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美國證券市場上,主動退市的公司佔比很高,往往比因為不符合上市條件而被強制退市的還多。而這兩種退市公司的數量,有時會比當年新上市公司都多。這也就是這些年來美國股市儘管走得很強,但上市公司數量卻增加不多的原因。
上市公司的退市問題,是今年資本市場上的一個重要話題。迄今為止的十多個月時間裡,已經有29家公司退市,數量遠遠超過了前幾年。另外,高層在年內的幾次重要會議上,連續提到了退市問題,最近一次更是與推進全面註冊制改革放在一起,可見其受重視的程度。
在證券市場,有上市就一定有退市,這是最基本的規律。由於行業景氣變化,企業發展不平衡,加上治理方面的原因,總會有一些公司在上市若干年後,因為各方面的因素而不再符合上市條件。讓它們繼續留在公眾市場,不但會拖累整個市場的質量,也容易產生對投資者的誤導,並且給資金帶來不必要的分流。實踐也表明,一個有效率的證券市場,其容量是相對有限的,不可能無限制地接納企業上市。這樣一來,就使得交易所在不斷安排新公司上市的同時,也需要根據優勝劣汰的原則,將一些不合適的公司清理出去。因此,作為上市制度的必要補充,就需要有退市制度,這是保證市場順利執行的基礎。我國在建立資本市場之初,就有了退市制度安排。客觀而言,就退市制度本身來說,與國際標準相比還是比較嚴的。特別是近幾年,增加了若欺詐上市或存在重大違法行為將強制退市的內容。今年退市公司數量創新高,顯然是與此有關的。不過,話也要說回來,從市場反映來看,仍然覺得退市的力度還不夠大,退市公司在上市公司中的數量佔比太低,制度的威懾性還沒有得到最大限度的發揮。
首先,由於國內證券市場的註冊制改革還在試點,滬市主機板等仍然實行核准制,企業上市的流程比較長,因此也就導致了“殼資源”仍然具有相對比較高的價值。在這種情況下,無論是上市公司控股股東還是地方政府,都會有很強烈的“保殼”意識。儘管現行的退市制度對那種以財務重組等為手段的“保殼”操作已經有了很多限制,但從實踐來看,總還是會有一些公司透過各種方式“保殼”成功。應該說,只要符合規則,那些可能要退市的公司試圖“保殼”也是可以理解的。但如果“保殼”操作不能在本質上改善上市公司質量,那麼對證券市場來說就缺乏足夠的正面意義。因此,如何抑制為“保殼”而“保殼”,同時在公司退市過程中充分保護投資者利益,並讓觸發退市條款的公司能夠及時、平靜地退市,就是現在需要認真去做的事情。
其次,有的公司上市以後表現很平庸,缺乏持續發展的條件,也不具備再融資能力,或者其未來發展目標的實現不再需要借助資本市場來實現。顯然,對這類公司的控股股東來說,繼續留在證券市場,一方面要承擔相應的監管成本,另一方面公司又並沒有獲得很好的發展機遇,於是它們也就有一個主動退市的選擇。實際上在美國證券市場上,主動退市的公司佔比很高,往往數量上比因為不符合上市條件而被強制退市的還多。而這兩種退市公司的數量,有時會比當年新上市公司數量都多。這也就是這些年來美國股市儘管走得很強,但上市公司數量卻增加不多,有幾年還明顯減少的原因。當然,由於國情不同,市場發展階段也不一樣,中國證券市場上還很少有主動退市的,但這並不等於就沒有那些事實上已經沒有上市意義的企業。對這種的企業,是否應該採取措施引導其退市呢?這當然是一個全新的課題,從市場發展趨勢來說,既然不能避免這類企業出現,而它們又確實不太具備利用證券市場發展的基本條件,那麼無論是從節約市場資源的角度,還是從保護廣大投資者利益的角度來說,讓它們退出證券市場應該是合理的。以前這類企業往往等待“賣殼”、“借殼”的機會,試圖用“殼資源”換個好價錢,但全面實行註冊制以後,這樣的可能性恐怕不大了。也因為這樣,未來中國證券市場上,主動退市的公司會多起來。
(文章來源:金融投資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