觀點網訊:4月15日晚間,陽光城集團股份有限公司披露關於“20陽城01”、“20陽城02”、“20陽城03”、“20陽城04”、“21陽城02”2022年第一次債券持有人會議、“21陽城01”2022年第二次債券持有人會議議案的回覆。
據悉,根據《公司債券發行與交易管理辦法》、《陽光城集團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面向合格投資者公開發行公司債券(第一期)募集說明書》等相關檔案規定,第一創業證券承銷保薦有限責任公司作為召集人召開了“20陽城01”、“20陽城02”、“20陽城03”、“20陽城04”、“21陽城02”2022年第一次債券持有人會議暨“21陽城01”2022年第二次債券持有人會議,並形成決議。
公告內容顯示,該次債券持有人會議所審議有關“20陽城01”、“20陽城02”、“20陽城03”、“20陽城04”、“21陽城01”、“21陽城02”議案。據此,陽光城現根據公司實際情況,就該次債券持有人會議的相關議案進行回覆,其中關於變更“20陽城01”、“20陽城02”、“20陽城03”、“20陽城04”、“21陽城01”及“21陽城02”持有人會議相關時間的議案,陽光城表示“20陽城01”、“20陽城02”、“20陽城03”、“21陽城01”、“21陽城02”等5期債券的議案經本次債券持有人會議審議透過,“20陽城04”的議案未能審議透過。
此外,關於要求發行人出具書面承諾,對“20陽城01”、“20陽城02”、“20陽城03”、“20陽城04”、“21陽城01”及“21陽城02”不逃廢債、制定合理償債計劃並嚴格落實的議案,陽光城回覆稱“20陽城01”、“20陽城02”、“20陽城03”、“21陽城01”及“21陽城02”等5期債券的議案經本次債券持有人會議審議透過,“20陽城04”的議案未能審議透過。
據此,陽光城承諾對“20陽城01”、“20陽城02”、“20陽城03”、“20陽城04”、“21陽城01”及“21陽城02”不逃廢債。將切實履行主體責任,制定短中長期綜合化解方案,積極解決當前問題,全力保障債權人的利益。
另關於要求發行人對6項債券增加增信措施的議案及關於要求發行人於會議決議生效後三個工作日內對“20陽城01”、“20陽城02”、“20陽城03”、“20陽城04”、“21陽城02”2022年第一次債券持有人會議暨“21陽城01”2022年第二次債券持有人會議透過的議案進行答覆並立即執行的議案,陽光城,表示,“20陽城04”的議案未能審議透過,另5項債券的議案經本次債券持有人會議審議透過。
而關於變更6項債券的《募集說明書》及《受託管理協議》違約責任的議案,陽光城表示回覆表示,“21陽城01”的議案經本次債券持有人會議審議透過,“20陽城01”、“20陽城02”、“20陽城03”、“20陽城04”及“21陽城02”的議案未能審議透過。
據瞭解,由於“20陽城01”、“20陽城02”、“20陽城03”、“20陽城04”及“21陽城02”的變更違約責任議案未能審議透過,該5項債券已觸發募集說明書約定的違約事件,陽光城將與受託管理人按照相關規定召開持有人會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