從加強內部控制制度建設和管理、增強資本實力以及引進戰略投資者或進行合併重組以增強業務競爭力等三方面進行推進。
另外,國務院金融委辦公室釋出11條金融改革措施提及要“制定《農村信用社深化改革實施意見》,保持縣域法人地位總體穩定,強化正向激勵,統籌做好改革和風險化解工作”。
曾剛表示,現行的農信社省聯社管理體制或將很快迎來新一輪改革,而在省聯社改革過程中,也可能會出現一些農商行的合併重組。他說,未來對於省聯社的改革需各省根據實際情況,因地制宜的選定省聯社的具體改革路徑,切勿施行“一刀切”政策。但是,無論採取何種路徑,省聯社改革都要保持與農信機構的改革方向相一致,即堅持市場化、法制化、企業化的改革方向,堅持農信機構服務“三農”、保持農村金融機構縣域法人地位總體穩定這一原則。(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