證監會:公募分級基金繼續在2020年底前完成規範整改

  問:今天,人民銀行釋出新聞稿,明確《資管新規》過渡期延長至2021年底。請問證監會有何具體工作安排?

  答:《資管新規》釋出以來,證監會督促指導證券期貨經營機構嚴格落實新規要求,自主制定整改計劃,有序推進規範整改,目前進展總體順利,行業資管業務結構持續最佳化,呈現出更加健康、可持續的發展態勢,支援實體經濟、深化直接融資的功能進一步增強。

  近日,經國務院同意,《資管新規》過渡期延長至2021年底。為落實有關政策安排,《證券期貨經營機構私募資產管理業務管理辦法》及其配套規範性檔案、《證券公司大集合資產管理業務適用<;關於規範金融機構資產管理業務的指導意見>;操作指引》過渡期同步延長至2021年底。證券期貨經營機構應當結合新的過渡期安排,制定私募資產管理計劃、證券公司大集合資產管理產品的整改計劃,分步穩妥有序實施,按期完成整改。

  同時,根據實際規範進度及風險狀況,公募理財債券基金、公募分級基金的規範整改不作延期。公募理財債券基金規範主要涉及合同變更安排,目前絕大部分已完成規範整改,剩餘部分繼續按照《關於規範理財債券基金業務的通知》(證監辦發〔2018〕66號)要求於2020年底前完成規範。公募分級基金繼續在2020年底前完成規範整改。

  證監會將按照《資管新規》過渡期統一政策安排,建立健全激勵約束機制,完善推動整改的配套措施,合理把握工作節奏和力度,確保平穩過渡。同時,證監會將進一步完善監管政策、最佳化監管服務,支援證券期貨經營機構迴歸業務本源,提升投研和創新能力,推動行業資管業務規範健康發展,更好服務實體經濟、服務居民財富管理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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