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業所得稅彙算清繳後續管理——風險知多少?
填完申報表就是結束嗎?別忘記後續管理要來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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雖然在稅務系統“放管服”改革的背景下,稅務機關對企業的監管由“事前審批制”向“事後備查制” 改革,但這並不意味著企業可以放鬆警惕。隨著大資料資訊科技的廣泛應用,稅務機關以納稅人識別號為追查起點,可以透過彙算清繳對企業年度財稅情況進行全面的瞭解與排查,從而識別需要後續管理以及追蹤的風險點。哪些特別事項需要重點關注呢?
1. 後續管理重點關注涉稅事項之稅收優惠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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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國家稅務總局2018年第23號公告規定,企業享受優惠事項採取“自行判斷、申報享受、相關資料留存備查”的方式。
優惠事項的名稱、政策概述、主要政策依據、主要留存備查資料、享受優惠時間、後續管理要求等參照《企業所得稅優惠事項管理目錄》。
我們的觀察
根據我們的專案經驗,彙算清繳申報15%優惠稅率、研發費用加計扣除、軟體企業兩免三減半等稅收優惠政策均比較容易在後續管理時被稅務機關抽查並要求提供留存備查資料。
我們建議企業留意備查資料清單,對於業務實質支援性檔案、費用或收入歸集等稅務機關比較關注的問題一定在申報前提前做好應對,切勿事後再補。
第一次填報相關優惠的企業具有更高的後續核查風險,建議及時諮詢專業服務機構。
2. 彙算清繳後續管理風險之資產損失
3. 後續管理重點關注涉稅事項之特殊交易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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財稅59號公告以及財稅109號明確了企業重組滿足特殊性稅務處理的要求。
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13年72號明確了辦理備案手續所需材料。
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15年48號公告明確了辦理年度申報時,需分別向主管稅務機關報送《企業重組所得稅特殊性稅務處理報告表及附表》和申報資料。
我們的觀察
企業重組適用特殊性稅務處理,雖然從審批制改成備案制,但是根據我們的經驗,稅務機關特定部門會在彙算清繳後,透過大資料採集掌握公司當年的主要財務資料以及發生的重大交易。因此一旦關注到企業股權結構變化,很有可能要求企業提供相關備查資料,來查驗是否存在少繳少報所得稅的情況。所以,稅局在後續管理的時候仍會要求提供全套備案資料並可能要求進一步提交解釋說明,來證實交易的商業實質和稅負變化。
企業須提前評估是否滿足特殊重組要求,備齊相關資料以更好應對後續核查。
4. 彙算清繳後續管理風險之境外抵免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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境外抵免的情形主要包括:
稅收饒讓抵免應納稅額;
簡易辦法計算抵免額;
境外所得稅收抵免;
境內外所得發生共同支出的分配。
我們的觀察
企業應當注意備查資料的儲存年限,妥善保管。
證明境外所得來源的真實性與境外所得已繳納稅款是關鍵,企業應準備完稅證明、專案合同、決定書等材料,取得境外分支機構營業利潤的還需提供具有資質的機構出具的有關分支機構審計報告。
如果企業開具《中國居民身份證明》但彙算清繳並未申報境外抵免,後續管理過程中往往會被要求解釋是否正確申報,沒有漏報的情況。
5. 彙算清繳後續管理風險之資料對比類
在歷年的後續管理中,稅務機關對某一類重點涉稅事項尤為關注,因此,學會早籌劃、早識別、早應對,已是企業日常稅務管理中的必修課。
若想了解更多關於彙算清繳的資訊,請聯絡我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