魯華泓錦IPO“改道”創業板已被受理,去年曾被證監會出示警示函
去年曾因證監會警示函撤回中小板IPO申請的淄博魯華泓錦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下稱“魯華泓錦”),這次將上市目標瞄準了創業板。
創業板網站資訊顯示,魯華泓錦IPO申報材料已於10月22日被受理,預計融資金額7.65億元,相比上次增加了近6000萬元,其中補充營運資金及償還銀行貸款專案使用募集資金增加了5000萬元。
山東財經報道注意到,魯華泓錦2019年底因證監會警示函中涉及的事項需要進一步落實、整改和規範,放棄了上次IPO程序。而在上次申報過程中,魯華泓錦多次被行政處罰的問題曾被輿論關注,進而引發合規經營的擔憂。此次重新闖關創業板IPO,魯華泓錦是否會受到警示函影響也頗為引人關注。
01
IPO中途曾遭證監會警示創業板招股書申報稿顯示,魯華泓錦成立於2003年9月,2010年5月變更為股份公司,註冊資本44540萬元,此次擬發行不超過11840萬股,募集資金約7.65億元。
山東財經報道注意到,這並不是魯華泓錦的第一次IPO之旅。
公開資料顯示,早在2010年10月,魯華泓錦即接受招商證券IPO上市輔導,後於2015年12月登陸新三板。2017年3月,魯華泓錦再次宣佈接受IPO輔導,2018年9月19日公司正式向證監會報送申報稿。
但在加入IPO排隊名單近1年後,魯華泓錦收到了證監會的警示函。
證監會在2019年7月8日釋出的警示函中稱:“經查,我會發現你公司在申請首次公開發行股票並上市過程中,存在未對有關固定資產進行減值測試、部分固定資產入賬價值不準確、部分修理費確認不及時、部分政府補助的會計處理不恰當、收入確認會計政策及應收票據的資訊披露與事實不符等問題。”
按照《首次公開發行股票並上市管理辦法》第五十五條的規定,證監會決定對魯華泓錦採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監管措施。
2019年12月,魯華泓錦釋出公告稱,因需要對相關事項進一步落實、整改和規範,公司向中國證監會申請撤回遞交的申請材料。
02
募資增加部分多用於償還貸款山東財經報道注意到,魯華泓錦是一家專業從事新型高分子材料研發、生產和銷售的高新技術企業,已成為我國碳五、碳九資源綜合利用的龍頭企業之一,以及國內領先的叔丁胺產品生產企業之一。
據介紹,憑藉行業領先的綜合競爭力,魯華泓錦已與上游主要供應商中石化華北、華南、華中等所屬公司,以及下游漢高、富樂、波士膠、米其林、嘉好、廣東聚膠、佳通輪胎、中策橡膠、崇州君健、陽穀華泰等優質客戶建立了長期穩定的合作關係。
財報顯示,2017年-2019年,魯華泓錦分別實現營業收入20.81億元、26.12億元和25.46億元,淨利潤分別為9189.90萬元、11445.89萬元和16817.77萬元,業績呈現快速增長勢頭。
據披露,魯華泓錦此次募集資金主要投向碳九樹脂產品升級改造專案、1.5萬噸/年聚異戊二烯膠乳技術改造專案、10000噸/年叔丁胺技改專案、智慧化安全監控及資訊化管理升級專案、補充營運資金及償還銀行貸款。
山東財經報道注意到,魯華泓錦此次募集資金投資的前四個專案與上次的募集資金投向基本相同,只不過第5個投向由補充營運資金變成了補充營運資金及償還銀行貸款,擬投入的募集資金金額也由15000萬元增加到了20000萬元。
也就是說,在上次擬募集資金7.07億元變更為此次擬募集資金7.65億元的過程中,最大的資金需求就是新增加的“償還銀行貸款”用途。
03
曾經多次被行政處罰山東財經報道瞭解到,在前次IPO申報過程中,魯華泓錦及子公司多次遭受行政處罰的事實,曾被輿論廣泛關注。
據瞭解,2015年10月9日,魯華泓錦收到淄博市張店區住房和城鄉建設局的《行政處罰決定書》,處罰事由為:建設的5萬噸/年異戊橡膠、碳五樹脂技術改造、研發中試基地改造專案工程未按規定到建設行政主管部門辦理建築工程施工許可證,不具開工條件,擅自開工建設。
2015年3月30號,天津魯華收到天津市濱海新區建設和交通局出具的《行政處罰決定書》,處罰事由為:天津魯華加氫樹脂工程未辦理《專案施工許可證》手續。
2017年5月9日,中化四建公司作為施工方承接天津魯華加氫裝置總體安裝及改造工程過程中,中化四建公司某員工違規用氣焊切割有機熱載體鍋爐管道連線管道法蘭螺栓時,焊槍火焰引燃了管道內殘留導熱油揮發的可燃氣體,發生一般閃燃事故,造成一人死亡,直接經濟損失約為247萬元。2017年8月7日,天津魯華收到《行政處罰決定書》,被罰款40萬元。
另外,武漢魯華也曾收到兩次環保處罰。
2016年3月9日,武漢魯華收到武漢市環境保護局出具的《武漢市環境保護局行政處罰決定書》,處罰事由為:2015年12月1日、2日,武漢市環境監測中心對武漢魯華位於武漢化工區北湖組團化工大道吳沙路的生產廠區進行(廢氣)汙染源監督性監測,監測報告顯示,造粒車間北排口(1#)監測點位顆粒物監測結果超標。武漢市環境保護局對武漢魯華作出罰款8萬元的行政處罰。
2016年8月30日,武漢魯華收到武漢市環境保護局的《行政處罰決定書》,處罰事由為:武漢魯華“C5、C9及裂解燃料油綜合利用”建設專案需配套建設的水汙染防治設施未經驗收,但主體工程已投入生產。武漢市環境保護局對武漢魯華作出責令該專案停止生產、罰款5萬元的行政處罰。
文 | 山財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