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商報訊(記者 劉鳳茹)2月16日晚間,深交所官網發文稱,據上市委員會稽核意見,深交所決定不同意德奧通航股票恢復上市的申請。
據瞭解,因德奧通航2017年、2018年連續兩個會計年度經審計的淨資產為負值,德奧通航股票自2019年5月15日起暫停上市。2020年7月,德奧通航向深交所提交了股票恢復上市申請並獲受理。
2022年2月8日,德奧通航披露《關於收到保薦機構終止恢復上市保薦通知函的公告》。公告稱,公司恢復上市保薦機構聯儲證券有限責任公司(以下簡稱“聯儲證券”)表示,有充分理由認為德奧通航已不具備恢復上市的條件,不再為公司恢復上市提供推薦服務。
2022年2月14日,深交所第十屆上市委員會召開第383次工作會議,對德奧通航股票恢復上市申請進行了審議。會議認為,深交所《股票上市規則(2018年11月修訂)》第4.1條規定,公司股票被暫停上市後申請其股票恢復上市,應當由保薦人保薦;第14.2.6條規定,保薦人應當對公司股票恢復上市申請材料的真實性、準確性、完整性進行核查,就公司是否具備恢復上市條件出具恢復上市保薦書;根據公司2022年2月8日的公告,聯儲證券不再為公司恢復上市提供推薦服務。因此,德奧通航不符合深交所《股票上市規則(2018年11月修訂)》第4.1條、第14.2.1條、第14.2.6條關於暫停上市公司恢復上市的規定,上市委員會未透過公司恢復上市申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