應該有很多人不清楚工商登記認購和繳入的區別?!
公司實收註冊資本,是指公司設立時,投資者實際投入的部分。比如,有人想成立一家註冊資本為50萬元的公司,如果在公司註冊時投資者實際繳納了50萬元的資本金,而這50萬元的資金實際在賬戶中,那麼就屬於實收註冊資本。但是,如果投資者目前沒有這麼多資金,或者暫時不打算實際繳納這麼多資金,只打算設立一家註冊資本50萬元的公司,然後他也可以先認購50萬元,並承諾在很長一段時間內將50萬元全部付清,這就是公司的資本認購。
根據我國《公司法》的規定,一般有限責任公司的註冊資本不受限制,一元或一億元。註冊資本認繳期沒有強制性規定。於是,有人開始猜測,註冊資本1億元的公司沒有期限,然後承諾100年內完成出資。有這種投資心態的人認為,在這種情況下,既不違法,也沒有完成。事實上,這個想法是完全錯誤的。
在這種情況下,公司不能經營或者資不抵債的,債權人有權要求公司的股東或者投資者承擔賠償責任。此時,法律可能會要求投資者在期限內繳清全部註冊資本,並補充公司註冊資本,以償還公司所欠債務。因此,投資者不可能透過這種方式逃避公司的外債。
簡單來說呢,註冊資本認繳:註冊資本認繳是指投資人可以自己決定註冊資本繳納期限和繳納方式,簡單點說,就是註冊公司的時候可以不實際繳納註冊資本,也可以成立公司了,只要在認繳的時間記憶體好註冊資金就可以了,一般認繳期限在30年,如果規定時間內未能繳納,也可申請延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