拉夏貝爾:兩次推遲2019年年報披露日期,上交所下發監管函

拉夏貝爾:兩次推遲2019年年報披露日期,上交所下發監管函

5月15日,上海 拉夏貝爾 服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拉夏貝爾)釋出公告稱,受法國疫情持續影響,公司法國全資子公司Naf Naf SAS(下稱“NNS”)的審計工作進展面臨延誤,截至目前NNS管理層仍未如期向公司提交完整的財報附註,導致公司財報無法完成。公司決定將2019年年報披露延至6月30日。

值得一提的是,拉夏貝爾已是第二次延期披露2019年年報了。4月20日晚間,拉夏貝爾對外表示,因疫情影響,公司及下屬境內公司延遲復工,導致年審會計師無法如期進行年審工作,將年審披露時間從4月21日延遲至5月16日。

對此,上交所向其下發監管函,要求公司說明此前預計能夠在5月16日前披露年報的主要原因、後續未能按計劃披露的新增事項或因素;要求公司年審會計師說明審計工作程序及未完成工作的影響;要求公司及年審會計師說明是否存在就重大事項無法達成一致意見的情形。此外,對於公司承諾在6月30日前披露年報,上交所要求公司及年審會計師補充說明後續為確保年報披露擬開展的具體工作時間安排以及保障措施。

據此前,拉夏貝爾公佈的2019年主要經營業績顯示,上一年,公司營業收入為76.66億元,同比下降24.66%;淨利潤虧損21.39億元,同比下降1241.01%。而根據此前的資訊,在披露2019年年報後,拉夏貝爾將被實施“退市風險警示”,在公司A股股票簡稱前冠以“*ST”字樣,即戴上“ST”的帽子。

對於公司年報一再延期,有業內人士分析,“根據上交所《股票上市規則》6.1.12條規定,公司未在規定期限內披露年度報告或者半年度報告的,公司股票應當於報告披露期限屆滿日起停牌,直至公司披露相關定期報告的當日復牌。未如期披露定期報告,將面臨證監會的行政處罰。投資者應密切注意相應風險。證券市場也有先例,比如此前中毅達等多家公司就曾因未如期披露年報而被證監會處罰。”

瀟湘晨報記者姚方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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