隨著監管部門對上市公司調查力度的加大,上市公司被立案調查的事項時有發生。同花順資料顯示,今年下半年(即7月1日至9月21日,下同),兩市共有28家公司被各類監管部門立案調查,從被調查的原因來看,資訊披露仍是“重災區”。
而這些公司被立案調查之後,不時有投資者欲索賠的訊息出現,對此,上海明倫律師事務所王智斌律師在接受《證券日報》記者採訪時說,從投資者保護的角度來看,隨著證監會調查頻率和處罰力度的加大,投資者索賠的熱情也日益高漲,參加訴訟的人數和金額都顯著擴大,但整體而言,參加訴訟的投資者佔符合索賠條件投資者總數的比例仍然較低。
13家ST公司被調查
資料顯示,在這28家公司中,在13家屬於ST類公司,被立案調查的原因,也多和涉嫌資訊披露違規有關。
資料來源:同花順
例如,*ST長動此前釋出公告稱,收到《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調查通知書》,因公司及相關個人分別涉嫌未依法披露對外擔保事項和重大訴訟事項、資訊披露違法違規,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證券法》的有關規定,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決定對公司及相關個人進行調查。
圖片截自*ST長動公告
*ST長動稱,在調查期間,公司及相關個人將積極配合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的工作並嚴格按照監管要求履行資訊披露義務。
查閱被立案調查的上市公司資訊可知,在正式公佈被立案調查之前,公司或多或少出現過一些讓投資者擔憂的資訊。例如,此前,*ST長動釋出了違規對外擔保涉及訴訟情況,對公司相關未按規定披露擔保及重大訴訟事項進行了公告,並向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四川證監局報送了書面報告。
兩方面原因致索賠投資者較少
由於被立案調查的上市公司,不少在經營上出現了重大問題,因此,對於打算透過證券虛假陳述索賠的投資者而言,不免有些擔憂情緒。“上市公司是否ST、是否存在退市風險,對於投資者索賠訴訟並不會產生有直接影響,投資者的訴訟權利與上市公司的盈利狀態、股票交易狀態無關。不過,上市公司盈利能力決定了公司的償付能力,打贏官司之後能不能拿到錢,也是投資者最為關心的問題。”王智斌對《證券日報》記者說。
王智斌對《證券日報》記者說,當前,有效參與索賠訴訟的投資者佔比較低,總結來看,主要是兩方面原因。“一是資訊不對稱,很多投資者對於索賠事項未能獲得充分資訊,二是自身惰性,有相當多的投資者是因為自身‘惰性’而放棄索賠。”
此外,從參與透過訴訟的方式而索賠的投資者身份來看,王智斌坦言,“以散戶為主,私募基金偶有出現,公募基金仍然不見身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