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國眾議院計劃就SPAC和直接上市舉行聽證會,前者或將不再受“安全港”保護

美國眾議院計劃就SPAC和直接上市舉行聽證會,前者或將不再受“安全港”保護
智通財經APP獲悉,美國眾議院金融服務委員會(House Financial Services)的一個小組委員會計劃週一就特殊目的收購公司(SPAC)和直接上市舉行聽證會。目前美國國會正在考慮一項提案,即明確豁免SPAC使其不受1995年一項旨在減少證券訴訟的法律的保護。

投資者保護、創業精神和資本市場小組委員會安排了一場名為“上市:SPAC上市、直接上市、公開發行上市和投資者保護的必要性”的會議。

根據計劃,委員會將聽取風險投資巨頭Andreesen Horowitz的Scott Kupor、金融分析師協會(CFA Institute)的Stephen Deane、Americans for Financial Reform的Andrew Park以及佐治亞大學證券法教授Usha Rodrigues的意見。

此次會議召開之際,正值美國政府考慮修改1995年的《私人證券訴訟改革法案》,以明確“安全港”條款不包括SPAC,該條款旨在保護許多上市公司免受過多的證券訴訟。

該法律保護公司和董事在某些情況下免受訴訟,例如他們在某些公開檔案中做出了不準確或誤導性的前瞻性陳述。1995年的法案目前免除了“空白支票公司”(blank-check companies)的此類保護。

華爾街通常會交替使用“SPAC”和“空白支票公司”這兩個術語,但國會面前的提案旨在明確指出,SPAC不受安全港保護。

這一舉措將取代現行法律中的“空白支票公司”,將其定義為“處於發展階段的公司,沒有具體的商業計劃或目的,或已表明其商業計劃是要收購或合併不明身份的公司”。

儘管SPAC最近幾周有所降溫,但眾議院委員會的工作人員在給國會議員的一份備忘錄中指出,2021年的SPAC的首次公開募股數量較2020年躍升了420%。備忘錄還說,僅在2021年前5個月,SPAC的IPO數量就比2020年增加了27%。

眾議院工作人員在備忘錄中寫道,雖然1995年的法律沒有為IPO (SPAC或非SPAC公司)提供任何免於訴訟的保護,但SPAC的IPO檔案通常包含很少細節,因為特殊目的收購公司沒有初始業務。

SPAC通常只有在同意收購目標公司並向美國證券交易委員會(SEC)提交8-K和委託書宣告時才會公佈詳細資料。

然而,眾議院備忘錄指出,現行法律可能以1995年安全港法所涵蓋的8-K等形式解釋不準確或具有誤導性的前瞻性陳述。修訂1995年法案的措施,明確排除SPAC將不再享有安全港保護。

備忘錄還指出,許多SPACs是根據2012年的《Jumpstart Our Business Startups Act》(創業企業扶助法案)上市的,該法案旨在允許較小的公司採用較少的披露和會計標準進行IPO。該法案適用於上市前一年內收入總額低於10.7億美元的公司——SPAC通常會使用該法案上市,因為它們在IPO之前沒有真正的業務。

眾議院工作人員寫道,將SPAC程式與創業企業扶助法案結合起來,“可以為企業提供一條不受傳統IPO監管保障的上市法律途徑,同時也可以讓企業避免許多與上市公司相關的投資者保護措施。”

華爾街最近對SPAC的狂熱引起了美國立法者和監管機構的廣泛關注。例如,美國證券交易委員會最近釋出了一份指導意見,指出SPAC必須將其認股權證視為負債,而不是股本,這讓整個行業陷入了混亂。

大量SPAC警告投資者稱,不應再依賴SPAC之前的財務報表。

版權宣告:本文源自 網路, 於,由 楠木軒 整理釋出,共 1404 字。

轉載請註明: 美國眾議院計劃就SPAC和直接上市舉行聽證會,前者或將不再受“安全港”保護 - 楠木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