冠石科技IPO:四機構投資者突擊入股 第一大客戶連續鉅虧
南京冠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冠石科技)擬申請主機板IPO,該公司於2020年6月報送招股書申報稿、2020年12月份收到了首發反饋意見,但今年以來再無新動態釋出。
中國產業經濟資訊網財經頻道注意到,目前冠石科技的實控人是9家公司的法定代表人,10家公司的高管,存在關聯利益輸送風險。在冠石科技IPO前,有4家機構突擊入股該公司,且簽訂對賭協議後又很快取消。冠石科技的第一大客戶連續鉅虧,那麼上市後該公司業績增長能否繼續?
實控人如何避免利益輸送
招股書披露的資訊顯示,冠石科技成立於2002年,實際控制人張建巍直接持有該公司83.60%的股份,並透過鎮江冠翔間接控制4.11%的股份,合計控制該公司87.71%的股份。
冠石科技董事長張建巍1970年2月出生,中國國籍,無境外永久居留權,本科學歷。1994年6月至1996年8月任南京藍天股份有限公司生產經理;1996年8月至2002年1月任SMC(中國)有限公司銷售經理;2002年1月至2019年9月任有限公司執行董事;2019年9月至今任股份公司董事長。目前兼任金世通執行董事兼總經理,咸陽冠石執行董事兼總經理,成都冠石執行董事兼總經理,合邑電子總經理,冠石新材料執行董事,冠石顯示執行董事,美國冠石董事,鎮江冠翔執行事務合夥人,冠石投資執行董事,重慶冠石執行董事兼總經理,香港冠翔董事。
天眼查資訊顯示,張建巍擔任10家公司的法定代表人,在10家公司擔任高管,曾擔任4家公司的股東。擔任如此多公司的高管或法定代表人,如何避免關聯公司之間的利益輸送?
我們注意到,張建巍多達24條周邊風險和54條預警提醒。周邊風險包括:張建巍擔任法定代表人的重慶冠石光電有限公司進行了簡易登出,擔任法定代表人的合肥世一電子科技有限公司有清算資訊,曾擔任股東的南京華生皓光電科技有限公司被起訴的開庭公告,擔任法定代表人的南京冠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起訴他人或公司的開庭公告,曾擔任股東的南京華生皓光電科技有限公司起訴他人或公司的開庭公告,擔任法定代表人的南京冠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曾因買賣合同糾紛而起訴他人或公司,曾擔任股東的南京華生皓光電科技有限公司曾因買賣合同糾紛而被起訴,曾擔任股東的南京華生皓光電科技有限公司曾因建設工程施工合同糾紛而起訴他人或公司,曾擔任股東的南京華生皓光電科技有限公司曾因其他案由而起訴他人或公司,曾擔任股東的南京華生皓光電科技有限公司曾在其他案由類案件中被文書內容提及,曾擔任股東的南京華生皓光電科技有限公司起訴他人或公司的立案資訊,擔任法定代表人的南京冠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被立案內容提及的立案資訊,曾擔任股東的南京華生皓光電科技有限公司被起訴的立案資訊,擔任法定代表人的南京冠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被起訴的立案資訊,擔任法定代表人的南京冠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起訴他人或公司的立案資訊。
4家機構突擊入股 對賭協議為何短期內取消
招股書顯示,在此次IPO之前,多家機構突擊入股冠石科技,並與張建巍達成對賭協議。2019年12月,祥禾湧原、湧傑投資、湧濟鏵創、瀧新投資以18.24元/股的價格入股冠石科技,入股完成後,冠石科技的股本約為5482.46萬股,彼時冠石科技的估值約為10億元。
冠石科技於2020年7月提交了申報稿,而祥禾湧原、湧傑投資、湧濟鏵創、瀧新投資於2019年12月入股冠石科技,換言之,祥禾湧原、湧傑投資、湧濟鏵創、瀧新投資均為突擊入股的股東。
2019年12月2日,冠石科技及張建巍與上述4家機構簽署了《增資協議之補充協議》,該協議存在對賭條款:如公司不能在2020年12月31日之前完成IPO申報並被證監會受理,或該次IPO申請最終被否決、終止、主動撤回,則投資人有權要求張建巍以約定價款(投資人本次增資金額加8%年息)回購投資人在本次增資中取得的全部或部分公司股權。
此後,2020年4月,冠石科技及張建巍與投資人簽署《終止執行投資保障條款的協議》,將上述對賭條款全部解除。解除對賭協議是為了增加IPO審查透過的機率?我們不得而知。
第一大客戶連續鉅虧 對冠石科技業績存威脅
招股書顯示,冠石科技的主營業務為半導體顯示器件及特種膠粘材料的研發、生產和銷售,其中半導體顯示器件包括偏光片、功能性器件、訊號聯結器、液晶面板、生產輔耗材及OCA光學膠等,主要應用於液晶電視、智慧手機、平板電腦、膝上型電腦、智慧穿戴等帶有顯示螢幕的消費電子產品;特種膠粘材料包括膠帶、搭扣、泡棉、保護膜、標籤等各類產品,主要應用於工業、軌道交通及汽車行業。
2017-2019年(以下簡稱報告期),冠石科技分別實現營業收入3.14億元、4.5億元和8.35億元,淨利潤分別為5736.91萬元、6829.1萬元和9179.08萬元,業績呈現持續上升的趨勢。
冠石科技實現上述業績主要是依賴公司的前五大客戶。
報告期內,冠石科技向前五大客戶產生的銷售收入分別約為2.1億元、3.3億元和7.2億元,分別佔當期營業收入的66.79%、73.42%和86.24%,佔比呈逐年上升趨勢。由此可見,冠石科技每年至少有6成銷售收入是來自前五大客戶。
對此,冠石科技表示,若未來行業景氣度下降,或行業競爭格局發生重大改變,或主要客戶因特殊原因不與公司繼續合作,將可能對公司經營業績產生負面影響。
我們注意到,在IPO前,冠石科技前五大客戶中第一大客戶出現變更。原本在2018年為第三大客戶的成都中電熊貓顯示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簡稱成都中電)到了2019年躍居為冠石科技第一大客戶,該公司對成都中電的銷售收入大幅增加,由5747.16萬元激增至26664.30萬元。
資料顯示,成都中電成立於2015年12月,位於四川省成都市雙流區西航港經濟開發區,註冊資本140億元,主要產品為23.8-70寸電視顯示屏。其8.6代液晶面板生產線專案於2016年9月正式投建,總投資280億元,佔地約1021畝,建築面積約87萬平方米,2018年5月實現量產,設計產能為12萬片/月玻璃基板。該公司在2018年即成為冠石科技第三大客戶。
進一步查詢發現,成都中電為上市公司華東科技參股、成都當地政府控股的企業。資料顯示,2019年,成都中電實現營業收入36.03億元,淨利潤-9.65億元,截至2019年年末總資產341.51億元,淨資產130.60億元。
伴隨著銷售收入的激增,冠石科技對成都中電應收賬款也在大幅攀升,截至2019年年末,其相應的應收賬款為10534.85萬元。
然而,2020年7月22日,華東科技公告顯示,公司擬在上海聯合產權交易所將持有的成都中電全部或部分股權進行預掛牌轉讓。2020年12月份,京東方接手成都中電併成為其最大股東。
在上述公告中,華東科技披露成都中電近期的業績情況,如2019年,成都中電的營業收入為36.03億元,淨利潤為-9.65億元,2020年1月-3月,成都中電的營業收入為15億元,淨利潤為-4.99億元。
也就是說,在上述時間段內,雖然成都中電能實現較高收入,但其15個月內卻實實在在地虧損了14.64億元,換言之,冠石科技的第一大客戶在虧本做買賣。
那麼,成都中電在2019年淨利鉅虧逾9億元,在2020年或將繼續虧損。這對冠石科技有無不利影響?IPO前,成都中電2019年對冠石科技的採購額激增的原因是什麼?上市後,公司偏光片業務毛利率是否會繼續下滑,是否影響公司的可持續盈利能力?