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稿】“恢復基金”分歧難解 歐盟峰會延長會期

  “恢復基金”分歧難解 歐盟峰會延長會期

    郭倩

  由於歐洲聯盟成員國領導人圍繞設立“恢復基金”事宜分歧巨大,歐盟峰會在原定兩天會期內未能就此達成一致,會期延長至19日,主持峰會的歐洲理事會主席夏爾·米歇爾定於19日中午向各國領導人提交再次修改後的“恢復基金”方案。

  【多項讓步】

  歐盟官員透露,以荷蘭為首的一些歐洲北方地區富裕國家17日至18日連續兩天態度強硬。這些國家被稱為“節儉國家”,包括荷蘭、奧地利、芬蘭、丹麥和瑞典。他們反對歐盟撥款給幾個南歐國家,主張以借款方式救助它們。地理意義上的北歐五國中,冰島和挪威都不是歐盟成員國。

  這些國家提出的要求包括,減少歐盟2021-2027財年預算規模、減少“恢復基金”中無償撥款的比例,以及設定附加條件以便約束受援國作出改革等。歐盟成員國截至18日未能就上述幾項要求達成一致。

  德國和法國於5月底倡議歐盟設立“恢復基金”,以救助受新冠疫情衝擊嚴重的歐盟成員國和行業。歐盟委員會隨後採納這一倡議,提議設立總額7500億歐元(1歐元約合1.14美元)的“恢復基金”,包括5000億歐元撥款和2500億歐元貸款。為籌集這筆資金,歐盟計劃向資本市場舉債。

  作為讓步,歐洲理事會主席米歇爾18日提出修改方案,將撥款從5000億歐元減至4500億歐元,同時願意為撥款流程設定“緊急剎車鍵”,任何成員國可以在三天視窗期內動用這項功能,要求所有成員國審議某一接受基金援助國的預算案。

  這些北方國家幾乎都是對歐盟財政收入的淨貢獻國,即他們上交歐盟的資金總額大於他們從歐盟獲得的各類撥款總額。作為達成協議的交換條件,米歇爾承諾,歐盟將提高對一些國家“份子錢”的“打折力度”。

  【“不能再拖”】

  北方國家希望歐盟作出更多讓步。荷蘭首相馬克·呂特擔心基金分配給一些國家後缺乏監管,不能得到有效使用。他希望西班牙、義大利改革就業和養老金方面的政策。瑞典則要求將基金中的撥款總額減少至1550億歐元,不及歐盟提議的5000億歐元的三分之一。一些國家表態說,如果撥款規模銳減至此,那麼設立“恢復基金”也沒多大意義。

  德國總理安格拉·默克爾和法國總統埃馬紐埃爾·馬克龍18日晚繼續與北方國家“討價還價”,離開會場時看似慍惱。隨後離開的荷蘭首相呂特告訴媒體,默克爾和馬克龍的確心情不佳,但“這不光是因為我”。

  呂特說,最終版本的方案還沒達成,“我們明日繼續”。

  義大利、西班牙等南歐國家以及波蘭、匈牙利等東歐國家期盼“恢復基金”儘快設立並投入運作。

  與此同時,匈牙利反對歐盟將能否獲得基金與是否在國內改革法制掛鉤。匈牙利總理歐爾班·維克托的一名發言人說:“任何政治性的前提條件都不可接受。”

  義大利總理朱塞佩·孔特18日說:“談判很激烈,(整個)歐洲受到‘節儉’國家的鉗制。我們必須盡一切可能明天達成協議,再晚對誰都沒好處。”

  經徹夜修改,歐洲理事會主席米歇爾定於19日中午再次提交“恢復基金”方案,得到27個歐盟成員國的同意和歐洲議會批准後,方案才能生效。(完)(新華社專特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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