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部門明確積體電路和軟體產業進口稅收支援政策

財政部網站29日訊息,財政部、海關總署、稅務總局日前聯合釋出《關於支援積體電路產業和軟體產業發展進口稅收政策的通知》(以下簡稱“通知”),明確積體電路和軟體產業進口稅收支援政策。

通知明確了免徵進口關稅的幾種情況,包括:積體電路線寬小於65奈米的邏輯電路、儲存器生產企業,以及線寬小於0.25微米的特色工藝積體電路生產企業,進口國內不能生產或效能不能滿足需求的自用生產性原材料、消耗品,淨化室專用建築材料、配套系統和積體電路生產裝置零配件。積體電路線寬小於0.5微米的化合物積體電路生產企業和先進封裝測試企業,進口國內不能生產或效能不能滿足需求的自用生產性原材料、消耗品。

此外,免徵進口關稅的情況還包括積體電路產業的關鍵原材料、零配件生產企業,進口國內不能生產或效能不能滿足需求的自用生產性原材料、消耗品。積體電路用光刻膠、掩模版、8英寸及以上矽片生產企業,進口國內不能生產或效能不能滿足需求的淨化室專用建築材料、配套系統和生產裝置零配件。

通知明確,根據國內產業發展、技術進步等情況,財政部、海關總署、稅務總局將會同國家發展改革委、工業和資訊化部對本通知第一條中的特色工藝型別和關鍵原材料、零配件型別適時調整。(孫韶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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