微導奈米擬在上交所科創板公開發行新股不低於發行後總股本的10.00%,發行股數不超過10,225.0177萬股,擬募集資金100,000.00萬元,其中25,000.00萬元用於“基於原子層沉積技術的光伏及柔性電子裝置擴產升級專案”、50,000.00萬元用於“基於原子層沉積技術的半導體配套裝置擴產升級專案”、10,000.00萬元用於“積體電路高階裝備產業化應用中心專案”、15,000.00萬元用於“補充流動資金”。
據微導奈米招股書,本次募投專案達產後,公司將新增年產120臺光伏、柔性電子領域的ALD裝置,以及年產40套半導體領域ALD裝置的生產規模。
此次系微導奈米第三次衝關IPO,公司前兩次IPO衝關的保薦機構都是中信證券。微導奈米首次IPO衝關的擬募資額為5億元,僅為最新的擬募資額的一半。
微導奈米首次衝關上交所科創板IPO於2020年6月22日獲受理,並於2020年7月21日收到上交所問詢,但2020年12月15日,上交所網站發文宣佈終止對微導奈米首次公開發行股票並在科創板上市的稽核。就在首次IPO被終止的當月,微導奈米就開始了第二次IPO衝關。2020年12月23日,微導奈米與中信證券簽訂IPO輔導協議。2020年12月28日,中信證券向證監會江蘇監管局報送了中信證券的輔導備案申請材料並獲得受理。但2021年8月9日,中信證券向證監會江蘇監管局報送關於終止微導奈米首次公開發行股票並上市輔導工作的申請報告。該報告稱,綜合考慮微導奈米的上市計劃安排,經中信證券與微導奈米友好協商,雙方一致同意終止輔導,中信證券向證監局提出終止輔導備案的申請。
王燕清、倪亞蘭、王磊組成的家族透過萬海盈投資、聚海盈管理、德厚盈投資間接控制微導奈米67.34%的股份,同時王磊擔任公司董事長、倪亞蘭擔任公司董事。王燕清、倪亞蘭系夫妻關係,王磊系王燕清、倪亞蘭之子,王燕清、倪亞蘭、王磊系公司的實際控制人。
微導奈米的實控人王燕清旗下已有1家上市公司——無錫先導智慧裝備股份有限公司(股票簡稱:先導智慧,股票程式碼:300450.SZ),王燕清任先導智慧的董事長、總經理。微導奈米的另一名實控人、王燕清之子王磊也在先導智慧任董事。
據微導奈米招股書,2017年12月,公司及其全體股東與關聯方先導智慧簽署《委託經營管理協議》,同意將微導奈米委託給先導智慧進行經營管理。委託經營管理期間,先導智慧提供的服務主要系規範監督、法務行政支援等輔助性服務。隨著微導奈米業務發展以及自身管理制度和體系的不斷完善,公司及全體股東與先導智慧協商一致並經先導智慧2019年9月股東大會決議透過,提前解除《委託經營管理協議》。自2019年10月起,該關聯交易不再繼續發生。
據微導奈米招股書透露,公司前次撤回申報的原因為:前次申報主要關注發行人報告期記憶體在委託給關聯方先導智慧委託經營管理的事項。
上交所在第二輪問詢中指出,根據首輪問詢問題的回覆,(1)發行人與先導智慧在光伏領域存在重合客戶;2018年至2021年,發行人向重合客戶銷售金額佔營業收入的比例分別為30.30%、58.03%、80.14%和62.47%。(2)兩者均從事智慧裝備生產銷售,發行人曾將部分機械和電氣部件委託先導智慧進行加工組裝。(3)2019年9月前,發行人與先導智慧存在委託經營管理關係。
上交所要求微導奈米說明:(1)先導智慧光伏產品與發行人產品的生產技術工藝與生產工序是否存在較大差異,雙方核心技術與工序是否屬於智慧裝備製造通用技術與工序,是否存在技術交叉與工藝重合;(2)發行人與先導智慧向重合客戶銷售的產品是否存在配套銷售、共同銷售的情形,是否同時進入重合客戶供應商體系,與重合客戶業務洽談、合同簽訂的時間及人員是否存在重合,是否存在先導智慧向客戶引薦發行人、協助發行人獲取訂單的情況;(3)委託經營管理時期,發行人對於重合客戶與業務訂單的獲取途徑;結合解除委託經營管理協議後發行人客戶開拓、業務洽談、合同簽訂負責人員、經營狀況的變化情況,說明發行人是否存在客戶流失的情況,是否具備獨立獲取客戶的能力,與主要客戶的合作是否具有可持續性。
微導奈米2018年淨利潤虧損,2021年淨利潤同比下降19.12%。公司扣非淨利出現3連降,2020年同比下降3.61%,去年同比下降47.65%,今年上半年同比下降271.39%,轉為虧損。2019年、2021年,公司經營活動產生的現金流量淨額均為負數,僅2020年淨利潤和經營活動產生的現金流量淨額均為正數,該年淨現比為0.15。
2018年-2021年,微導奈米營業收入分別為4,191.06萬元、21,581.56萬元、31,255.41萬元、42,791.71萬元,主營業務收入分別為4,190.45萬元、21,577.56萬元、31,248.27萬元、42,750.64萬元,銷售商品、提供勞務收到的現金分別為16,749.24萬元、17,562.38萬元、22,969.20萬元、37,954.94萬元,主營業務收現比分別為4.00、0.81、0.74、0.89。
以上同期,微導奈米淨利潤/歸屬於母公司所有者的淨利潤分別為-2,827.47萬元、5,455.11萬元、5,701.44萬元、4,611.37萬元,扣除非經常性損益後歸屬於母公司所有者的淨利潤分別為-1,419.07萬元、5,289.30萬元、5,098.54萬元、2,668.90萬元,經營活動產生的現金流量淨額分別為1,620.79萬元、-4,384.19萬元、827.59萬元、-7,631.22萬元。
今年上半年微導奈米營收下降,淨利轉為虧損。2022年1-6月,微導奈米營業收入為15,561.31萬元,同比下降9.30%;歸屬於母公司所有者的淨利潤為-3,925.03萬元,同比下降271.39%,上年同期為2,290.13萬元;扣除非經常損益後歸屬於母公司所有者的淨利潤為-4,930.65萬元,同比下降414.19%,上年同期為1,569.30萬元。
2019年-2021年,微導奈米主營業務收入分別為21,577.56萬元、31,248.27萬元、42,750.64萬元。主營業務收入構成中,各期專用裝置收入分別為20,194.69萬元、29,916.79萬元、30,047.48萬元,佔比分別為93.59%、95.74%、70.29%。
報告期內,公司專用裝置產品主要包括ALD裝置、PECVD裝置、PEALD二合一平臺裝置。各期,公司光伏領域ALD裝置銷售收入分別為20,194.69萬元、29,916.79萬元、13,616.86萬元,佔各期公司主營業務收入的比例分別為93.59%、95.74%、31.85%,該產品去年收入同比減少54.48%。2019年-2021年,微導奈米光伏領域ALD裝置銷量分別為38臺、59臺、22臺,2021年銷量大降62.71%;銷售均價分別為531.44萬元/臺、507.06萬元/臺、618.95萬元/臺。
2021年,公司新增PECVD裝置銷售收入7,123.01萬元,PEALD二合一平臺裝置收入6,787.61萬元,半導體領域ALD裝置銷售收入2,520.00萬元。
微導奈米招股書表示,報告期內,公司專用裝置以ALD裝置為主。2021年ALD裝置銷售規模和佔比有所降低,主要原因是光伏電池行業在2020-2021年處於由PERC向新型高效電池技術轉變的過渡期,下游廠商擴產和採購節奏短期調整,同時公司在此期間推出PECVD裝置、PEALD二合一平臺裝置等新產品導致了當期訂單結構有所變化。隨著TOPCon等新型高效電池技術路線確定、成熟度提高,截至招股說明書籤署日,作為公司專用裝置中的核心產品,公司ALD裝置新簽訂單數量已超過2021年全年鍍膜裝置訂單數量總和,同比大幅增長。
2019年-2021年,微導奈米研發費用分別為3,109.05萬元、5,373.47萬元、9,704.00萬元,研發費用率分別為14.41%、17.19%、22.68%。同行業可比公司研發費用率平均值分別為14.84%、14.63%、17.23%。公司各期研發費用構成中,職工薪酬分別為1,709.18萬元、2,712.74萬元、5,196.51萬元,佔比分別為54.97%、50.48%、53.55%。
2019年-2021年,微導奈米銷售費用分別為1,009.73萬元、2,892.89萬元、3,358.48萬元,銷售費用率分別為4.68%、9.26%、7.85%。同行業可比公司銷售費用率平均值分別為10.44%、8.37%、7.26%。
2019年-2021年,微導奈米主營業務毛利率分別為53.97%、51.89%、45.83%。同行業可比公司毛利率平均值分別為34.84%、33.71%、37.84%。公司毛利率去年下降,但仍連續三年均為同行最高。
2019年末-2021年末,微導奈米應收賬款及合同資產賬面餘額分別為7,230.92萬元、7,732.16萬元、14,056.72萬元,佔當期營業收入比例分別為33.51%、24.74%、32.85%;應收票據及應收賬款融資總額分別為6,112.53萬元、11,132.80萬元、8,779.42萬元。
2019年末-2021年末,微導奈米存貨賬面餘額分別為27,715.59萬元、35,666.04萬元、42,386.18萬元,存貨賬面價值分別為27,355.57萬元、34,315.42萬元和40,296.81萬元,佔總資產的比例分別為45.51%、31.06%和29.70%。
報告期內,公司應收賬款週轉率分別為5.05次、4.18次、3.93次,同行業可比公司平均值分別為4.07次、4.78次、5.88次。各期末,公司存貨週轉率分別為0.39次、0.47次、0.59次,同行業可比公司平均值分別為0.71次、0.89次、0.90次。
2019年末-2021年末,微導奈米資產總計分別為60,103.83萬元、110,486.11萬元、135,691.33萬元,其中流動資產分別為57,546.87萬元、104,942.44萬元、127,632.35萬元,佔比分別為95.75%、94.98%、94.06%。
微導奈米表示,報告期內公司總資產逐年增加,主要原因為報告期內,公司每期完成一輪融資,增資金額分別為15,600.00萬元、35,023.42萬元和19,000.00萬元;公司業務規模快速增長,應收貨款和存貨規模持續增加。
各期末,公司貨幣資金分別為14,720.59萬元、49,349.38萬元、12,005.67萬元。
2019年末-2021年末,微導奈米負債合計分別為36,429.54萬元、45,929.20萬元、47,341.40萬元,其中流動負債分別為35,756.63萬元、44,906.44萬元、44,624.37萬元。
報告期內,微導奈米董事、監事、高階管理人員及核心技術人員的薪酬總額分別為609.30萬元、711.81萬元、1,013.87萬元,佔利潤總額的比例分別為9.94%、11.75%、24.98%,佔比逐年提高。
2021年,公司現任董事、監事、高階管理人員及核心技術人員中,有3人從公司領取薪酬(含稅)超100萬元。其中副董事長、首席技術官、核心技術人員LI WEI MIN領取153.46萬元,董事、副總經理、核心技術人員LI XIANG領取153.66萬元,總經理ZHOU REN領取253.63萬元。
薄膜沉積裝置企業擬科創板募資10億 用於擴產補流等
微導奈米以原子層沉積(ALD)技術為核心,主要從事先進微、奈米級薄膜沉積裝置的研發、生產和銷售,向下遊客戶提供先進薄膜沉積裝置、配套產品及服務。
薄膜沉積是指在基底上沉積特定材料形成薄膜,使之具有光學、電學等方面的特殊效能。薄膜沉積裝置的設計製造涉及化學、物理、工程等多門學科的跨界綜合運用,按工藝原理的不同可分為物理氣相沉積(PVD)、化學氣相沉積(CVD)和原子層沉積(ALD)裝置,按裝置形態的不同可分為批次式(管式)和空間型(板式)兩種技術路線。公司目前產品主要以批次式(管式)ALD裝置為主。
據微導奈米招股書披露,萬海盈投資直接持有公司23,258.1624萬股股份,佔公司總股本的比例為56.86%,為公司控股股東。王燕清、倪亞蘭、王磊組成的家族透過萬海盈投資、聚海盈管理、德厚盈投資間接控制公司67.34%的股份,同時王磊擔任公司董事長、倪亞蘭擔任公司董事。王燕清、倪亞蘭系夫妻關係,王磊系王燕清、倪亞蘭之子,王燕清、倪亞蘭、王磊系公司的實際控制人。
微導奈米擬在上交所科創板公開發行新股不低於發行後總股本的10.00%,發行股數不超過10,225.0177萬股,擬募集資金100,000.00萬元,其中25,000.00萬元用於“基於原子層沉積技術的光伏及柔性電子裝置擴產升級專案”、50,000.00萬元用於“基於原子層沉積技術的半導體配套裝置擴產升級專案”、10,000.00萬元用於“積體電路高階裝備產業化應用中心專案”、15,000.00萬元用於“補充流動資金”。
據微導奈米招股書,本次募投專案達產後,公司將新增年產120臺光伏、柔性電子領域的ALD裝置,以及年產40套半導體領域ALD裝置的生產規模。
微導奈米本次發行的保薦機構(主承銷商)是浙商證券,保薦代表人是張建、彭浩。
微導奈米選擇的上市標準為《上海證券交易所科創板股票發行上市稽核規則》第三章第二十二條第(四)項:預計市值不低於人民幣30億元,且最近一年營業收入不低於人民幣3億元。
此前兩度IPO折戟 首次擬募資5億 前2次輔導機構均為中信證券
此次系微導奈米第三次衝關IPO,公司前兩次IPO衝關的保薦機構都是中信證券。
微導奈米首次衝關上交所科創板IPO於2020年6月22日獲受理,並於2020年7月21日收到上交所問詢,但2020年12月15日,上交所網站發文宣佈終止對微導奈米首次公開發行股票並在科創板上市的稽核。微導奈米首次IPO衝關的保薦機構是中信證券。
微導奈米首次IPO衝關的擬募資額為5億元,僅為最新的擬募資額的一半。
就在首次IPO被終止的當月,微導奈米就開始了第二次IPO衝關。2020年12月23日,微導奈米與中信證券簽訂IPO輔導協議。2020年12月28日,中信證券向證監會江蘇監管局報送了中信證券的輔導備案申請材料並獲得受理。但2021年8月9日,中信證券向證監會江蘇監管局報送關於終止微導奈米首次公開發行股票並上市輔導工作的申請報告。該報告稱,綜合考慮微導奈米的上市計劃安排,經中信證券與微導奈米友好協商,雙方一致同意終止輔導,中信證券向證監局提出終止輔導備案的申請。
微導奈米的第三次IPO衝關於2022年3月3日獲上交所受理,於2022年3月23日收到問詢,將於8月1日上會。公司本次的保薦機構變更為浙商證券。
曾被委託給兄弟公司先導智慧經營管理近2年 二者存在重合客戶
微導奈米的實控人王燕清旗下已有1家上市公司——無錫先導智慧裝備股份有限公司(股票簡稱:先導智慧,股票程式碼:300450.SZ),王燕清任先導智慧的董事長、總經理。微導奈米的另一名實控人、王燕清之子王磊也在先導智慧任董事。
據微導奈米招股書,2017年12月,公司及其全體股東與關聯方先導智慧簽署《委託經營管理協議》,同意將微導奈米委託給先導智慧進行經營管理。該委託經營管理主要是微導奈米當時作為初創公司,希望借鑑先導智慧作為上市公司擁有的成熟管理制度和經驗,以便集中資源投入ALD裝置研發、生產、銷售等核心環節,加快發展而做出的安排。
委託經營管理期間,先導智慧提供的服務主要系規範監督、法務行政支援等輔助性服務。隨著微導奈米業務發展以及自身管理制度和體系的不斷完善,公司及全體股東與先導智慧協商一致並經先導智慧2019年9月股東大會決議透過,提前解除《委託經營管理協議》。自2019年10月起,該關聯交易不再繼續發生。
據微導奈米招股書透露,公司前次撤回申報的原因為:前次申報主要關注發行人報告期記憶體在委託給關聯方先導智慧委託經營管理的事項。2020年12月,公司經研究決定暫停前次發行上市申請工作,並於2020年12月15日根據《上海證券交易所科創板股票發行上市稽核規則》第六十七條第(二)項向上交所申請撤回微導奈米首次公開發行股票並在科創板上市申請檔案,並於2020年12月16日收到了上交所出具的《關於終止對江蘇微導奈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開發行股票並在科創板上市稽核的決定》(上證科審(稽核)[2020]1017號)。
上交所在第二輪問詢中指出,根據首輪問詢問題的回覆,(1)發行人與先導智慧在光伏領域存在重合客戶;2018年至2021年,發行人向重合客戶銷售金額佔營業收入的比例分別為30.30%、58.03%、80.14%和62.47%。(2)兩者均從事智慧裝備生產銷售,發行人曾將部分機械和電氣部件委託先導智慧進行加工組裝。(3)2019年9月前,發行人與先導智慧存在委託經營管理關係。
上交所要求微導奈米說明:(1)先導智慧光伏產品與發行人產品的生產技術工藝與生產工序是否存在較大差異,雙方核心技術與工序是否屬於智慧裝備製造通用技術與工序,是否存在技術交叉與工藝重合;(2)發行人與先導智慧向重合客戶銷售的產品是否存在配套銷售、共同銷售的情形,是否同時進入重合客戶供應商體系,與重合客戶業務洽談、合同簽訂的時間及人員是否存在重合,是否存在先導智慧向客戶引薦發行人、協助發行人獲取訂單的情況;(3)委託經營管理時期,發行人對於重合客戶與業務訂單的獲取途徑;結合解除委託經營管理協議後發行人客戶開拓、業務洽談、合同簽訂負責人員、經營狀況的變化情況,說明發行人是否存在客戶流失的情況,是否具備獨立獲取客戶的能力,與主要客戶的合作是否具有可持續性。
據微導奈米回覆,發行人產品與先導智慧光伏產品生產技術工藝與生產工序、未來發展方向均存在較大差異,發行人核心技術有較高技術壁壘,先導智慧不存在向微導奈米業務領域拓展的基礎和可能性,公司與先導智慧不存在同業競爭或潛在同業競爭。
微導奈米表示,發行人、先導智慧與同一客戶存在裝置訂單簽訂時間較為接近的情形,主要原因為:光伏電池片行業市場集中度較高,發行人與先導智慧的重合客戶主要為光伏電池行業的頭部企業。相關客戶產業規模較大,會根據產業佈局節奏、產線採購需求向進入其供應鏈體系的裝置廠商進行採購,客戶採購規模較大或採購品類較多時,可能出現發行人、先導智慧與同一客戶合同簽訂時間較近的情形;先導智慧自動化裝置匹配產線型別較多,包括電池元件生產環節的串焊、電池片或元件搬運環節的自動化上下料裝置等,銷售頻次較高,導致發行人與同一客戶簽訂訂單時可能存在和先導智慧與該客戶簽訂訂單時間接近的情形。
微導奈米稱,解除委託經營管理至今,發行人已規範運營滿兩年。截至本問詢函回覆報告出具日,發行人生產經營場所獨立,具備獨立的研發、生產及配套設施;發行人獨立實施業務經營管理,擁有獨立的原材料採購渠道和產品銷售渠道,獨立承擔業務開展過程中的責任與風險;發行人擁有獨立於其他第三方的決策機構和經營管理人員,獨立實施經營管理;發行人從事的經營業務獨立於控股股東和實際控制人控制的其他企業,不存在對控股股東、實際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業的業務依賴。發行人在機構、資產、人員、財務、業務方面均獨立,具有面向市場獨立經營的能力。
去年扣非淨利降48%今年上半年轉虧損 近3年2年經營現金淨額為負
微導奈米2018年淨利潤虧損,2021年淨利潤同比下降19.12%,公司扣非淨利連降2年,去年同比下降47.65%。2019年、2021年,公司經營活動產生的現金流量淨額均為負數,僅2020年淨利潤和經營活動產生的現金流量淨額均為正數,該年淨現比為0.15。
2018年-2021年,微導奈米營業收入分別為4,191.06萬元、21,581.56萬元、31,255.41萬元、42,791.71萬元,主營業務收入分別為4,190.45萬元、21,577.56萬元、31,248.27萬元、42,750.64萬元,銷售商品、提供勞務收到的現金分別為16,749.24萬元、17,562.38萬元、22,969.20萬元、37,954.94萬元,主營業務收現比分別為4.00、0.81、0.74、0.89。
以上同期,微導奈米淨利潤/歸屬於母公司所有者的淨利潤分別為-2,827.47萬元、5,455.11萬元、5,701.44萬元、4,611.37萬元,扣除非經常性損益後歸屬於母公司所有者的淨利潤分別為-1,419.07萬元、5,289.30萬元、5,098.54萬元、2,668.90萬元,經營活動產生的現金流量淨額分別為1,620.79萬元、-4,384.19萬元、827.59萬元、-7,631.22萬元。
據微導奈米招股書,各期,公司經營活動產生的現金流量淨額與淨利潤存在一定差異,主要系公司產品交付、驗收週期較長,需要為採購和生產提前支付現金,且公司一般採用“預收款-發貨款-驗收款-質保金”的模式分階段收取貨款,收款和收入確認存在一定的時間差異所致。
今年上半年微導奈米淨利轉為虧損。2022年1-6月,微導奈米營業收入為15,561.31萬元,同比下降9.30%;歸屬於母公司所有者的淨利潤為-3,925.03萬元,同比下降271.39%,上年同期為2,290.13萬元;扣除非經常損益後歸屬於母公司所有者的淨利潤為-4,930.65萬元,同比下降414.19%,上年同期為1,569.30萬元。
報告期內,公司未進行過利潤分配。
報告期內產品結構變動大 拳頭產品去年銷量大降63%
2019年-2021年,微導奈米主營業務收入分別為21,577.56萬元、31,248.27萬元、42,750.64萬元。主營業務收入構成中,各期專用裝置收入分別為20,194.69萬元、29,916.79萬元、30,047.48萬元,佔比分別為93.59%、95.74%、70.29%。
報告期內,公司專用裝置產品主要包括ALD裝置、PECVD裝置、PEALD二合一平臺裝置。各期,公司光伏領域ALD裝置銷售收入分別為20,194.69萬元、29,916.79萬元、13,616.86萬元,佔各期公司主營業務收入的比例分別為93.59%、95.74%、31.85%,該產品去年收入同比減少54.48%。
2019年-2021年,微導奈米光伏領域ALD裝置銷量分別為38臺、59臺、22臺,2021年銷量大降62.71%;銷售均價分別為531.44萬元/臺、507.06萬元/臺、618.95萬元/臺。
2021年,公司新增PECVD裝置銷售收入7,123.01萬元,PEALD二合一平臺裝置收入6,787.61萬元,半導體領域ALD裝置銷售收入2,520.00萬元。
微導奈米招股書表示,報告期內,公司專用裝置以ALD裝置為主。2021年ALD裝置銷售規模和佔比有所降低,主要原因是光伏電池行業在2020-2021年處於由PERC向新型高效電池技術轉變的過渡期,下游廠商擴產和採購節奏短期調整,同時公司在此期間推出PECVD裝置、PEALD二合一平臺裝置等新產品導致了當期訂單結構有所變化。隨著TOPCon等新型高效電池技術路線確定、成熟度提高,截至招股說明書籤署日,作為公司專用裝置中的核心產品,公司ALD裝置新簽訂單數量已超過2021年全年鍍膜裝置訂單數量總和,同比大幅增長。
近2年研發費用率超同行均值
2019年-2021年,微導奈米研發費用分別為3,109.05萬元、5,373.47萬元、9,704.00萬元,研發費用率分別為14.41%、17.19%、22.68%。同行業可比公司研發費用率平均值分別為14.84%、14.63%、17.23%。
公司各期研發費用構成中,職工薪酬分別為1,709.18萬元、2,712.74萬元、5,196.51萬元,佔比分別為54.97%、50.48%、53.55%。
據微導奈米招股書,報告期各期,公司的研發費用率高於同行業可比公司平均值,研發投入和研發費用率呈上升趨勢。研發能力是公司獲得核心競爭力的關鍵因素之一,公司始終重視產品研發,為了順應下游行業技術發展方向開發出符合市場需求的新產品,公司在報告期內不斷加大投入。報告期內,公司研發費用累計18,186.52萬元,佔同期營業收入的比例為19.02%,不存在研發費用資本化情形。
截至招股書籤署日,公司已取得94項國家授權專利,其中發明專利13項、實用新型專利72項、外觀設計專利9項,並擁有軟體著作權19項。
存1起專利侵權訴訟
據微導奈米招股書,2019年5月9日,NCD株式會社以公司生產銷售的“Al2O3原子層沉積裝置-夸父系列原子層沉積鍍膜系統”落入其ZL201110434373.6號發明專利“用於薄膜沉積的方法和系統”的保護範圍為由向江蘇省蘇州市中級人民法院提起訴訟。2020年5月6日,江蘇省蘇州市中級人民法院出具了《民事判決書》((2019)蘇05知初339號),該判決書駁回了NCD株式會社的訴訟請求。
2020年5月29日,NCD株式會社向最高人民法院提起上訴,請求撤銷江蘇省蘇州市中級人民法院(2019)蘇05知初339號民事判決,併發回重審。2020年8月3日,最高人民法院出具了《中華人民共和國最高人民法院上訴案件應訴通知書》《中華人民共和國最高人民法院舉證通知書》,通知發行人應訴並告知舉證期限。截至招股說明書籤署日,該案二審正在審理中。
微導奈米招股書表示,若公司最終敗訴,或者未來如果NCD株式會社擴大專利侵權訴訟的範圍或提出更多的賠償要求,有可能對公司的收入和利潤產生不利影響。
近2年銷售費用率超同行均值
2019年-2021年,微導奈米銷售費用分別為1,009.73萬元、2,892.89萬元、3,358.48萬元,銷售費用率分別為4.68%、9.26%、7.85%。同行業可比公司銷售費用率平均值分別為10.44%、8.37%、7.26%。
微導奈米招股書表示,報告期內,公司銷售費用率與同行業可比公司存在差異的主要原因如下:2019年,公司銷售費用率低於同行業可比公司的平均水平。一方面是由於公司前期銷售的裝置逐漸得到驗收,2019年確認的收入較2018年同比增長了414.94%,使得公司當年的銷售費用率顯著下降。另一方面,質保金計提比例對各公司銷售費用率有所影響。拓荊科技、中微公司的產品主要應用於半導體領域,拓荊科技的質保金預提比例為5%,中微公司預提產品質保金的比例為3%-5%;捷佳偉創的產品主要應用於光伏領域,質保金預提比例均為0.50%;北方華創未預提質保金。公司光伏產品質保金預提比例為0.50%,半導體產品質保金預提比例為5%,與同行業上市公司保持一致。2020年,公司銷售費用率高於2019年的銷售費用率,同時略高於可比公司的平均水平,主要是由於公司在2020年有偶發性的裝置贈送,剔除該事項影響,公司的銷售費用率為6.45%。2021年,公司銷售費用率與同行業上市公司平均水平相當。
去年毛利率下降 但仍連續3年同行奪冠
2019年-2021年,微導奈米主營業務毛利率分別為53.97%、51.89%、45.83%。同行業可比公司毛利率平均值分別為34.84%、33.71%、37.84%。公司毛利率去年下降,但仍連續三年均為同行最高。
微導奈米招股書稱,公司與同行業可比公司毛利率存在差異,主要系產品及其下游應用領域存在差異。捷佳偉創與公司下游應用領域均主要為光伏行業,其薄膜沉積裝置主要是PECVD裝置,除此之外捷佳偉創產品類別較多,但二者產品推向市場的時間、產品定位和市場策略等方面存在差異。
11名私募基金、高瓴、寧德時代位列股東榜 存IPO對賭
截至招股說明書籤署日,微導奈米共計25名股東,包括4名自然人股東、20名境內機構股東和1家境外機構股東。其中,上海君聯晟灝、江陰毅達、無錫毓立、中小企業發展基金、北京君聯晟源、江蘇人才四期、馮源繪芯、中芯聚源紹興基金、疌泉榮芯、無錫新動能、高瓴裕潤均系私募投資基金,且均完成私募投資基金備案,已納入金融產品監管。
曾毓群及其一致行動人李平為寧德時代實際控制人(截至2021年12月31日曾毓群透過瑞庭投資持有寧德時代24.43%的股份,李平持有寧德時代4.80%的股份),透過寧德時代控制公司股東問鼎投資100%股份;曾毓群持有公司股東瑞華投資100%股權。本次發行前,問鼎投資、瑞華投資分別持有公司1.59%、1.33%的股份。
微導奈米申報前一年公司新增股東包括無錫新動能、疌泉榮芯、高瓴航恆、高瓴裕潤、中芯聚源紹興基金。2021年9月,公司新增註冊資本1,030.6591萬元,增資後的註冊資本為40,900.9823萬元,分別由新股東無錫新動能、中芯聚源紹興基金、疌泉榮芯、高瓴航恆、高瓴裕潤認繳。本次增資價格為每股18.4348元,合計增資19,000.00萬元,其中1,030.6591萬元計入註冊資本、17,969.3409萬元計入資本公積。
2019年12月,上海君聯晟灝、江陰毅達、無錫毓立、中小企業發展基金、北京君聯晟源、江蘇人才四期、無錫新通(SS)、上海億釧與公司、公司實際控制人王燕清、倪亞蘭、王磊以及原股東LIWEIMIN、LIXIANG、胡彬、潘景偉、萬海盈投資、聚海盈管理、德厚盈投資簽署《關於江蘇微導奈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增資協議》《江蘇微導奈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股東協議》,協議中約定了關於上述新增機構股東的特殊權利條款。2020年5月、2021年11月,各方分別簽署了《江蘇微導奈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股東協議之補充協議》《江蘇微導奈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股東協議之補充協議二》,約定上述新增機構股東放棄相關特殊權利條款但附有在公司未能在約定時間內實現合格IPO的自動恢復條款。
微導奈米招股書提示,如果發生特殊權利條款恢復效力的情況,公司實際控制人的回購義務將觸發,現有股東持股比例可能發生一定變化。
去年84%主營業務收入來自前5名客戶
2019年-2021年,微導奈米對前五名客戶的銷售金額合計分別為13,221.75萬元、29,893.03萬元、35,987.72萬元,佔公司主營業務收入的比例分別為61.28%、95.66%、84.18%。
據微導奈米招股書,報告期內公司前五名客戶銷售收入佔比較高主要是受下游行業集中度較高,以及主要客戶採購和實施節奏影響。
去年末應收賬款及合同資產賬面餘額1.4億 應收票據及應收賬款融資總額8779萬
2019年末-2021年末,微導奈米應收賬款及合同資產賬面餘額分別為7,230.92萬元、7,732.16萬元、14,056.72萬元,佔當期營業收入比例分別為33.51%、24.74%、32.85%;應收票據及應收賬款融資總額分別為6,112.53萬元、11,132.80萬元、8,779.42萬元。
報告期各期末,公司應收賬款及合同資產壞賬準備合計分別為421.89萬元、855.58萬元、1,849.10萬元。
報告期內,公司應收賬款週轉率分別為5.05次、4.18次、3.93次,同行業可比公司平均值分別為4.07次、4.78次、5.88次。
據微導奈米招股書,公司應收賬款週轉率有所下降,主要是由於公司的裝置從2018年才開始陸續得到驗收,業務規模逐漸擴大,客戶數量增多,因非均勻、非連續性的採購節奏特徵,各家客戶的回款節奏存在差異所致。公司客戶主要是光伏行業內知名企業或上市公司或其子公司,普遍還款能力較強,信用較好,應收賬款回款風險較小,公司應收賬款週轉率的變化符合公司自身發展階段的特徵。
去年末存貨賬面餘額4.2億
2019年末-2021年末,微導奈米存貨賬面餘額分別為27,715.59萬元、35,666.04萬元、42,386.18萬元,存貨賬面價值分別為27,355.57萬元、34,315.42萬元和40,296.81萬元,佔總資產的比例分別為45.51%、31.06%和29.70%;發出商品分別為19,565.09萬元、28,805.98萬元和28,674.13萬元,佔期末存貨的比例分別為71.52%、83.94%和71.16%,為存貨的主要組成部分。
各期末,公司存貨週轉率分別為0.39次、0.47次、0.59次,同行業可比公司平均值分別為0.71次、0.89次、0.90次。
微導奈米招股書稱,報告期內,公司的存貨週轉率低於可比公司,主要原因如下:公司裝置為定製化產品,ALD技術在國際上主要用於積體電路,在國內各領域的拓展應用時間相對較短,作為一種新的應用場景,需要驗證的時間也相對較長。此外,近年光伏電池片技術結構、大尺寸趨勢等變化速度較快,部分客戶在裝置執行前存在調整需求,因此客戶驗收確認的時間相對較長。相關裝置在驗收前均在存貨中體現,因此存貨週轉率偏低。
每期完成一輪融資 總資產逐年增加
2019年末-2021年末,微導奈米資產總計分別為60,103.83萬元、110,486.11萬元、135,691.33萬元,其中流動資產分別為57,546.87萬元、104,942.44萬元、127,632.35萬元,佔比分別為95.75%、94.98%、94.06%。
微導奈米表示,報告期內公司總資產逐年增加,主要原因為報告期內,公司每期完成一輪融資,增資金額分別為15,600.00萬元、35,023.42萬元和19,000.00萬元;公司業務規模快速增長,應收貨款和存貨規模持續增加。
各期末,公司貨幣資金分別為14,720.59萬元、49,349.38萬元、12,005.67萬元。
2019年末-2021年末,微導奈米負債合計分別為36,429.54萬元、45,929.20萬元、47,341.40萬元,其中流動負債分別為35,756.63萬元、44,906.44萬元、44,624.37萬元。
截至2022年6月30日,公司總資產為173,112.81萬元,同比增長27.58%;負債合計88,588.80萬元,同比增長87.13%;股東權益合計84,524.01萬元,同比下降4.33%。
去年3高管薪酬超百萬
報告期內,微導奈米董事、監事、高階管理人員及核心技術人員的薪酬總額分別為609.30萬元、711.81萬元、1,013.87萬元,佔利潤總額的比例分別為9.94%、11.75%、24.98%,佔比逐年提高。
2021年,公司現任董事、監事、高階管理人員及核心技術人員中,有3人從公司領取薪酬(含稅)超100萬元。其中副董事長、首席技術官、核心技術人員LI WEI MIN領取153.46萬元,董事、副總經理、核心技術人員LI XIANG領取153.66萬元,總經理ZHOU REN領取253.63萬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