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經濟網北京3月31日訊 深圳證券交易所網站日前釋出關於對玉禾田環境發展集團股份有限公司的關注函(創業板關注函〔2021〕第155號)。3月30日,玉禾田環境發展集團股份有限公司(簡稱“玉禾田”,300815.SZ)釋出公司關於2020年度利潤分配暨高送轉方案的公告。玉禾田環境發展集團股份有限公司於2021年3月26日召開了第二屆董事會2021年第一次會議和第二屆監事會2021年第一次會議,審議通過了《關於公司2020年度利潤分配暨高送轉方案的議案》。
鑑於公司業績持續增長,未來發展前景廣闊,成長性持續向好,且2020年期末公司未分配利潤與資本公積較為充足,公司股本規模相對較小,為最佳化公司股本結構、增強股票流動性,充分考慮中小投資者的利益和合理訴求,更好地實現公司可持續發展以回報全體股東,在符合相關法律法規和《公司章程》中關於利潤分配政策的規定、保證公司正常運營和長遠發展的前提下,控股股東西藏天之潤投資管理有限公司提議進行本次利潤分配暨高送轉方案。
玉禾田擬以公司截止2020年12月31日的總股本13840萬股為基數,向全體股東每10股派發現金股利人民幣11.20元(含稅),共派發現金股利人民幣15500.8萬元(含稅);同時以資本公積金向全體股東每10股轉增10股,合計轉增 13840萬股。
2018-2020年,公司基本每股收益分別為1.76元、3.01元、4.66元,均高於1元;公司淨利潤分別為18242.99萬元、31279.06萬元、63104.20萬元,持續增長。
根據公司《2020年度審計報告》,公司2020年度歸屬於上市公司股東的淨利潤為63104.20萬元,較上年同期增長101.75%,基本每股收益4.66元,非經常性損益對淨利潤的影響金額為306.78萬元。截至2020年12月31日,合併報表的資本公積餘額為95765.94萬元;母公司報表的資本公積餘額95560.01萬元,公司資本公積金充足,滿足本次以資本公積金向全體股東每10股轉增10股的實施條件。
相關股東在高送轉方案披露前三個月內未發生持股變動情況,包括在二級市場增減持、認購公司定向增發股份、參與股權激勵或員工持股計劃等。控股股東西藏天之潤投資管理有限公司、目前持有公司股份的董監高承諾在本利潤分配暨高送轉方案披露後三個月內(即2021年3月30日至2021年6月30日)不存在減持計劃,未來四至六個月(即2021年7月1日至2021年10月1日)暫不確定是否會有減持計劃。相關股東在高送轉方案披露前後三個月不存在所持限售股(股權激勵限售股除外)限售期屆滿的情形。
2021年2月26日(2月最後一個交易日),玉禾田收盤價為85.44元,3月29日,玉禾田收報102.98元,玉禾田股價累計上漲20.53%。3月30日,玉禾田收報104.46元,當日上漲1.44%。3月31日收報100.00元,當日跌幅4.27%。
創業板公司管理部對此表示關注,請玉禾田就以下事項核查並作出說明:
1. 請結合所處行業特點、公司發展階段、業績增長的可持續性、未來發展戰略、長短期投融資及生產經營計劃、研發投入、營運資金安排及現金流狀況等方面,詳細說明制定此次利潤分配預案的依據及其合理性、必要性。
2. 請根據深圳證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資訊披露指引第1號——高比例送轉股份》的規定,補充披露控股股東及其一致行動人、公司董事、監事及高階管理人員未來四至六個月的減持計劃,不得使用“暫無”“不排除”等模糊性表述,並明確說明相關減持計劃將作為承諾事項予以遵守。
3. 2021年3月1日至29日,玉禾田股價累計上漲20.53%,同期創業板綜指下跌4.31%。請補充說明公司近一個月接受媒體採訪、機構調研的情況,是否存在向特定投資者洩露未公開重大資訊等違反資訊披露公平性原則的情形,是否存在配合炒作股價的情形。
4. 請核實說明本次高送轉方案的籌劃過程,玉禾田在資訊披露和防範內幕交易方面所採取的措施,相關內幕資訊知情人及其近親屬在利潤分配預案披露前一個月內買賣股票的自查情況。
請玉禾田就上述事項做出書面說明,在4月6日前將有關說明材料報送創業板公司管理部並對外披露,同時抄送安徽證監局上市公司監管處。
以下為原文:
關於對玉禾田環境發展集團股份有限公司的關注函
創業板關注函〔2021〕第155號
玉禾田環境發展集團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會:
3月29日晚間,你公司公告稱控股股東西藏天之潤投資管理有限公司提交了《關於公司2020年度利潤分配暨高送轉方案的議案》,建議以2020年12月31日的總股本 138400000 股為基數,向全體股東每10股派發現金紅利11.20元(含稅),以資本公積金向全體股東每10股轉增10股,上述議案已經董事會審議透過。我部對此表示關注,請你公司就以下事項核查並作出說明:
1. 請結合所處行業特點、公司發展階段、業績增長的可持續性、未來發展戰略、長短期投融資及生產經營計劃、研發投入、營運資金安排及現金流狀況等方面,詳細說明制定此次利潤分配預案的依據及其合理性、必要性。
2. 請根據本所《上市公司資訊披露指引第1號——高比例送轉股份》的規定,補充披露控股股東及其一致行動人、公司董事、監事及高階管理人員未來四至六個月的減持計劃,不得使用“暫無”“不排除”等模糊性表述,並明確說明相關減持計劃將作為承諾事項予以遵守。
3. 2021年3月1日至29日,你公司股價累計上漲20.53%,同期創業板綜指下跌4.31%。請補充說明公司近一個月接受媒體採訪、機構調研的情況,是否存在向特定投資者洩露未公開重大資訊等違反資訊披露公平性原則的情形,是否存在配合炒作股價的情形。
4. 請核實說明本次高送轉方案的籌劃過程,你公司在資訊披露和防範內幕交易方面所採取的措施,相關內幕資訊知情人及其近親屬在利潤分配預案披露前一個月內買賣股票的自查情況。
請你公司就上述事項做出書面說明,在4月6日前將有關說明材料報送我部並對外披露,同時抄送安徽證監局上市公司監管處。
同時,提醒你公司:上市公司必須按照國家法律、法規和《深圳證券交易所創業板股票上市規則》,規範運作,認真和及時地履行資訊披露義務。上市公司的董事會全體成員必須保證資訊披露內容真實、準確、完整,沒有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重大遺漏,並就其保證承擔個別和連帶的責任。
特此函告
創業板公司管理部
2021年3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